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的群友纷纷成神了!>第一百四十七章 真假万红壮
  “我才是大壮,那个叫万红壮的,你到底是谁?”心悦小雨兮好奇的问道。

  “我就是大壮啊,你又是谁?”万红壮反问道。

  公屏区沉默了,随即如烟花炸裂,无数的“卧槽”如雨后春笋般,瞬间占据了整个对话框!

  当然,中间偶尔还夹杂着几句永恒不变的口号:“大壮牛逼!”

  ……

  “这,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南峰好奇的问道。

  不过他的这句话也很快的被淹没了,他到也不怎么在意,主要是今天他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来看薯条点评他的稿子的。

  自从薯条告诉他,今天将会直播讲解他的这本书以后,他已经忐忑了许久了……今天晚上他也是拒绝了室友去网吧开黑的邀请,一个人猫在了寝室,坐等直播的开始。

  对了,南峰是一条大学狗……用不了多久,就要出去接受社会毒打的那种。

  南峰有个梦,和绝大多数扑街写手一样,他期望自己可以一书成神,这样他就可以反过来毒打社会。

  毕竟,就业形势严峻,无数的大厂都开始裁员了,他学的计算机专业,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香!

  南峰怎么也想不到的是,直播尚未开始,竟是等来了这样一个劲爆的前菜。

  主角还是群里的风云人物,万红壮!

  南峰本来在群里出现的时间就不多,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那里埋头码字,每天守着仅有的几个点击……有时候他都怀疑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他也羡慕万红壮,能够受到那么多群友的追捧,虽然他至今仍搞不明白,大壮到底牛逼在哪?

  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对于大壮的崇拜。

  “或许,一个人只有强大到让别人来主动模仿他,甚至只是借用他的名字,才算的上是真正的成功吧?”

  望着聊天区疯狂刷屏的“卧槽”以及“大壮牛逼”,南峰陷入了沉思。蜀南文学

  “这到底是谁呀,模仿我的名字?”心悦小雨兮再度追问道:“我才是大壮呀,哪个不是我,到底谁在和我开玩笑?”

  “你是大壮?”一个叫做我需要一姐么么哒才能起来的ID回复他。

  这显然也是个老群友了,知道一姐,以及一姐东百小景甜的名头。

  “当然是我啊!”心悦小雨兮仍旧在疯狂的解释着,只是根本没有人理会他,整个群已经陷入了狂热,所有人都在疯狂的敲击着键盘,像是在宣泄着什么。

  “等等!”

  就在这时,夜至出现了,“你们记不记得,大壮有病!”

  “你才有病呢!”心悦小雨兮和万红壮同时反驳道。

  这种古怪的默契不禁令旁观的人越发的迷茫起来……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万红壮呢?

  夜至解释道:“大家记不记得,大壮有小雨综合症?”

  小雨综合症也是诞生在薯条群的一个,独属万红壮的一个专有名词。具体是指万红壮对于小雨这两个字所产生的应激反应的总和……

  这个病有多严重呢?

  他的每本书,女主角的名字都叫小雨,然后每每有人提到小雨二字,他的精神就会莫名的开始亢奋。

  有人说,他是写书入魔了,分不清小说和现实之间的差别;也有人说,小雨是他年少时无心错过的爱人,至今念念不忘,所以他才将这个梦里的形象写入小说,融入生活……

  只是,至今没有知道,小雨究竟是谁?

  这也是薯条群成立至今,最大的谜团之一。

  “对呀对呀!”无数薯条群的老人纷纷附和道。他们也想起来了,似乎万红壮的QQ名就叫心悦小雨兮……可这并不能证明,他就是大壮。

  实在是,两人都在那里主张,自己是真的大壮,却又没有人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

  “咳!咳!”

  每个人的耳机中,清楚的传来一道沉闷的男声,并不好听,甚至有些黏糊,带着一定的鼻音。

  原本黑色的公屏区跳出了画面。

  薯条来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不知是耳机还是薯条话筒的缘故,总之这个声音带给大家的感觉,与平时薯条展现出来的那种尖酸、刻薄的形象,存在着一定的落差!

  “来咯来咯!”

  评论区瞬间又热闹了起来,无数的口号瞬间开始刷屏。

  “我为薯条举大旗,看谁敢与他为敌。”

  “风雨难改我初心,谁人不知条家军。”

  “为条生为条死为条码字一辈子。”

  中间还夹杂着万红壮以及几个群友疯狂刷屏的礼物,直播间的气氛,瞬间攀升到了高潮!

  直播……终于要开始了……

  ……

  坐在屏幕前的薯条,只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眼前齐整的社会语录,让他无端的想到了那个晚上……包厢墙上悬挂着的两张横幅,还有……

  他下意识地看了看旁边……一本笔记本和一本破旧地书,正静静地躺在无数地手办的面前,无声的审视着一切。

  无奈的叹了口气,薯条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电脑屏幕上。

  “听的到吗?听的到吗?”

  此时的薯条正全副武装的坐在电脑前,对着耳机上的麦测试着声音。

  看着公屏上的回复,薯条长舒了一口气:没出幺蛾子,而且不用出镜,也让他感觉自在不少。

  “那我们就开始今天晚上的直播。”

  薯条也是直接,主要是他也不知道可以和大家寒暄些什么,毕竟,怎么看都有些尴尬。

  说完他点开了驰骋主页。

  “天劫摆渡人……”

  薯条一边在搜索栏搜索着大壮的这本书,一边说道:“这个消息,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大壮的这本书,成功的登上了新书榜和潜力榜。”

  他的语气平和,但任谁都可以听出,他言语中暗藏的那种兴奋。

  公屏上,无数的大壮牛逼又一次开始刷屏,中间还夹杂着万红壮拼命送出的礼物。

  “哟……大壮今天还挺大方的嘛!”薯条调笑道。

  “嗯,天劫摆渡人,找到了!”薯条的的言语中有一丢丢的兴奋,“这本书其实我签了也挺久的,一些剧情也都已经记不住了,依稀记得好像有雷神什么的……”

  “今天就和大家一起看看,能够受到市场认可的文,究竟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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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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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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