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黑雾之王全文阅读>第一百五十四章 宠妃
  李长昼回到大帅府,问了一下刘德。

  “你见过妖怪?”

  “没有。”刘德摇头,“虽然武馆有这些的记载,但不过是神鬼异志,现在全世界都是人,妖怪的传闻哪里都有,但至今没人真的见过,二爷别听那些下人的胡言乱语。”

  李长昼点头:“你去准备芍药吧,我下午不出门,不用跟在我身边。”

  “是。”

  “对了。”一直在思考的李长昼又想起一件事。

  刘德站住,等待他吩咐。

  “去请五名大夫过来,给足钱,让他们免费给门口的人看病。”

  “是。”

  李长昼没去后院,后院太危险,李大帅带火辣三姨太、十六七岁七姨太去了军营,但还有一堆太太留在帅府,包括那名舞女。

  李碧微这位妹妹倒是上学去了。

  李长昼先让人去把未来的岳父林子文叫来,自己去了大帅府的宝库,一一检查李大帅搜刮来的宝贝,还看了药材,人参、麝香、蟾酥、安息香等等都有。

  晚上给杨小姐送去,他想。

  一小半还没看完,有下人来通禀,说林子文来了。

  走进客厅,林子文连忙站起来。

  “坐坐。”李长昼摆手,自己走向上首,“林伯父,我这次找你来,是有生意要和你做。”

  “生意?”林子文愣了下。

  “嗯,原本我短时间内是不打算进入金融界,但发现没钱什么都做不了。”李长昼说。

  “长昼你是要和我贷款?”

  贷款......李长昼琢磨这个词——他为什么要用自己手上的钱去发工资、建宿舍呢?完全可以找各家银行贷款,然后靠着出租房屋、食堂的盈利,慢慢还这笔钱。

  关键是这些银行肯不肯贷。

  如果自己有兵权,自然没问题,关键是自己没有,靠山——李大帅——有,但这中间隔了一层,意思就差很多了。

  先放放。

  “不是贷款。”刚才的念头不过瞬息之间的事,李长昼回答,“我要给工人们找工作,工人有了钱肯定要存起来,这些储户虽然小,却很重要。”

  林子文明白怎么回事了,迅速权衡了一下利弊,确定这是好事。

  他立马说:“长昼你放心,让这些人尽管把钱存林氏银行,我给他们最高的利息。”

  “伯父误会我的意思了,”李长昼摆了一下手,“我出资,买下林氏银行的股份,不用多,能做主就行,以后林氏银行改名‘工人银行’,盈亏我来背书。”

  林子文眉头一下子蹙起来,低着头不说话。

  “我也不强迫伯父,”李长昼说,“您要是不愿意,我自己开家银行就好,只是比较麻烦,人手、地址都要从头开始。”

  李长昼给他时间思考。

  好一会儿,林子文开口:“长昼贤侄,林氏银行是我的一生心血,恐怕不能答应你。”

  “没事没事。”李长昼笑着起身,林子文也跟着站起来。

  “伯父不必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对了,5月3日,我要举办芍药慈善舞会,请伯父一定要来。”

  “好,一定!那我就先走了。”

  李长昼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林子文走后,李长昼按了电铃,喊了一個叫王德海的听差进来。

  “二爷。”王德海行礼。

  “你开我的汽车,挑人最多的时候,去林氏银行把我存的一百万取出来,然后找家报纸,把这件会报道出去,就说——我已经准备好一百万现金,拿来给工人发工资、开银行。”

  “是!”王德海领命出去。

  李长昼没有时间慢慢去折腾一家银行,只能做点不那么仁道的事情了,也不知道历史上,林氏银行是个什么样的结局。

  谈完这些事,已经有工人开始一担一担地往大帅府里挑芍药花,刘德办事很仔细,全是将开的芍药,等五月三日,恰好满开。

  李长昼心中一动,让下人把府上已经盛开的芍药花,全部剪了,和请帖一起送给客人。

  又特别找了小玲这个十三岁的丫头,让她不用干活,坐府上的汽车去梨园送信。

  收信人,孙小云、春皇等人不用说......

  “小玲,你听着,你到了梨园,偷偷找一位叫杨清岚的女士,把这朵最好的芍药和这个包袱送给她,不要让别人知道,明白吗?”

  “明白了,少爷。”

  “好,去吧,办得好,回来少爷我给你20块钱。”

  “真的?”小玲眼睛立马亮了。

  李长昼从兜里摸出五枚大洋,放在她小手里,笑着说:“回来之后,给你剩下的十五块。”

  小玲立马笑得眼睛都弯了。

  20块钱本身就很多,20大洋就更多了——这是银子,比乱七八糟的钞票值钱。

  “少爷,您就瞧好了吧!”小玲撒着腿,蹦蹦跳跳地出去了。

  ◇

  林公馆。

  林子文回来之后,没有提李长昼要入股银行的事,这些担忧,不需要家里人知道。

  现在林公馆的人,都沉浸在林氏银行得救、小姐即将嫁给李二爷的一种美好未来的氛围中。

  晚上全家正在一起吃饭。

  “阿音,李二爷忙,不来找你,你可以去他府上玩,你不是和大帅府的三小姐是同学吗?别不好意思。”

  “嗯,明天正好学校休息,我去看看。”

  正吃着饭,忽然有听差跑进来,快步走到林子文身边。

  “林老爷,李二爷的人正在银行取钱!要把那一百万取走!”

  “什么?!”林子文站了起来。

  他不在乎那一百万,在乎的是信誉!

  李二爷刚存了两天,又忽然取走了,这让其他跟风存钱的储户怎么想?难道林氏银行真有问题?要不然为什么连李二爷都不存钱了?

  刚才其乐融融的饭桌,因为这则消息,霎时间滴水成冰。

  “怎么回事?”林子文死死瞪着听差。

  “回老爷,说是李二爷要给工人发工资,开银行,现在好多人听到消息,在银行门口等着取款呢!我还听人说,他们要等李二爷开了银行,把钱存他的银行里去!”

  林子文脸色变了又变。

  李长昼只有这一百万?就缺这一百万?就非要用这一百万?

  这是在逼他!

  “子文。”林太太忧虑地看着丈夫。

  “爸爸。”林音也站起来。

  林子文阴沉着脸,突然开口:“备车,我去一趟大帅府!”

  他没解释任何事情,拿起餐巾抹了一下嘴,快步走出客厅。

  林子文前脚刚走,后脚又有下人进来送请帖。

  “请帖?”林太太接过请帖和大红的芍药。

  展信一看,说是五月三日要在大帅府举办芍药慈善舞会,一是欣赏芍药,二是捐款,三是初来乍到,要和大家熟悉熟悉。

  “他不是脚不好,不能跳舞吗?”林音接过信一看,皱着眉说,“脚好了?”

  “对了!”林太太突然想起似的说,“阿音,三号那天你穿漂亮一点,和李二爷跳一支舞,跳舞的时候,让他帮帮你爸爸。”

  林音有些心不在焉地点头。

  她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女人真的只能作为平息怒火或讨好人的物件吗?

  ◇

  梨园。

  小玲被既是学徒,又是杂役的女伶,引到春皇房间。

  房间里只有春皇一个人,她正在为晚上的义演做准备,穿了戏服,还没化妆,认真看着剧本,灯光照在侧脸,小玲一时间不敢上前。

  太美了,简直跟画里的人一样。

  “怎么了,小妹妹?”春皇被人盯着,抬起头,看向她。

  小玲长相清秀,穿的是李碧微送她的旧衣服,虽然过时了七八年,也远超绝大多数人。

  “春皇你好,我是二爷的丫头小玲。”小玲请安。

  春皇放下剧本,笑着握住她的手,把她拉到椅子上坐下。

  “二爷叫你来做什么?”春皇低声笑着问,热气呼在小玲耳朵上。

  “二、二爷让莪来给你送请帖。”小玲迷迷糊糊地说。

  “就只送请帖吗?”春皇挑起小玲的小下巴,一张美艳的脸,凑到小玲眼睛里。

  “嗯。”小玲痴迷地望着春皇,“二爷还交代,打听一名叫杨清岚的女士,偷偷把包袱给她。”

  春皇眼睛微眯,眸子里闪过一丝红光。

  “包袱里是什么?”

  “不、不知道。”小玲咽了一口口水,呆呆地望着春皇精致妖媚的脸,“我能摸一下您的脸吗?”

  春皇细眉一蹙,不动神色地放开手,移开视线。

  小玲大梦初醒,惊慌地跳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我是......”

  “没关系。”春皇嫣然一笑,“替我谢谢二爷。”

  “好的,那......先走了。”小玲只想赶快离开这里,自己刚才都说了什么啊!

  “等一下。”春皇在梳妆台上找了找,摸出三块大洋,“拿去买糖吃。”

  小玲走后,春皇沉思片刻,对着镜子轻轻吐出一口气,镜面变得雾蒙蒙,她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她一写完,雾气迅速散去。

  春皇拿起剧本,视线落在上面,嘴里说戏般呢喃:“李长昼,你到底是什么人,「宠妃」都迷不住你。”

  美艳的眉眼,勾人的眼波,嫣红的唇色,修长的脖颈,芊芊细腰柔似柳,灯光下,气质妖艳而华贵。

  小玲离开春皇的房间,小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直跳,好像要跳出来。

  她使劲咽了口口水,深吸呼吸好几次后,才慢慢让自己的体温降下来。

  废了一点时间,终于问到杨清岚在哪儿,她朝着那边走去。

  回廊的一棵芭蕉树后面,黑瓦白墙上,流水一样的影子在舞动,宛如一条白蛇,又像是天宫里的仙女在起舞。

  小玲屏住呼吸,光是那影子就把她的魂摄住了。

  “谁?”清雅的声音传过来,影子如天鹅落地,收拢了舞姿。

  “是、是我。”小玲下意识说,随即连忙解释,“我是李二爷的丫头小玲,二爷让我给杨清岚小姐送东西。”

  人影从芭蕉后面走出来。

  小玲呼吸都忘了。

  太漂亮了。

  风姿玉骨,肌肤白皙如冬天刚下的雪,面容清丽脱俗,气质优雅而出尘,普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美得让人以为那是霓裳羽衣,像画中的仙女。

  看对方慢慢走过来,小玲呼吸越来越困难,她突然将包袱放在回廊上,风也似的跑了。

  杨清岚奇怪地看了一眼小玲的背影,拿起包袱。

  先是看了一眼芍药,又解开包袱,一个盒子,一封信。

  拆开信。

  是李长昼的笔记,龙飞凤舞,“李”字上的“木”,写得像是一个人在打坐。

  「亲爱的杨小姐:」

  「在家里找到了一些药材,给你补身体。」

  「另,五月三日,本人将在大帅府举办芍药慈善舞会,请务必光临,回信请带上衣服的尺码,我会给你送去合适参加舞会的衣服。」

  「李长昼」

  为了掩人耳目、写得平平无奇的一封信,杨清岚却看见字里行间都写着——想看杨小姐cos1928年的小姐,想搂杨小姐的腰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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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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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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