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都不放过关于自己的任何一点消息。
就连手机上的信息都懒得回。
“这魔尊重楼有点厉害啊,外形上很符合游戏,剧组用心了。”
“超过一米九的身高,往那儿一站自带魁梧和霸气,抛开演技不说,确实是有点魔尊的几分风范。”
“要说帅,还得是丁修,不愧是古装专业户,披上古装就是古代人,一言一行,还有眼神,谁敢说他演古人不像。”
“修哥辛苦了,一个人要演三个角色,目前为止,已经出现两个了,明明是同一张脸,区别还是挺大的。”
“霍剑华把徐长卿这个角色诠释得很好啊,冷漠,帅气,但又痴情。”
“几个蜀山老头也是长得仙风道骨,看样子找的都是年纪比较大的演员来演的,在选角这块,剧组真的没话说。”
“我最喜欢的还是女性角色这块……”
看到有人讨论女性角色,杨蜜精神一震,瞪大眼睛看下去。
“大爱刘思思,真的好美,好清纯,龙葵妹妹爱了爱了。”
“关于女角色,糖人是懂观众的,他们公司出品的古装剧,剧情上或许不好,但选角上一直没有让观众失望过。”
“唐烟饰演的紫萱好妩媚,一颦一笑都好有魅力,这个角色真的是找对人了。”
“全程看下来,也就杨蜜差点,打扮好土,一点都不喜欢。”
“受不了杨蜜作的样子。”
“我丢!”
杨蜜快气炸了,其他人都是夸的,轮到她就是谩骂声一片。
什么叫打扮土,打扮土去找造型设计师啊,关她什么事,她就是一个小演员,在剧组也没有什么话语权,导演让穿什么她就穿什么,让怎么演她就怎么演。
剧里作?
那是角色作好吧,唐雪见的人设就是这样的,剧本人就是这么写的,她是半个字都没有改,照着剧本演的啊。
她很想把剧本拍在网友的脸上,让对方看看,是不是这么写的。
“其实杨蜜演的也还可以,可圈可点,服装造型是剧组方的锅,她又不能左右什么,角色作,说明她演得好,深入人心,总之杨蜜还是挺棒的,加油,永远支持你。”
用小号,杨蜜自己给自己发了个评论。
沦落到这个地步,也是没人谁了。
但她没办法,论漂亮比不过刘思思,论性感比不过唐烟。
好在她是女一号,戏份多,一直跟在男主丁修身边,倒是不缺曝光度,观众都看眼熟了。
也有不少人是支持她的。
这不,博客上的粉丝多了大几十万,等这部戏播完,涨粉两三百万是没问题的。
她确实是起飞了。
今早和经纪人杨思唯通电话,那边透露,现在找她的代言已经有七八个了,预计未来一段时间,背十多个代言不是问题。
最主要的是,不出意外的话,将来这部仙剑奇侠传三会成为她的代表作品之一。
演员最怕的是什么,人红,但没有代表作。
事实上没有代表作的话,再怎么炒作也是红不起来了,至少在当下的年代,没有代表作品确实红不了。
有了仙剑三当代表作,以后走出去,她的路都要通顺得多。
此时,宝莲灯前传剧组拍摄现场。
“修哥,我博客涨粉了,又多了两百多个,天,今天已经一万多了,还有人私聊我,哇,好开心啊。”
赵丽影玩着笔记本电脑,时不时在丁修耳边叽叽喳喳。
她饰演的角色是花楹,也是一个配角,戏份不少,虽然剧组跑宣传的时候她不能参加,但这丝毫不能阻碍她开通博客。
几天下来,她也是七八万粉丝的人。
美滋滋的。
能有这么多人认同她,她真的好开心,好高兴。
“闭嘴吧你,好好工作。”丁修把手上的一个点心塞到赵丽影的嘴里,无奈道:“我粉丝比你多,我都没伱这么激动。”
他的博客粉丝多了去,随便发一条消息都有无数留言。
很多人说要给他生孩子,他点进对方主页一看,是个大汉,然后理都不理,也不正眼看一眼。
赵丽影这才几个粉丝,大惊小怪。
“你是都习惯了,人家第一次有这么多粉丝。”赵丽影大口吃着点心,嘴巴里含糊不清,不过手上没闲着,一直在打字回复粉丝。
丁修纳闷:“仙剑三真的有这么火吗?”
自从进组后,他就没有再关注外面的事,只是没想到连赵丽影都出名了,这得火成啥样啊。
说实话,丁修玩过仙剑游戏,了解过世界背景和人物角色。
改编成电视剧后,人设这块做的确实不错,但剧情改动是很大的,有些原著粉应该不能接受。
比如原著中是没有许茂山这个角色的,但在电视剧里,许茂山一直跟着景天,后面还割肉给罗如烈,最后因为肉没了而死。
还有徐长卿,电视剧里他仙风道骨,是蜀山大弟子,优柔寡断,可爱,很讨观众喜欢。
但在的游戏里,徐长卿不是蜀山大弟子,是掌门的入室弟子,清微道长想让他当掌门,蜀山规定俗家弟子不能当掌门,所以长老们反对他和紫萱在一起,后来才默认。
再比如,电视剧里,前四集是以毒人情节为主,原著中没有毒人情节。
景天是拯救世界的大侠,实际上原著中是被雪见逼迫才闯荡江湖。
比起原著,电视剧改得面目全非,基本是就是套用了大框架和角色的名字,然后内容上推到重来。
“当然火,还不是一般的火好吧,自从播出以来,一直霸占着收视第一,全民讨论热度很高,每天一到点,网友们都坐在电视机前等播出,看完才写作业。”
这些都是赵丽影从粉丝网友那里听来的。
“时光穿不断流转在从前”
“刻骨的变迁不是遥远”
“再有一万年深情也不变”
“爱像烈火般蔓延”
……
“回头看不曾走远”
“依依目光此生不换”
“要分散不习惯”
“怎么算都太难”
“分开之后更勇敢”
“愿这爱世代相传”
打着字,赵丽影嘴里还哼着歌,这是仙剑三的原声带插曲,之前并没有发行过,随着电视剧的播出第一次面向观众。
演唱者是青鸟飞鱼,之前在剧里也有客串过角色。
第一次听这首歌,赵丽影就喜欢上了。
不,或者说,这部戏里的插曲每一首她都喜欢。
这不,还没唱完,腔调一变,马上又换了一首轻哼。
“把昨天都作废”
“现在你在我眼前”
“我想爱请给我机会”
“如果我错了也承担”
“认定你就是答案”
“我不怕谁嘲笑我极端”
“相信自己的直觉”
“顽固的人不喊累”
这一首的歌名叫偏爱,比起上一首,她更喜欢这一首的洒脱和对爱的执着,就像电视剧里,紫萱和徐长卿的爱情一样。
在这部戏里,每一对情侣都有专属于他们的音乐,每当伤感离别,插曲就会响起。
所有的歌曲和纯音乐加起来,一共高达十三首。
这就是大剧组的诚意,每一个重要的角色都有属于他的音乐,弄不出来好歌,剧组也会安排纯音乐。
丁修也有,不但有,他还参与了演唱。
他演唱的歌曲叫忘记了世间。
瞅了一眼丁修的侧颜,见他在玩手机,赵丽影轻轻哼道:“渐渐地忘记,忘记了世间,我只要沿着记忆的路线,到最深处,纵然那只是一瞬间……”
头也不抬,丁修道:“嗓子不行就别唱了,你这跟狗啃的似的。”
赵丽影小脸通红,她唱歌确实不好听没这个天赋,但也不至于是狗啃的嗓子吧,这也太埋汰人了。
“你行,你唱歌好听,那你唱来听听。”
丁修翻白眼:“你让我唱我就唱,谁是老板,谁是助理,你怕不是搞不清状况。”
赵丽影和他杠上了:“你唱,你唱我给你按摩。”
丁修不屑:“这本来就是你的工作。”
“那按腿?”
“我是那种人吗?”
“不唱算了。”
“等等,给我推一下背,我考虑考虑。”
“推背?”赵丽影杏眼圆瞪:“我不会啊,咋推?”
她原本连按摩都不会的,别小看简单的按摩,丁修要求高的很,他要的按摩是有针对性的肌肉按摩,对穴位,部位,手法有要求。
后来还是丁修手把手教了她一段时间,她才学会按摩肩膀。
时间长了,技术也越来越好,后来顺便也跟丁修学了按脚。
不夸张的说,就她现在的技术,不当助理不当演员,跑去洗脚城都能混个金牌技师。
只是推背她还没学过,丁修也没教。
“这简单,用,咳咳,当然是用手推,加点油就好了,回头我慢慢教你,很舒服的。”
为了享受,丁修也是拼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教赵丽影东西。
每天在片场,武打戏拍完,他最喜欢的就是让赵丽影给他按按肩。
回去之后按按脚。
现在加一个推背,洗脚城的钱都省了。
“哦,好,那你唱吧。”
没有多想,赵丽影答应了,让丁修先唱歌。
她并不排斥丁修教她技能,实际上她还很喜欢,艺多不压身,多学点东西总是没错的。
上次回家的时候,她在家帮父母按了一下,两老别提多高兴。
“爱还没来”
“天地间风云忽然变”
“有情有义的人都要回来”
“爱总会来”
“生死注定的来世再爱”
“都等了太久哭尽无奈”
丁修唱的歌并不是他演唱的那首,而是龙葵的专属音乐,名叫生生世世爱。
他比较喜欢这首歌的前奏,很有仙侠气息。
歌词也喜欢,对应的是龙葵的身世,非常有感觉。
不同于普通的古风歌曲,这首歌夹杂着说唱,十分潮流和接地气。
有的听就不错了,赵丽影也不挑剔,就这么拖着下巴,侧着脸静静的听丁修唱歌。
这首歌她可是交了学费的,回头还得跟丁修学推背。
……
晚上,剧组收工,赵丽影跟着丁修一起来到他的房间,丁修手把手教她什么叫推背。
半小时后,赵丽影红着脸走出来。
进去的时候脚上穿的长靴已经不见了,变成拖鞋,脚上穿着肉丝袜子。
她还没想到,还有脚踩这个环节。
推背的姿势还那么羞耻。
虽然没有证据,但她感觉丁修是在占她的便宜。
几天后,片场,中午吃完饭,丁修伸了一个懒腰,对赵丽影道:“小赵,今天继续哈,我这老腰,常年拍戏一身的伤,是该好好按按。”
他总算是知道为什么LSP们都喜欢有事没事就往洗脚城跑,确实是舒服,还很解压。
“啊,真这么舒服吗?”赵丽影不解。
丁修倒是舒服了,她累得要死,推背完全是个体力活,每次都是满头大汗。
就差没骑着丁修背上了。
但又怕他突然翻身。
“舒不舒服是次要,主要是养伤,拍了那么多年的武打戏,多多少少有点暗伤,这几天经过你的推拿,都好多了。”
推得他精神抖擞,每天腰也不疼了,人都精神了。
“是吗,那好吧。”赵丽影也没有多想。
不远处,一个年轻人小跑着走来:“修哥,修哥,还记得我吗。”
年轻男生一米六五的个子,长相普通,放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那种。
要说不认识是假的,丁修还不至于健忘到这个程度,咧嘴笑了一下:“这不是我大外甥吗,怎么有空过来了。”
来人是曹俊,之前的宝莲灯是男一号,再往前推,真命小和尚,九岁县太爷,演过的男一号爆火剧多了去,风头一时无两。
几年前,十多岁的这一批演员里,能比他红的没几个。hτTΡδ://WωW.sndswx.com/
还没上大学,他的人气就不比二线艺人差了,可以说是前途无量。
可惜,宝莲灯后没有趁热打铁,非要跑去读高三,备战高考读大学。
现在大学是考上了,也不知道是大二还是大三了,反正里实习不远。
就是人气不在了。
凉得一批。
说出曹俊的名字,还有几个人知道的。
这不,在宝莲灯前传里,他只能作为龙套出现。
“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以后叫你舅舅。”
曹俊打蛇上棍子,笑着说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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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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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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