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这个影帝要加钱丁修>第一百七十六章:彩排
  张卫剑虽然人气暴跌,暂时无法分心来弄丁修,但搞不好什么想起来,以对方的人脉资源,对丁修来说也是一个***烦。

  有刘德桦当中间人平息这件恩怨对丁修来说是件好事。

  刘德桦和丁修差距很大,双方有交集的地方不会太多,将来对方有事注定帮不上什么忙。

  所以丁修才佩服他会做人。

  两人聊了几分钟,刘德桦去彩排。

  他在春晚演唱的歌曲是恭喜发财,一个人一整首歌,出场很早,排在最前面。

  托程龙的福,作为伴武,丁修出场也挺早,排在第九位。

  暂时没到自己彩排,丁修打量着后台艺人,有乐坛大姐韩虹,娜英,有年轻人喜欢的水木年华,老鼠爱大米原唱杨臣钢,有弯弯歌手蔡衣林,港岛歌手荣祖儿。

  这一次的春晚,两岸三地艺人都拉过来了,罕见的加入网络歌手。

  相声,小品演员也眼熟,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冯拱,本山大叔,范围,高秀煞等人。

  抛开这些家喻户晓的知名艺人,剩下不知名的更多了,来自全国各大杂技团的队员,少林武僧,京剧表演家,少数民族歌舞团。

  整个后台大几百人,让丁修比较有印象的是二十多个聋哑人组成的组合,听说她们表演的节目叫千手观音,还挺期待的。

  两个小时后,轮到丁修彩排。

  「傲气傲笑万重浪」

  「热血热胜红日光」

  「胆似铁打骨似精钢」

  「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誓奋发自强做好汉」

  「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

  程龙大哥身穿白色中式套杉,戴一条红色围巾,从升降台上缓缓升起,嘴里唱着男儿当自强。

  说是唱,其实也不算是唱。

  音响里播放的录音比他声音大多了。

  春晚的歌唱节目很少有真唱的。

  面对十几亿观众和无数的海外华人,春晚不允许出错,据丁修了解,歌唱类节目基本上都是假唱。

  也就是俗称的对口型。

  前半首歌,在程龙一边唱的时候,少林武僧十八罗汉挨个出场,全身涂抹金光闪闪,共同表演一套棍阵,最后以几招拳法收尾。

  后半首歌,轮到丁修出来。

  裁剪合适的修身白色唐装,英俊帅气的脸庞,剑眉星目,手握戚家刀,舞台上翻转腾挪,一刀接一刀劈砍。

  之前已经彩排完的,或者还有很久才轮到彩排的人坐在观众席,目光全放在丁修身上了。

  帅气的年轻人在程龙身后耍着刀法,十分抢镜。

  程龙五十出头,本身不是走外貌路线,长得和帅不搭边,又不是歌手出身,加上这是对口型,大家都没怎么注意听他唱。

  只是很礼貌的拍手鼓掌。

  轮到丁修时不一样,圈子里早就传闻他功夫好,非常能打,长得又帅又年轻。

  所以,老头子哪有帅哥好看。

  「好!」

  一曲歌唱完,丁修的踢刀也落幕,台下不知道谁起头,响起热烈掌声。

  还以为掌声给自己的,程龙微笑着朝台下挥手。

  彩排自然是不可能一遍过的,在表演完成后,一堆人上台,有导演,有灯光师,有摄像。

  「大哥,你唱歌的时候不要往舞台边走,镜头在这边。」

  「尽量不要超过这里,太远拍出来的效果就不好了。」

  「灯光照在人身上太艳,弱一点。」

  「丁修,你的刀法还要慢一点,不必和程龙大哥同

  步,其他的没有什么问题,注意一下走位就行,别被大哥挡镜头。」

  「武僧配合不错,但我看到有人笑场了,这不应该,考虑到你们不是专业的演员,我能理解,但请不要在舞台上嬉笑,僧人应该是庄重严肃的……」

  导演在批评武僧,丁修在打量程龙。

  元家班的一干师兄弟,好几个他都见过,武术指导元兵不用说合作过好几部戏。

  元哗也在倩女幽魂,功夫里合作过了。

  元邱是功夫里的包租婆,客串这部戏的时候丁修见过面。

  但元家班里最有名,影响力最大的程龙他是第一次见。

  以华人身份打进好莱坞的,国内就两个人,李连节,程龙。

  程龙年纪大,但每年产两部戏的频率还是人很多人汗颜,比起李连节,他简直是劳模。

  「你好,丁修是吧,看过你的电影,武打很漂亮。」程龙主动和丁修打招呼,一开口普通话很标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老一辈的港岛艺人普通话都很好。

  丁修握手笑道:「哪里,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年轻人就是谦虚,你的风格独树一帜,非常具有个人特色之前我给成家班的人教课用过你的视频,他们谁都学不会。」

  逝去的武林在香江上映过,他用的就是那部电影的录像,可惜成家班的人很少有人能打出来。

  没办法,丁修的武打都是带着表演情绪的,一个眼神,一个笑容都饱含深意,并不只是单纯的武打。

  到了丁修这种地步,武打已经形成独特风格了,气质不一样,武术功底不一样,其他人模仿下来总是差点味道。

  感觉「没他好看。」

  丁修含笑点头:「都是武术指导教得好。」

  入这行好几年了,他也随波逐流,学会不少场面话。

  面对夸奖,谁知道人家是真心还是客气,再者说夸奖也不能当饭吃,认真你就输了。

  程龙无奈一笑,手指头指着丁修:「你啊,可真不像年轻人,有没有兴趣来我的成家班?」

  「感谢大哥厚爱,我现在的老板对我很好,暂时没有跳槽想法。」

  丁修拒绝了。

  程龙的牌面确实广,没得说,毕竟是一路打到好莱坞的,人脉资源也大,自己又是资本,他的戏要么是自己投资,要么有票房分成,不缺投资商,不缺好剧本。

  周星池的戏虽然他本人是绝对大男主,但他不掩盖配角发光,从他这么多年的作品里就能看出,每部电影都有几个很有亮点的配角,

  程龙不一样。程龙的戏除了他,很少有能记住的其他角色,剧组的所有演员都是围着他转,为他而存在。

  这点还不如黄金宝的黄家班。

  至少黄胖子喜欢提携徒子徒孙是出了名的,甚至他愿意给徒子徒孙当配角。

  纵观这对师兄弟,程龙的成家班除了程龙,没什么名人。

  黄金宝的黄家班走出来的就多了,曾智伟,林证英,元飚,元哗,钟发,周兆龙,午玛,钱家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些人里很多都能独当一面了。

  再看看程龙的程家班,人都换几茬了,也没几个出名的,干的全是武行的活,当替身,当武术指导,做道具等等,基本全是幕后。

  最关键的还危险,程龙拍戏自己都要进医院,更不要说手下的「兄弟。」

  两层楼高度,不带威亚,说跳就要跳,还是后背着地那种。

  跳车,撞玻璃,飞跃大楼,各种高难度动作更是家常便饭,每次一拍戏,剧组随时带着两个救护车,几个医护人员。

  天天玩命,保险公司都把他们拉黑了。

  丁修现在日子正潇洒,疯了才过去。

  「什么时候有想法了可以找我。」只是这么一说,程龙也没觉得丁修能跟着他走。蜀南文学

  丁修嘴角抽抽,果然,他就知道只是客套话。

  接下来的时间,丁修又在台上彩排了几遍,每一次都是掌声雷动。

  娱乐圈这么大,艺人工作忙,一年到头不是拍戏就是走穴商演,闲着也是在家陪老婆孩子,说实话,即便丁修已经是二线了,一些圈里人认识他还是在今天的这个舞台上。

  彩排中途程龙抽空回头看了一眼丁修的武打,才明白台下为什么这么多掌声。

  脸上火辣辣的。

  亏他还以为是自己唱得好,观众席上的同行给面子。

  彩排完毕,丁修坐在台下休息,担心后面还有其他安排,他没急着走。

  赵丽影帮忙接过丁修喝的水杯,激动的左顾右盼。

  「修哥,刘德桦唉,还有程龙,韩虹。」

  「看见了。」丁修懒洋洋回复。

  「今天这趟没白来,免费提前看春晚,听演唱会。」双手抚摸着屁股底下的椅子,赵丽影眯着眼睛,满足道:「还是前排。」

  跟着丁修,她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很多家喻户晓的明星都见过。

  但像今天这种大场面是第一次见到。

  好多人都是她的偶像,父母辈的偶像,从小看他们电影,听他们的歌长大的。

  四十多岁的刘德桦跟电影里一样,一点都不显老,很帅,很有魅力,待人谦和,之前见面撞见还对她笑了一下。

  比刘德桦大几岁的程龙比较老,有明显的法令纹和鱼尾纹,眼袋比较重,一看就是作息不规律,身体不太健康。

  韩虹有点胖,但歌声非常棒,气场十足。

  要不是条件不允许,她好想冲上去要签名,要合照。

  回头到了村里,她能吹一整年,让同学羡慕死。

  「修哥,水木年华。」突然,赵丽影激动的拉了拉丁修的手臂。

  「我眼睛不瞎。」

  「水木年华呀,我初中就听他们的歌了,那时候李剑还在呢,现在好像换人了。」

  两人聊天的时候,台上已经开唱了,唱的是水木成名曲一生有你。

  「因为梦见你离开」

  「我从哭泣中醒来」

  「多少人曾爱慕」

  「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

  「无情的变迁」

  ……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

  「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

  「我都陪在你身边」

  「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

  「是否有一种坚持还留在心间」

  像个小迷妹似的,赵丽影一边听着歌,一边挥手打拍子,露出享受的表情。

  丁修双手抱在胸前突然说道:「今年春节你不用上班,给你放假了,早点买票回家。」

  「谢谢老板,老板真帅。」赵丽影更激动了,恨不得当场磕两个。

  对普通人来说过年过节是休闲放松阖家欢乐的日子,对艺人来说是工作最忙的日子。

  作为生活助理,丁修只要还在工作,她就要跟着一起工作。

  本来都做好今年无法回家过年的准备,没想到丁修突然给她放假。

  翘着二郎腿的丁修平静道:「趁着我心情好,说说,想要什么新年礼物?」

  赵

  丽影腼腆一笑:「这不好吧。」

  「这可是你说的。」

  「别,我收回刚刚的话。」赵丽影歪着头想了想,好像也没什么需要的,日常用品她不缺,太过贵重的不适合提:「可以的话能给我买件羽绒服吗?」

  丁修瞪大眼睛:「就这?」

  「要不你给我买个车?」

  「你想屁吃,我烧给你要不要?」

  赵丽影双手趴在圆桌上,撑着下巴,眨了眨大眼睛:「想来想去,也就羽绒服最合适,应季嘛。」

  当丁修的助理以来,最难渡过的就是开头两个月,不是不懂怎么订机票,怎么上网,怎么订酒店,摁电梯。

  而是太穷了,买不起衣服。

  丁修是大明星,出入场合很多都是高端地方,日常接触不是老板就是明星,她一个农村妹,穿着打扮寒酸,频频被异样眼光看待,这让她很不自在。

  那时候,她天天祈祷丁修不要商演,这样她就不用跟着出入高端酒店,各种宴会了。

  另外就是希望冬天可以晚点到来。

  作为打工人,她夏天可以穿九块九的T恤短袖,穿二十块钱的帆布鞋,穿便宜的牛仔裤这些东西便宜,休闲,很多人都这么穿,大家一个样。

  但冬天不行,太冷了,穿T恤明显不合适,这时候贫富差距就出来了。

  有钱的穿羽绒服,没钱的穿棉衣,有的棉衣都穿不起,只能多穿几件内衣。

  曾几何时,她的梦想就是买一件羽绒服,虽然这个梦想在今年入冬的时候她已经实现了。

  丁修没想太多,一件羽绒服而已,这个福利发得起,当即道:「你三围多少我记一下尺码。」

  赵丽影警惕的往边上靠了靠:「老板,160,S码就行。」

  「那哪儿行,尺寸不对买来不合身,要么大,要么小。」

  「不用了吧,你什么时候买跟我说一声,我跟着你去,当场试穿,效果一样的。」

  「瞧不起谁呢,我买衣服用得着去商场吗,我都是订做好吧,不是,你想什么呢,你以为我什么人?」

  「老板,我就是太了解你了。」

  丁修:「……」

  「小赵,咱们感情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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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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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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