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黑雾之王无删减>第四十六章 现场
  大厦上空盘旋着两架武装直升机,地面十几辆警用装甲车,拼凑成临时阵地,还有不少救护车闪着灯,随时准备拉响警报,踩下油门。

  车太多了,李长昼拿眼睛晃了两三下,还没看清情况,郑晴已经发现他们。

  “就等你们了。”她快步走来。

  “我哥磨蹭。”李浅夏立马告状。

  “不好意思。”李长昼歉意地笑了下。

  “快来吧。”郑晴也不纠缠,领着三人走进阵地。

  周围的士兵荷枪实弹,全副武装,戴着防毒面具。

  在这群人中,除了他们,还有三个人身穿便服。

  郑晴说:“你们六位都是有身份卡的玩家,感谢你们参加这次任务,要不要互相介绍,你们自己决定,我不做干涉。”

  对面三人中,一个身材矮胖的中年人,笑着向李长昼他们开口:“娄永,娄氏健身馆的老板,幸会。”

  “李长昼,学生,幸会幸会。”李长昼回道。

  李浅夏和杨清岚没说话,现在李长昼身后,看似一副跟班的姿态,实际是李长昼的boss。

  另一位男性年纪不大,看样子是高中生,戴一副无框圆眼镜。

  “李哥好,我叫唐一骏,游戏昵称‘诸事不顺’。”很自来熟地打招呼,没一点高中生的羞涩。

  “你好,游戏昵称‘猫头鹰’。”

  最后一位是女性,长得很漂亮,精心修剪的齐肩棕发,精挑细选的衣裳,肤白貌美,画着精致淡妆,带着一股子的距离感。

  胸很大。非常大。

  “姑苏木蓉。”

  来这一套?

  “在下明城乔峰,”李长昼抱了一下拳,又沉着声音介绍妹妹和杨清岚,“这是我二妹阿朱,三妹阿紫。”

  “......”

  李浅夏拉住老哥的衣袖,低声在他耳边说:“哥,人家的木是木头的木,蓉是芙蓉的蓉,姑苏是姑苏城的姑苏,她是明星啊!”

  “不是挑衅吗?我都准备施展我的太祖长拳,让姑苏城的家伙知道明城地头蛇的厉害。”

  “别丢人。”杨清岚开口。

  “活跃下气氛。”李长昼不说话了。

  为什么姑苏城的明星跑到明城,还加入了明城的官方群,他一点兴趣没有。

  有这个时间,不如多琢磨琢磨大力牛魔拳,多看几眼宇宙中心。

  对面三名玩家看李长昼的眼神古怪,觉得这个人不正常,难道是看见美女明星,忍不住搞怪吸引注意力?

  但他身边的两个人,哪个也不比木蓉差啊,杨清岚更是无与伦比。

  “需要防弹衣和武器吗?”郑晴见识过李长昼的插科打诨,面不改色地说。

  这里是现实,什么装备都能用,也没装备栏限制,能穿的上都能穿,能拿的动都能拿。

  “我不用了。”李浅夏第一个说。

  她是速度型,又有轻便贴身的角衣,防弹衣只会单纯增加负重。

  “我和杨小姐各一件,再来个火力猛的喷火器。”李长昼说。

  他有「肌肤强化」,但也没十足地把握挡住蚊子的口器。

  杨清岚更不用说,细皮嫩肉,掐一把都能出水的肌肤,除了看、摸、嗅,还能做什么?

  李长昼舔了舔嘴唇,有点口渴,早晨起来只喝了一小口水。

  “防弹衣没问题,喷火器不行。”郑晴说。

  “为什么?”李长昼问,“对付蚊子,喷火器比枪管用。”

  “上级没有批准。”郑晴解释,“这栋写字楼如果着火,或者烧毁了重要文件、店铺、器材,后果同样严重。”

  她顿了顿,像是复述某人的话一样说:“不能把人救了,让他活下来了,但把他的生活毁了。”

  “能理解。”杨清岚点头,想到自己的书店。

  “好吧,”李长昼无所谓,“反正只是一群蚊子,多穿点就好。浅夏,你自己小心,到时候我主要保护杨小姐。”

  “看我吸干它们的血!”李浅夏摊手,五次心跳,血色钢枪浮现在她手心。

  李长昼和杨清岚也把防弹衣穿上,黑色的防弹衣,让两人多了一些干练和英气。

  胖子老板没要防弹衣,也没要武器,从物品栏里取出一副蟹螯式拳套。

  高中生和女明星都只要了防弹衣,没要武器。

  每个人又发了耳麦、摄像头。

  “一骏,麻烦你先侦查。”郑晴说。

  “好嘞。”唐一骏话不多说,走向A栋。

  走出去两步,他的身体变成装甲车的颜色,脚变成轮胎的黑色,头是天空色。

  如果不是在移动,众人又一直看着他,还真以为他消失了。

  唐一骏走到哪儿,身体跟着变成周围的颜色,像是上帝这位画手,在给世界粉刷颜料的时候,连带着他一起刷了。

  他到了A栋下方,壁虎似的往上爬去。

  随着他越来越远,感知低的人再也找不出他,但还没办法瞒过李长昼4点的感知。

  “蚊子主要是依靠嗅觉吧?”胖子老板疑惑地问郑晴。

  “一骏除了变色、攀爬,还有收敛气味的技能。”郑晴解释一句,“我们也做好准备,等士兵吸引蚊子注意力之后,我们负责掩护救援人员实施救援。”

  看来这三个人不是游戏里的队友,对彼此不了解——李长昼留心听着,分析情报。

  “晴姐,找到了,人质在22层。”耳麦里传来唐一骏的声音。

  郑晴扭身看向电脑,上面有唐一骏传过来的实时画面。

  22层是大型自助餐厅,人质流浪汉似的挤在里面,互相依靠,瑟瑟发抖地看着四周。

  墙壁、柱子、桌子、椅子,全是黑色,镜头拉近,这层黑色的油漆全是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蚊子,心惊又恐怖。

  郑晴在屏幕上扫了两眼,对耳麦说:“这里没有一千人,一骏,继续找。”

  “好。”镜头攀升,唐一俊继续往上爬。

  A栋一共有24层。

  “为什么让他去?还不如无人机。”李长昼不解。

  “汗。”唐一俊说出一个表情,“李哥,人艰不拆啊。”

  “一骏很有潜力,将来的情况谁也不清楚,无人机或许也有不能使用的一天,所以多锻炼他。”郑晴解释。

  “他加入官方了?”李长昼问。

  “现在在执行任务。”郑晴没有回答。

  “晴、晴姐!”耳麦里传来唐一骏的惊慌声。

  围在屏幕前的众人深吸一口气。

  上百名双腿直立、一米六左右的蚊子士兵,手拿黑色钢枪在巡逻。

  有七八只红色的直立蚊子,用针筒似的红色钢枪采集血液,钢枪尾端的触手连接着母蚊,源源不断地输送血液。

  母蚊上半身纤细,下半身肥胖如球,肚子里全是血,血里浸泡着数不清的卵。

  还有尸体,人类的尸体,脸色苍白,浑身没有一点血色,白惨惨的十分渗人。

  活着的人也奄奄一息,半死不活,被红色直立蚊子抽血时,没有任何反抗。

  女明星撇开脸,胖子老板深呼吸一口气。

  李浅夏握紧钢枪,杨清岚微微蹙眉,李长昼盯着母蚊。

  “准备行动!”郑晴沉声道。

  天空传来一声闷雷,轰隆隆的响,哗啦啦地小雨说下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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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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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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