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黑雾之王无删减>第一百五十一章 梨园(中)
  夜空漆黑,梨园灯火通明,宛如天穹之下的一簇篝火,四处都是笑语,台上戏语铿锵。

  钟莹如的目光一下子又回到李长昼身上。

  偷情几次,身体上算得上半了解,但她今天还是第一次发现,他笑的时候有一种嘲讽。

  像是对戏台上的人物一般——戏台上就是天王老子,台下的屁民也敢指指点点,全然不放在心上。

  这就是他对外人时的神态模样?

  “强人所难?”高瘦中年人重复这个词,冷笑一下。

  他一撩长衫,在凳子上坐下。

  “李二爷,”高瘦中年人的语调里全是揶揄和嘲讽,“人活在世上,就是老天爷在强人所难,活着是多辛苦的事?你年纪也不小,这点道理都不明白?”

  钟莹如蹙着柳叶细眉,又把目光投向这个中年人。

  “不管你背后是谁,怎么敢和二爷这么说话?”

  现在整個夏国由李氏、宋氏、赵氏三家说了算,李长昼是李氏二少爷,除了少数那么几个人,谁敢给他脸色?

  前几天的刺杀,如果不是李大帅要考验自己儿子,决定继承人,宋城早已经是腥风血雨,血流成河。

  “李长昼,”中年人扯着嘴角,瞅着李长昼,“你说我敢吗?”

  李长昼陷入沉思,自己假装加入对方,能获得什么?

  对方拉拢自己,就不会再去拉拢别人,少了一个在暗处的敌人,多了一个帮手,还能知道他们打算怎么对付李大帅和李必昌。

  钟莹如和中年长衫男都看着他,他躺在软塌上,手肘支撑着扶手,两手五指在胸前相对,目露沉思之色。

  “算了。”两人忽然听他说。

  一开始和刺客虚与委蛇,只是初来乍到,想见识见识。

  现在让他长时间服从一个组织的命令,对方一个有点身份的手下,就敢不把自己当人看,任务就算变简单了(简单还不代表能完成),又有什么意思?

  “什么算了?”长衫中年人皱眉。

  戏台上,震耳的锣钹劈头打下来。

  女主角一甩水袖,珠翠头饰闪着蓝光。

  钟莹如捂着嘴,瞪大眼睛,长衫中年男子双眼白火燃烧,眼白吞噬了眼瞳,眼眶里全是白色。

  他依旧坐在凳子上,但全身僵硬,给人一种蜡烛般的惨白感。

  台上,武生一甩脸,多了一张鬼怪般的面具。

  “好!”叫好声四起。

  黑死神缓缓收起镰刀,身形逐渐模糊。

  “二爷!”门一下子被推开,刘德带着人闯进来。

  黑死神哪里都好,就是出场会有一股阴风,夏天倒是可以用来乘凉。

  “把他在城门口吊三天。”李长昼指了指没了灵魂的长衫中年人。

  刘德望向尸体,脸色一变,瞳孔放大,眼前这具尸体没有反抗,且没有任何伤口,人突然就死了,死相又极其诡异。

  “要派人看着吗?”他对李长昼的态度,除了势力与钱财之外,还多了一丝实力上的服从。

  “一具尸体看着做什么?谁要就让他拿去。丢出去吧,放在这里晦气。”李长昼端起葡萄酒抿了一口。

  “是。”刘德扭头对手下低声一喝,“抬走!”

  保镖上前,干净利落地将尸体抬出去,包厢里又只剩下李长昼钟莹如两个人。

  “你也看见了,”李长昼放下酒杯,“我最近惹了很多麻烦,连大哥都想杀我,这段时间我们先不要接触。”

  他扭头,看向惊魂未定的钟莹如:“等事情解决,我们再在一起。”

  钟莹如放下按在胸前的双手,视线转向李长昼。

  她表情很复杂,像是第一次认识他。

  半晌,她木讷地说:“我以为你只是长得好看,会讨女人欢心。”

  “长得好看我认,会讨女人欢心要分人。”李长昼笑了,“嫂嫂,早点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这段时间最好不要出门。”

  钟莹如下意识点点头,回过神来后,站起身朝外面走去。

  “嫂嫂。”

  钟莹如回头,看见李长昼指着她的软塌,披巾还落在那里。

  她丢了魂似的走回来,伸手拿起披巾,正要转头时,她忽然扑上来。

  她压在躺软塌上的李长昼身上,双手紧紧搂住他脖颈,娇嫩的脸紧贴他的脸,好像要从他身上汲取温度。

  两人像叠在一起的汤匙般紧密,李长昼只要放下手,就能搂住她纤细的腰,再往下,就是她曲线饱满的臀部。

  “阿昼,”她低声呢喃,“我这辈子是你的人,你如果死了,不管我愿不愿意,都会和你一起死。”

  她抬起头,抹了胭脂的红唇,呼着暖暖的热气,唇瓣微微张开,还没落下来,舌头已经微微探出。

  李长昼手落下,将她打晕。

  提着她的旗袍后领,丢在隔壁软塌上。

  “妈的!”他忍不住低声骂了一句,手在胸口掸了掸。

  要是留下香味,还有脸去见杨小姐?这女人简直脑子有病!

  李长昼手指伸进酒杯,想沾一点酒水洒在身上,弄点酒味,想了想又算了。

  不管是他,还是杨清岚,其实都不喝酒,只是作为一种人生体验偶尔尝试。

  他长长叹了口气,觉得很烦,比杀了人,多了一个敌人还烦。

  好像和他做对,舞台上更加热闹,春皇登场了。

  须生打扮,哪怕穿了戏服,涂了油彩,也能看出气质极好,冷静、沉稳却总透着点儿淡淡的忧郁,相貌又是个大美人,怪不得被报纸评为四大美人。

  戏腔更是该轻就轻,该重就重,京剧在她嘴里,被拿捏得像一颗糖,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戏名《击鼓骂曹》,她扮演祢衡。

  “纵然将我的头割下,落一个骂曹的名扬天下!”

  一开腔,台下欢呼声的音浪,几乎实质化,要把包厢掀翻。

  落幕后,李长昼报以掌声,让刘德准备花篮,要去后台见她。

  “衣服呢?”

  “髯口还没贴好吗?”

  “黑片子去哪了?”

  后台化妆室,女伶们都在忙着上装和上妆。

  春皇已经提前知道李二爷要来,早早地过来迎接。

  不等她开口,李长昼加快脚步走过去,还没到跟前,就笑着抱拳:“乌小姐,李长昼这厢有礼了!”

  春皇,本名乌春儿。

  原先也不叫这个名字,乌春儿是后来孙小云替她改的——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乌”通“无”,无春儿,春皇之外,没有春。

  看李长昼穿西装,但故意作揖的样子,乌春儿咯咯直笑,有点小女孩子气,又有些大方爽朗。

  李长昼扭身从刘德手上接过花篮,递给春皇,再次抱拳:

  “常年在国外,不懂戏,瞧不起戏,今天是春皇狠狠给我一巴掌,让我涨了见识。”

  “二爷可别这么说,”乌春儿抿嘴笑道,脸上还有妆,美得像1928年的剪影,“要是传出去,别人说我见面就给您一巴掌,我可会被骂死。”

  “也是。”李长昼笑道,“我挨一巴掌事小,要是让人不敢来听春皇的戏事大。”

  他扭头对刘德说:“回头叮嘱全城的报社,是我李二听了春皇的戏,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

  “喏!”刘德双手抱拳,大声应道,宛如古代将军领命。

  乌春儿又是一阵咯咯地笑,笑得太开心,她爽朗的性格都不好意思了,她拉起戏服袖子,挡住半边嘴,只把弯弯的眼睛露出来。

  刘德看得魂都丢了,双手还抱在一起没放下。

  笑得够了,乌春儿才吸气说:“二爷,您要是不做爷,跟我们登台唱戏,一定比我还红。”

  “好啊。”李长昼笑吟吟地看着她,“等我不当爷了,就跟春皇一起去唱戏,天涯海角都走一走,说不定能混个‘李皇’、‘长皇’、‘昼皇’的名号。”

  被他黑亮迷人的眼睛直视,乌春儿忍不住抿了抿嘴,撇开视线。

  “春儿,快轮你的第二场戏了!”远处有人喊。

  乌春儿瞥了一眼李长昼,咬着嘴唇。

  “二爷,我——”

  “快去快去,”李长昼也着催促,“我去前台等你,不准迟到啊?”

  乌春儿又是一抿嘴,笑道:“好!你等我,不过我要是在台上没看到你,莪就真给你一巴掌。”

  她炫耀似的亮出她的白嫩小手。

  李长昼大笑:“你这么说,我反倒不想去了,想挨这巴掌了!”

  乌春儿走后,刘德竖起大拇指:“爷,您是这个!”

  李长昼淡淡地笑了一下。

  “听说宋氏的大公子也想纳春皇为妾,结果刚见了一次面,春皇连夜就跑了,二爷您要是能把她拿下,看宋氏不丢死人。”刘德又说。蜀南文学

  “戏子逢场作戏,她跑之前,你怎么知道她有没有对宋氏公子笑?你去找人问问,看她之前对那个宋公子是什么态度。”

  刘德犹豫了一下,按照道理,他是不能离开李长昼的,但李长昼刚才杀人的本事,又让他稍稍放下心。

  “好,我去问问,二爷您自己小心。”

  “我就在后台,不出去,你好了还是来这里找我。”

  “我这就去!”

  刘德走后,李长昼立马伸长他的狗脖子,走狗一样寻找他的杨小姐。

  东转西转,「触角手杖」点地,很快找到了。

  孙小云正在后台花园回廊的一角,训斥一帮学徒,杨清岚就在里面。

  “......被人几句话就哄到手!爱情这东西,只有你经历多了,见识多了,眼界变得宽阔了,才会出现。”

  不愧是曾经的名角,说话跟唱歌似的,抑扬顿挫。

  “特别是你,清岚。”

  李长昼竖起他的狗耳朵。

  “少抛头露面,专心学戏,你的条件最好,人又最聪明,要不了两三年就能登台,别想些歪门邪道,明白了?”

  杨清岚乖乖低下头:“明白了。”

  “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去前面,也不准见任何人,好好在后面给我练身段和嗓子。”

  “是。”

  李长昼整个人靠在柱子上,左手揣兜里,右手拿手杖,十分有意思地望着那边。

  隔得有点远,以正常人的视力,绝对看不清他是谁,但李长昼看得清,杨清岚也知道他在看。

  很快,有人来叫孙小云,说刘老爷拜访。

  孙小云走后,大家也散了。

  “看某些人还敢不敢主动给春皇买报纸,切。”

  “别切了,你有人家会拍马屁?能像人家一样两三年就能登台?你从小学到大,到今天还要四五年。”

  “这不是我没人家漂亮,又不会拍马屁嘛。”

  李长昼看得更来劲了,可惜杨清岚没找这些女伶的麻烦,而是把‘看什么看,给我过来’的眼神瞪向他。

  李长昼快步过去,杨清岚也往这边走,两人相逢在宽大的芭蕉树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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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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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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