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正是梅雨绵绵的季节,天空当中不时落下淅淅沥沥的雨丝,下得不怎么爽快,所以总也下不干净。即时遇上雨停的时候,也看不见艳阳蓝天,天空当中总是盖着一层层的乌云,空气也潮湿的好像能捏出水来。水道纵横交错的大平原上,更是一片绿意盎然,零星点缀着一处处零星点缀着一处处村社城镇。
淮扬一带运河东岸刚刚整修过的官道上,正行走着一队相当庞大的车马。一辆辆马拉的大车,上面的货物捆得满满当当。插着白色的三角小旗,旗上都有“顺义”两字。每辆大车上面,除了车夫,还有一个穿着蒙古圆领短袖长袍,挎着腰刀,背着弓箭,长袍前摆下面还藏着把左轮手枪的精壮武士。他们都梳着蒙古式的垂耳辫,挺胸凸肚的四下打量。车队两侧还有两队同样打扮的蒙古武士,全都是一人双马或三马的配置。其中不驮人的那一匹或两匹马儿的背上都是大包小包的行李,一看就知道要出远门啊。
在大车队中间,是一队相当严整的披着黄色罩甲的骑兵,罩甲下面全都是紫色的长袍——这是眼下大明陆军的标准服色。而紫色、蓝色、黑色、棕色、灰色,也是目前朱大魔鬼能够调配出来的仅有的几种合成燃料所能染出的颜色。需要跑量,而且还要讲究耐洗涤、不褪色的军服布料,当然就得从这几种颜色的布料中挑了。
而紫色战袍外面披着的黄色罩甲,则说明这些骑士都是大明天子的侍卫骑兵!
朱和墭这个时候就骑着一匹灰色的大洋马,同一位体态颀长,眉目俊朗,皮肤白皙,还留着一部修剪得非常整齐的络腮胡子的青年,并辔走在这队侍卫骑兵的前头。
这青年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大明二皇子,人送外号书呆子王的朱怡银。
他本来好好的在金陵大学法术系一边当讲师,一边研究新型合成染料——这是個很容易出成果的方向,而且成果很容易变现!hτTΡδ://WωW.sndswx.com/
可见这个书呆子王还是很有经济头脑的。
唯一不好的就是容易中毒,有时候还会发生爆炸……用“法术”合成的鲜艳染色剂是比较容易搞出来的,但大多有毒有害加易燃易爆,研究起来一定要小心。
所以朱和墭对朱怡银一直很关心,时不时的还一起做个实验,交流一下学术,探讨一下哲学思想,总之这两父子的关系那是相当融洽的。
这回朱怡银北上办差,朱和墭更是亲自送他出京,而且还送个没完,越送越远,这都从南京送到扬州了!
此时,在朱和墭、朱怡银两父子前方十几步开外,还有两名穿着长袖的白色丝绸的蒙古圆领袍,头戴着遮阳帷帽的女子,骑着高头大马在开道。
从背影上看,这两名女子仿佛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都是“大码”身材,而且都是练过的,一点都不松弛。
现在是盛夏,她们俩的衣衫都比较单薄,一路行来都出了不少汗,衣服都被汗水打湿,贴在了背上。
从后面看去,就看见她俩矫健的身子在马背上一起一伏,有一种健康的美感。
朱和墭看得喜欢,就笑着问自己的宝贝儿子朱怡银道:“学文,你看你钟察海这妹子如何?这一看就知道能生养的身子……可够滋味?”
朱怡银闻言就是一愣,然后脸颊居然红了,结结巴巴道:“父皇,您怎么能这么说钟察海妹妹?您难道想......想纳她为妃?这,这可有违人伦啊!”
“你,你......”朱和墭扭过头瞪了儿子一眼,“你个衰仔,竟然这样说你老豆!你的书都读糊涂了吗?而且朕也没想过要纳钟察海,朕是问你觉得钟察海如何?”
“我?我,我......我可是她哥哥啊!”朱怡银的脸颊更红了,说话也更结巴了,而且还不敢放大了声音——钟察海妹妹就在前面呢!让她听见了多不好?特别是朱怡银早就在馋钟察海的身子了......
结巴了半天,朱二皇子学过圣人道理总算战胜了他内心深处的“人欲”,这就叫“用天理、压人欲”......去是去不了的,只能压一压。一血气方刚的青年,身体健康,心里充满了肮脏的人欲,怎么挡得住钟察海这号婀娜多姿的青春美少女的诱惑?
况且,钟察海这个在草原上长大的女子又热情奔放,也不大在意男女大防。她和书呆子王的关系又特别亲近……她刚来的时候,书呆子王还替她补课来着。
少男少女,朝夕相对啊!
“什么哥哥?她又不姓朱,她始终是个绰罗斯......”朱和墭已经明白了儿子的心思,低声道,“喜欢就上呗,你是朕的二皇子,她不过是咱家的俘虏,还是罪人之女,你要了她的身子那是她的福分,真瞧着她也是乐意伺候你的。”
“父皇,说得轻点,让人听见......”朱怡银一边说话,还一边往十几步开外的钟察海后背看去。
朱和墭笑着放低了声音:“老二,我瞧钟察海的面相也是个旺夫护主之人,对你也有意思。你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你若收了她,她将来一定会全心全意护着你的。
她是莎车(叶儿羌)藩王,多少有点实力。她亲哥哥是顺义王,三个异父之弟中,有两人在西北为王,朱策凌又是殷家汗。
有这点实力和关系在,又有钟察海这个旺夫护主之妻在。你才能在朕百年之后,代替朕当大明的领路之人!”
“领路人?”朱怡银一愣,“父皇,您的意思是......”
朱和墭这个时候忽然压低的声音,对儿子道:“学文,你觉得大明能有今日之盛,归根结底,靠的是什么?”
“当然是是父皇您的英明神武和祖宗的庇佑!”
书呆子王张口就是套话……看来他这个书呆子,只是在需要呆的时候呆一下。
“说真话!”朱和墭笑道,“你我都是聪明人,不要说这种没用的。”
朱怡银说:“那我可说了......咱家的江山本来是死透了,能回来全靠父皇的自然法术太厉害!
咱们新大明军兴之时,全靠糖药之威、火箭之猛!若无此二者,揭阳恐怕就是……”
这可不是唯武器,而是科技是第一战斗力……从帝国主义那里淘换一点二手货,就以为自己很能打的,那才是唯武器论!
糖火药刚出来的时候,那可是新大明独家拥有的利器!
而且朱和墭还控制整个糖火药产业链,后来还垄断了国际白糖供应好多年。现在糖火药的秘密虽然早就泄了,白糖的垄断也被打破了。
朱怡银顿了顿,接着又说:“父皇,如果我大明想要长盛不衰,对自然法术的研究决不能放松,必须要不断精进。”
朱和墭点点头,又问:“那自然法术该如何精进?你也钻研了两三年,可有心得?”
“有一点心得,”朱怡银说,“自然法术想要精进,一靠探索天地......万物皆蕴含天道法术,但我们却对世间的万物知之甚少。如果所探明的万物本元之要素,也只有区区二十几个,恐怕不到元素总数的百分之一啊!
第二则靠不断试错验证,儿臣这两三年钻研的黄色染料的办法,就是日复一日的用各种从煤焦油里面提取的材料和各种已经知道的材料,用各种方法进行混合......虽然一直没有成功,但儿臣却从煤焦油里面提炼出一些和苯胺不大一样的东西,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但也算是有所得吧?”
你发现的那个东西可能是苯酚!朱和墭经常看儿子的实验记录,所以知道他大概鼓捣出个什么?
朱大皇帝倒是很想替儿子解惑。
这苯酚是个好东西,可以用来进行手术消毒,也可以用来制取三硝基苯酚,也就是苦味酸!
不过他最终还是忍住了,因为他不想把一个真正的科学家苗子培养成一个“考古学家”。
而且他现在有硝化甘油,所以也不急于得到苦味酸。
“能发现新东西就了不起了!”朱和墭对儿子说,“朕果然没有看错你……所以将来能继承朕之衣钵的只有你!”
“衣钵?”朱怡银愣了一下。
朱和墭的江山是轮不到他继承的……他上面有朱怡鑫,下面有朱怡钢,都是嫡子!
即使他们都没了,大波玲还有俩儿子呢!
大波玲这个大贵妃的地位是高于皇贵妃贝佳鑫的,而且因为贝皇贵妃有一半葡萄牙血统,所以朱怡银也是个混血。
所以,朱怡银这个次子,距离皇位其实是很远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朱怡银才对权力没有什么兴趣而醉心学问......
但是朱和墭却不能让他当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闲散王爷,他需要是一个未来大明的领路人!一个能将大明领进工业时代的领路人!
这个领路人,是不能没有政治上的影响力,也不能不掌握大量财富的。要不然最多就是个科学狂人,不可能带着整个文明一起前进。
与此同时,这个领路人也不能拥有太大的权势和太多的财富,更不能卷入储位之争,当然也不能去海外就国。
而朱怡银和钟察海的婚姻就能让他在拥有一定实力的同时,远离最高权力——如果他不娶钟察海,那延平郑氏多半会把女儿塞进来。
到时候问题就有点复杂了!
而钟察海是噶尔丹的女儿,娶了她,那就真的和皇位一点关系没有了。
“父皇,您说的衣钵是......”
朱怡银还想打听,朱和墭却打断他道:“衣钵的事情等你回京后再说......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拿下钟察海!喜欢就上吧,别那么瞻前顾后,你是大明的亲王,她不敢不从的!”
朱怡银看了一言钟察海的背影,终于点了点头。
......
“闺女,你一定要记着,草原上的规矩向来是强者为尊的!”
同一时间,阿努也正在鼓励自己的闺女钟察海去向朱大皇子投怀送抱。
钟察海虽然是个“大姑娘”,但是脸皮却没有老娘那么厚......她毕竟是黄花大闺女,而且还在大明这边学了不少男女授受不亲的儒家礼仪。
“娘,这样不合适吧?”钟察海心里面七上八下的,脸皮都已经发烫了,心里面更是乱成一团。
“有什么不合适的?”阿努道,“我看没有比二皇子更合适的了......大皇子是太子,早就已经和郑家订了亲。三皇子出了名的花心,他的王妃肯定得从苏家将的女儿们中挑选。四皇子、五皇子情况也差不多,多半也会和潮州、闽南权门联姻。你如果不想当小,那就只有这位二皇子了。他有四分之一葡人血统,又无心政治。而且也没有给封去海外,正好娶你。而且圣上也是这个意思!
所以你只要让他睡了,这事儿可就成了......你要错过这个机会,可就追悔莫及了。”
“为什么不能明媒正娶呢?”钟察海还是有点不乐意。
“怎么不是明媒正娶?”阿努瞪了女儿一眼,“只是先伺候二皇子几日......等生米成了熟饭,这事儿就没人能反对了!”
虽然朱大皇帝早就把莎车领地和赢取钟察海挂钩了,但是贝佳馨并没有流露出一点儿兴趣......有几个大学士好像也反对!
另外,那位已经返回南京养老的太上皇好像也不赞成把钟察海娶进门。
总之这好事儿想要成功,还就得让钟察海和朱怡银都主动一些......把事儿办了,那就谁都不好反对了。
钟察海还是不大乐意,一个劲儿的摇头。就在这时,她身后一阵马蹄响动,然后就听见了朱怡银的声音:“钟妹妹......待会儿到了行宫,我再帮你复习一下自然法术和算学吧!金陵女院的先生都说你的这两门课考得不好,我得好好教教你!”
钟察海一听,心里面就想拒绝,她都从金陵女子书院毕业了,连工作都有了,还补习什么?但是开口之后却说:“嗯,好的,学文哥哥,我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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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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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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