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思源摇摇头:“你不是错了,你只是怕了。原本我们也不是一定要走到这一步,但凡老三想岔了的时候,你劝一句,结果都会不同。”
余氏愣住,然后猛的扭过头捶打温向林:“你个孽障,我欠了你什么呀?!”
温向林也愣住了。
一家人都摇摇头,慢慢散了。
温玉珠窝在林氏屋里,依偎在林氏腿上,糯糯的说:“娘为啥不稀罕我呀。就因为我是个姑娘?”
林氏摸摸孙女的头,手心干燥温暖:“你娘在家里做姑娘的时候吃了苦,就以为所有姑娘都要吃这个苦。你别理她,余家是余家,温家是温家。咱老温家绝不会有糟蹋女孩的事儿!”
温玉珠其实才不难过呢,只是纳闷儿。
而且她三哥也太坏了,让爷奶多难受呀,不厚道,明明余氏冷落他的那些年,都是爷奶照看他。等她以后赚了钱,以女子之身立世。让余氏看看。女子也可以顶门立户。
要她说,她娘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从小就不受待见,时间长了竟然觉得理所当然,人家对她稍有一点好,就觉得千好万好了。这是病,得治。
温家分家的消息刚传出去,就引起议论纷纷。
温家那可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人家,家里的孩子们眼瞅着都长大了,那都是个顶个能干的小伙子,又有一个秀才公,平时收着不少的修束,又得人尊重。吃得饱穿得暖就不说了,时不时就能吃一顿荤腥。
那余家的是昏了头吗,竟然要带着没长大的儿子分家?
“没有这个道理。分家都是把儿子们分出去,哪儿有这么分的。”族长摇摇头,颇为不赞同。
余氏眼里又燃起希望。
温思源冷笑一声:“是我的好儿子,想带着他娘分出去。如今,我便成全他们。”
温思源是个秀才,哪怕是族长,也会给他面子,更不要说这只是家事,族长沉默了片刻,说:“随你们吧,只是别太薄待三郎。”
温思源托托手:“您放心吧。”
温家分家分的很快,早几年他们在村北有一处三间房的老宅,也不用另盖,直接搬过去就是,分了两亩地,一亩菜地,一亩林地,还有一季的粮食。
知道实情的,除了感叹老三对他娘的孝顺,就是感叹余氏脑子坏了,好好的日子不过,要作成这样。
不过这些都影响不到温玉珠的心情,温玉珠此时正抱着一个小坛子,坐在她爷爷面前吹牛呢。
乱七八糟的事儿都处理完,已经十天过去了,按说葡萄酒应该发酵至少二十天,可她哪儿等得了二十天啊,葡萄也等不了啊。于是她决定早点开封。十天尝尝味儿也足够了。
“爷,这肯定特好喝。我放了老多糖了!我专门为爷酿的酒。”
经过分家的事儿本来一家子人还有点消沉,正适合温玉珠彩衣娱亲。
温老爷子心里一暖,极捧场:“哎,我孙女酿的酒指定好。”
这就属于无脑夸了,但谁也不能否认,温玉珠在厨艺上确实有几分天赋。尤其余氏不在这几天,一日三餐都是她操持,连土豆都能碾成泥,浇上汤汁吃,软糯醇香,让人想把舌头咬下来。
温玉珠把早就准备好的白棉布拿出来,盖在碗上,然后打开封存了十天的坛子,清甜凛冽的酒香一瞬间就飘了出来。与寻常的粮食酒不同,这酒光气味儿就透着一股子香甜。
无视一家人的垂涎欲滴,温玉珠用大勺子舀出来一勺酒,倒在棉布上,开始过滤。夏天做内衫的薄棉布,过滤又快又好。拢共舀出来三大勺,过滤之后,倒在小杯子里,然后她端起一杯给她爷,一杯给她奶,一杯给她爹,然后便说:“哥哥们自己拿吧。”桌上剩下的三杯酒瞬间就不见了。
温玉珠轻轻抿了一口,她从前是不喜欢干红的,更喜欢冰白的清甜口感。但不知道是葡萄好,还是心情不一样了,此时此刻,她觉得干红口感浓郁,似乎更能在一瞬间征服味蕾。
过分的安静了。
温玉珠抬头就看见每个人都沉浸在葡萄酒的味道之中不能自拔。
“爷,奶,爹,”温玉珠露出希冀的表情,“好喝不?!”
“这可是葡萄酒?”温思源迟疑中带点不敢置信。他竟然喝到了传说中的葡萄酒,滋味竟然这么好。
温玉珠没想到她爹一下就猜到了,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要说她这个便宜爹确实不错,学问好,能赚钱,没什么大男子主义,不迂腐,脑子清楚。最重要的是疼闺女。
“爹,你真厉害!就是葡萄酿的酒!”
温思源被闺女崇拜的眼神看的有点晕,笑得眯了眼。众人回过神来,温玉珠就像进了夸夸群,一群人开始对她的葡萄酒进行无脑夸。就数温老爷子夸张:“有我孙女这酒,我还能再活几十年,好酒好酒!”
温玉珠就眯起眼睛,笑着说:“那你们觉得这个酒,可以拿出去卖吗?”
温思源一愣,这才重新打量起这杯酒和他闺女:“为什么想卖酒?”
温玉珠想了一会儿,才决定说实话:“因为想自食其力过好日子,想以后哪怕不嫁人也能过得很好,想做更有意义的事情。想……想比男孩能干!”
一家老小都露出心疼的表情,不约而同地觉得她是被余氏伤了心。
“我觉得可以。”温思源先表态。
温老爷子紧随其后:“我觉得县城的酒也没这么好喝。”
“就是咱家没白糖了,得再去买点。”林氏没直接说,但已经表达了支持的意思。
三个哥哥则笑嘻嘻的说出自己的愿望:“酿好之后,我想要一坛!”
温玉珠对着三个哥哥露出狐狸尾巴:“好说好说,我就用一人一坛酒,答谢哥哥们帮我几天忙!”
温玉珠的计划很清楚:“明天,我们先去城里逛一逛,找个卖家!”
“玉珠,要去,就直接去省城。”温思源提醒道。
温玉珠对她爹更刮目相看了,没错,县城的人,生活好一点但有限,不似省城的人手头富裕,更何况,他们去省城路上往返不过多一个时辰,完全可以先去省城!
于是她脆生生的应道:“哎,知道了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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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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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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