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来银却是跟以往的寡妇截然不同,她活出了自己的风彩,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她非但没有把自家的大水牛卖掉,她还跑回娘家借了点了,到镇上捉了一头小母猪回来养。当时她是这样想的:既然男人走了,少了个人吃饭,就应该用头猪来顶替上,这样子才不会浪费了剩饭剩菜。
在老公死了的第一年,来银的心情的确是相当的低落,每到夜深人静时总是醒来偷偷的抹眼泪,她怕吵醒了被窝里幼小的女儿,就跑到灶台去坐去流泪。她觉得自己坐着的这艘船失去了撑舵的人,以后不知何去何从?因为睡不着,来银经常是半夜里找点活来干,比如半夜把猪菜剁好,剁好又煮熟天还没亮,于是半夜三更提了桶去喂猪。在当时,女儿和那头小猪母就成了她的精神支柱。
来银清楚记得夏金水是在那年立春过后雨水时节那段时间走的。那天从早上就开始下雨了,夏金水一早起来上了趟茅厕就抓了几块煮熟了的木薯片,边啃着边扛了把铁锹到风车坝的田地上去截水进田,准备惊蛰开耕大干一场。
夏金水是倚在一条已经没有电线的电杆上走的,当时全身都僵硬了,但手里还捏着一片吃剩下来的木署片。村里几个老光棍合力用门板把夏金水抬回他家柴房,开设了灵堂。然后就聚集一起讨论关于夏金水的死因:有人说夏金水是遭雷劈死的。但当即就有人反驳,说怎么可能?金水虽然是穷,但忠直善良,平时连个狗也舍不得杀来吃,这样的人怎会遭雷劈?况且惊蛰都未到,有六七响雷咩!又有人说夏金水是吃木薯噎死的,又有人说夏金水是自己死的……不过无论怎样,夏金水这种死法,是最好的,对他本人及其家里都是最好的。起码是无病无痛走的,既不是住院ICU开刀割这换那然后全身插管度日如年生不如死倾家荡产的死;也不是惨烈车祸血肉横飞的挂掉,而是轻轻的来,又轻轻的走了,手里只捏着一片啃过的木薯片。
来银为了弄清楚老公的死因,好让他死得明明白白,死得眼闭。于是就包了个红包请了个赤脚医生来查明死因。这个医生给夏金水作了全身检查,又用手电翻开眼睑看,又听了心肺(虽然已经是不跳了),初步排除了他杀,断定是死于突发性心梗。这一论证当即得到了几个老人的认可,说当年金水老爸也是这样突然走的,走的时候还抱着不满三岁的夏金水。想不到现在又轮到他儿子了,历史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
夏金水的墓穴就挖在磨石岭东北角对面的山头上,与石人背遥相呼应,用行内人氏的话说,确实是一座风水好地,是旺阳家宅聚人气的。
负责挖墓穴的四个本村中年男人,都是没有老婆的,因为有老婆的男人都被老婆按着不让去,说干了这活会有晦气,很难清退干净。
这四个挖墓人早早就挖妥当收工回来,把铁锹锄头往来银柴房里一丢,就蹲到来银门口的磨刀石上等坐席吃饭。当时添贵细妈是过来帮忙打点丧事的,她见四个干重活的回来了,就提了壶茶拿了四个碗出来招呼了他们饮茶。那知道这四个家伙都是烧酒佬,平时喜欢饮两杯的。于是对添贵细妈说:“细叔婶,装四碗散装烧酒出来好西过啦,刚干完活,好散散倦气。”
于是添贵细妈就真的去厨房端了四碗烧酒出来给这四个挖墓穴的人喝。这四个人一碰碗边,头一仰就吞了半碗下肚。然后其中一个摸出一包用快食面袋装着的熟烟丝出来,自己卷了支喇叭烟,然后传给下一个,转到最后又转回自己手上,包好又揣回裤兜里。吸了几口烟,又呷了几口烧酒,这时,那酒意就升上头了。这四个中年光棍端着碗,叼着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又看看柴房里盖着白布的夏金水。此刻,在他们心里,并不是在办理丧事,并不值得伤心。就像夏金水家在请客宴席,唯一不同的是他本人不能坐席,而其他的都没有什么不同。
他们酒意上头,就开始没话找话来说了:
“我说金水这契弟也是够义气的了,走得着时,就会挑雨水足的天气走,这雨水一足,泥士就疏松,我们挖起墓穴就省时省力,平时要干一天的活,我们现在半天就搞定了。”
“可不就是了,如果我们抓紧点手脚,一早上能挖两个墓穴……”
“我嗟嗟……大吉利是!”站在一边的添贵细妈马上就责骂这几个光棍:“有你们这样子讲话的吗?这些活能多做一份的吗?不会讲就别乱七讲,不出声没有人说你是哑巴的!”
年头办完老公的丧事,到了中秋节期间就有媒人婆上门给来银介绍对象了。
媒人婆对来银说:趁现在刚死了老公,你还未算老,况且孩子是个女的,又这么小,可以带着一起嫁人的。按照现在的形势,你可以嫁给个二婚男人,或者是死了老婆的男人,甚至是未结过婚的青头男青年都没有问题,三几千礼金绝对能拿到手,你考虑下吧!
来银就说现在暂时不考虑这些东西,想-个人冷静一段时间,你先回去。
这么多年以来,来银一直都是守寡,没有嫁人,也没有红杏出墙,这也确实是难能可贵的。虽然期间有过不少媒人婆上门提亲,甚至石坑村的猪肉坤也在河堤上当面向来银求婚,但来银都没有接受。
这么多年来,来银含辛茹苦把女儿家燕拉扯养大,并且念完了高中,这也算是尽了一个女人,一个母亲的最大责任了。
有人说这得益于埋葬夏金水那块风水宝地,如果不是,来银早就带着女儿跑路过主了。
好了,闲话扯得太远了,水得也差不多了。现在我们回去石坑桥头大水车网红打卡点。
来银问大旧鑫:“这么早到这里来,有什么事吗?如果没有就站到一边去,我要开播揾食了!”
大旧鑫就说:“我想请你去我桥头堡探店,给我做宣传,以出厂价推销地龙仪(电蚯蚓仪器),吸引更多人加盟。至于是出场费,你就开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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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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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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