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坤今天的几个菜都是肉,没有青菜:一个是黄豆煲猪脚,一个是炒猪大肠,另一个是豆豉蒸排骨。
方木坤对方水石说:“现在青菜贵,吃不起,你就将就着吃多点肉。”
因为今天是豆豉厂开工第一天,为了庆祝一下,方木坤就叫范狗剩去买了瓶烧酒回来,大家开怀畅饮。
几杯下肚,方水石就问现在豆豉厂总共有多少个领导又有多少个员工?方木坤就说暂时只有一个正厂长和一个副厂长。方水石就说,那最低限度都要招聘一名工人回来干活才行,如果可以我想进来,加入到你们的组织,谋份正当职业。
方木坤说:“水石呀,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现在刚起步,资金有限,规模还未扩大,所以暂时不打算招人。假如以后需要招工,我再去通知你。现在你就先好好照顾果地上的母猪和家里的老婆。”
范狗剩本来是静静的坐一旁饮酒吃饭的,听到方木坤说方水石也有老婆,就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范狗剩由上到下打量着这个方水石,见他胡子拉碴,牙又黄,脸上的皱纹像刚犁了霜的稻田,一沟沟凹凸不平,脚上穿双拖鞋,脚指上又脏又黑。
现在大家都是有几分酒意了,说话也多起来了。
“你有老婆的?”范狗剩问方水石。
“有一个。”方水石说。
范狗剩见这个方水石居然能娶上老婆,知道他不简单,可能是有点来头的,于是就问:“你这个老婆是怎样搞到手的?能不能透露一下当时的情况?”
方水石被问到关于娶老婆的事,现在的方水石酒意正浓,是时候讲讲以前的辉煌历史了。
方水石把杯子碰一下方木坤的酒杯,然后一饮而尽,夹了块猪大肠入嘴:“吧唧吧唧”地嚼着。
“讲到我方水石这一世人,确实没有干过什么惊天动地大事。”方水石开始讲旧时的事了:“但就干了一件令我个人感觉到非常自豪的事!”
方水石说到这,就拿起碗准备扒饭,但碗是空的。方木坤就对范狗剩说:“去给水石哥装碗饭来。”
范狗剩就拿了碗,满满的给方水石装了碗大米饭,堆得高高的像座小山。
方木坤就责备范狗剩,说给客人装饭不能太满,这样子不礼貌。方水石就说,你别怪他,就算再满我也吃得了。
“吃得下就好,吃饱就讲讲你以前的威水历史,让我开开眼界,学点东西。”范狗剩说。
方水石三扒两滚就把一碗白饭吃了个精光,抹了抹嘴,就开始讲述他引以为豪的过往经历:
我方水石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做得最成功的最有成就感的,就是娶到了个老婆。但严格来讲,坦白来讲,我这个老婆不是娶回来的而是空手套白狼抢回来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双方父母说好去娶新娘那天男家要带上三百八十元彩礼给女家,才让新娘出门的。但娶亲当天,我方水石临时变卦,来了个兵行险着,把说好的三百八十元彩礼缩减为三十八元。
娶亲那天,我带着三十八元红包彩礼,计我在内动用了十三辆自行车,十二个未婚中青年,其中有三辆是双梁永久牌的,打算用来拉嫁妆,其余的全部用来拉伴娘。
到了女家,准丈母娘验收彩礼时说不对数,就在厅上把两张方桌子拼到成长台,进行男女双方临时会谈。
在会谈中,女方强烈要求男方把彩礼如数补上,否则不让新娘出门。当时,我作为一个新郎,在谈判桌上,我作了个强硬表态:今日,我作为一个新郎,带领全村十名青壮年出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把新娘娶回家,就算娶不回,抢也要抢回去!如果可以,再拉多十个伴娘回去。至于那三百多元彩礼,不算是小数目,我实在是凑不够,你们想想吧,那时候公销社的主任才二十六元一个月工资,你叫我一个年轻人去哪里凑三百多块出来,你是想叫我去偷去抢去做违法的事吗?假使我去东拼西借弄够三百多元彩礼给你,到时你女儿要跟我捱多少苦才能把钱还清?
我一番话把丈母娘说得沉默了,当时媒人婆就站出来调解:“我看这新姑爷也说得在理,如果现在这个阵势,你不让姑娘跟他回去,别人还以为是男方临时退货,那以后就不收彩礼也很难嫁人了。现在都是一家人了,无为难为自己人了。”
谈判的最终结果是女方愿意收下那三十八元作为彩礼,让新娘跟我回家,这个老婆呀,我一直养到现在,养到肥肥白白。
方水石一口气,就把自己娶老婆的过程讲完。末了,就问范狗剩:“你说,我当时够拼不?”
范狗剩点点头。
方水石又说:“自从经历了那次之后,我方水石总结出来一条人生经验,就是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要够胆量去放手一搏,要敢于打破常规,不按套路出牌。举个例子,早段时间,我叫大炮林过来配了头母猪,我就是不给钱,说是他公猪占了我家母猪便宜,按道理是应该他付款给我!我这个观点一提出,立即得到本村有半数以上妇女表示赞同。你说,我方水石是不是有点与众不同?”
这餐饭一直吃了三个多小时,不是吃得久,而是方水石吹得久,不过吹得来又有根有据,有板有眼,觉得搞笑之余又有点人生道理。
吃完饭,见范狗剩收拾碗筷到里面去洗时,方水石就问方木坤:“那条粉肠是那条村的?怎么看起来有点二百五?没有人请了吗?怎么请了个这样子的人回来吃饭?”
方木坤就说:“主要是这个人虽然有点傻,但傻得可爱,我跟他合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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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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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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