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去他家,吃夜宵呀!”杜金花说。
“是去商量他的终身大事,你知啦,他都五张几了,再不把握机会,这辈子就铁定光棍了。”夏立志说。
“唉,这个夏有财又不知怎搞的,人样也不算差,比你还长得靓仔。说句真的,如果当初你们一起来我家相亲,我挑夏有财都不会挑你呀!”杜金花笑着说。
“唉,金花,缘份这东西很难说得清楚的,你看村尾水渠边那个夏木狗,长得又黑又哨牙,怎知取了个老婆还靓过《万水千山总是情》那个庄梦蝶!缘份这东西千丝万缕,错综复杂,很难预料和把握的。好了,不说了。”夏立志说完就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径直走去夏有财家了。
到了夏有财家,里面灯火通明,整间房至收拾得干净而整洁,完全不像当初那种邋遢样子。
“财,财。”夏立志叫了两声。
这时夏有财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夏立志定神一看,几乎不认得出这人就是夏有财。
“唧唧唧”太帅了。
夏立志围着夏有财足足转了五个圈,对夏有财这全新造型赞不绝口。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夏有财的全身造型:先说发型,是个二八侧分,并且染成了蜂蜜茶色。天蓝色短袖衬衣,束了条黑色长西裤,脚上是白袜配棕色皮鞋。太帅了!简直就是翻版刘德华。
“明天我就这阵势去相亲,可以了吧?”夏有财问。
“可以了,可以了,如果我是女的,我都会嫁给你。不过,看来看去,好像还缺点什么东西?”夏立志说。
“还缺什么东东?”夏有财问。
夏立志想了一会,一拍额头:“还缺个手表!戴上个手表更加显得稳重而大方了。你有没有手表?”
“有是有一个,不过三年前就没走过字了。”夏有财说。
“这样,明天向我大侄子连升借块手表给你,充充埸面。”夏立志说。
“来来,坐下饮茶慢慢说。今晚我泡了壶靓茶慰劳下你!”夏有财边说边给夏立志挪凳子,又斟了杯茶。
夏立志坐下拿起茶杯,但见茶气缭绕,茶色清醇。夏立志把茶放到鼻上轻轻一闻,说:“上好明前碧螺春,浓香型,我喜欢饮!”
“真是见过世面的人就是识货!”夏有财竖起了拇指:“昨天上网买的,半斤就两百大元了!”
“阿财,以后别那么铺张浪费了,因为你现在是创业阶段,要把每分钱都用到刀刃上,知道嘛!”夏立志饮了口茶就说。
“你说得对!下不为例,下不为例。”夏有财说。
月上中天,金色的月光越过虎头山,温柔地洒落在红升村的那片广袤的大地上。
饮了几杯茶,夏有财就问了:“明天怎样去镇上?是开我的虾铲去还是什么的?”
“好心你用下脑啦。思想紧跟潮流形势好不好!今时今日还开手扶拖拉机去相亲?你又想把事情弄砸了?”夏立志说。
“那就你开你台嘉陵仔摩托车搭我去吧!”夏有财说。
“还要我陪你去相亲?盈谷信用社门口你都不会去吗?”夏立志说。
“去我是会去,但总得找个人来壮壮胆,顺便把把关!你一定要陪我去,我自已一个人不敢去!”夏有财说。
“你以前未相过亲吗?怎么这次要人来帮壮胆?”夏立志说。
“以前是相过亲,算起来没有十次都有七八回了。但那时不同今日。那时介绍给我的都是小学五年级以下学历的什么睇牛妹、捞人妹(帮人带小孩的)、牛乸带仔(寡妇带着个孩子的)等等。但明天要见的,却是个厉害角色,人家爸曾是校长,自己又是教师,书乡门弟,知识分子,是揸笔揾食的。这阵势,我有点怯场,所以你必须的和我一起去!如果你不去,我也不去了!”夏有财说。
没有办法,夏立志只得答应明天一起和夏有财去相亲。
第二天,夏立志吃过早饭就对老婆杜金花说:“今天要陪夏有财去相亲,中午就不在家吃饭了。”
杜金花听了就嘱咐道:“你去还去,别乱说话,也别凑那么近,不要穿得比夏有财还要漂亮,知道不?”
“知道了。”夏立志说完就先去问大侄子夏连升借了块手表,又去向泥水佬马骝强借了台八成新的都仔摩托车开到了夏有财家门口,按了几下喇叭。
夏有财就按昨晚彩排好的那个造型走了出来。
夏立志把手表递了给夏有财说:“戴上,记得是左手!”
夏有财边戴手表边说:“我昨晚自个儿饮了六壶茶,抽了三包烟,整夜没睡觉。”
“为什么不睡觉!”
“因为我怕一睡觉,就把发型弄乱了!所以不敢睡,坐了一个晚上!”夏有财说。
夏立志听完,真是觉得哭笑不得:“上车啦,傻瓜。”
夏立志搭着夏有财一直向盈谷信用社开去。
今天星期六,又不是圩日,所以信用社没开门营业,街上也没有什么人。
媒人三和朱校长的女儿已经站在那里等着了。
夏立志停好车,就对夏有财说:“你自己上去说话吧!我在这等你!”
夏有财就说:“说好来帮我压阵壮胆的,怎么就叫我一个人上去啊?”夏有财说完,不由分说就拉着夏立志一同上前去相亲了。
走近了,夏有财首先向媒人三打招呼:“三姑,在这等很久了?”
“也没多久,刚和阿梅在对面吃完碗云吞就过来。”媒人三说。
“她叫朱一梅,是朱校长个女。”媒人三指着那个女的对夏有财他们说。
夏有财一看这个朱一梅,虽然是四十的人了,但由于保养好,又是干自在活的,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像三十多岁的人。
这个朱一梅,淡棕色齐耳短发,穿件杏黄色短袖丅恤,下面是浅蓝色修身牛仔裤,脚上穿一双阿迪达斯平底运动鞋。整个人看起来显得知性优雅,娴熟大方。
媒人三指着夏有财对朱一梅说:“我来介绍下,这个就是我跟你提及的夏有财夏老板了。”
媒人三连续说了两遍,朱一梅毫无反应,她只是把目光呆呆地停留在夏立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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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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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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