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春风吹遍红升村>第一百零一章 光棍提亲
  方木坤每天最盼望的事,就是看见来银挽着个菜篮子过来买猪肉。

  来银是过来为菜馆采购的,游客们都想吃上新鲜的肉,所以来银有时一天下来都要过来帮衬方木坤买几次猪肉:有时买几条排骨,有时称几斤花腩,有时买个猪手……

  方木坤边切猪肉边看着来银,微笑微笑,甚是甜蜜。来银就说:“小心肉刀,别把自己的猪手都砍上了!”

  方木坤就说:“银姐,在菜馆里洗大银碗碟辛苦不?”

  来银就说:“总比去山上打柴轻松!快点称肉啦,大厨那边等肉下锅的呀,别口水多过茶。”

  “是,是,快点!”方木坤于是就快手快脚地切肉过称收钱,看着来银挽着菜篮子,往菜馆那边走,滚圆的庇股一颠一颠的,看得方木坤心痒痒的。

  方木坤自从把猪肉档搬进思源农庄,而又能够经常看到那个风韵犹存的少寡妇来银开始,方木坤每天都把自己精心打扮一番,头发梳得油光可鉴,衬衫也束到皮带下,皮鞋擦得锃亮,像是去相亲的驾步。

  今天,农耕教练方云开忙完了几轮的犁地工,就过方木坤猪肉台这边来歇歇脚,吹下水。

  方木坤见方云开走了过来,就递了把胶凳过来,又递了支烟:“坐,教练,辛苦了。”

  “教什么练呀,犁耙活,跟捡牛粪差不多。”方云开点了烟,蹲了上櫈上。

  方云开边抽烟边上上下下打量着这个方木坤。

  方木坤就说:“有什么好看的,未见过猪肉佬吗?”

  方云开吐了口烟,说:“我剦鸡几十年,猪肉佬见过不少,就没见过你这样的!”

  方木坤就问:“我有什么特别?”

  方云开吐了口烟,缓缓地说:“猪肉佬一般是胡须拉渣,浑身油污,穿拖鞋的。你看下你自己,穿得像去吃西餐锯牛排似的,哪里像个卖猪肉的?”

  方木坤拿起猪肉台角的那瓶啤酒,一仰头,“咕咚咕咚”灌了几口,然后说:“剦鸡佬,见是一场同村兼兄弟,今天我就把心底那句都掏出来跟你说了!告诉你,我遇到心上人了,找到恋爱的感觉了!你知道什么叫恋爱吗?”

  方云开就说:“妖,别跟我说这些。我几十岁人了,从未恋爱过。我现在的老婆,是当年生产队时,去榕树头村担石灰时,村会计介绍认识的,从认识到结婚,连手都未碰过,更谈不上什么恋爱了!”

  顿了一会,方云开才问:“你看上哪个姑娘了?别把人家吓呆了啊,你都几十岁了。”

  方木坤就说:“黄花闺女的主意我就不敢打的了。你看菜馆那个洗碗女人怎么样?”

  “身材有前有后,该大的地方大,该细的地方细,都饮得杯落啦!”方云开说:“她是红升村的寡妇,叫来银,我认识的!怎么,要不要给你做个媒引引线?”

  方木坤就说:“妖,都什么时世了,还要别人做媒?我打算今天自己上!向她表白!你看我今天穿成这样,行了吧?”

  “可以了!”方云开说。

  到了傍晚时分,方木坤收拾好猪肉台,把卖剩的几斤猪肉和一只猪腰子装到个胶袋里,又去猪肉凤的菜地割了把油菜花,用水草捆扎好。然后就开摩托车出了农庄,转上了河堤路,在一棵大竹树头停下。

  方木坤在等来银,准备向她表白求婚。他一生人第一次干这种事,心情少不了有点紧张。他看看那几斤猪肉,又看看那扎油菜花,然后拿出了支烟点燃,由于过分紧张,那支烟在他手上不停地抖动。

  方木坤在竹树头等呀等,还未见来银出现,看看地上,已经丢了六个烟屁股了。

  当方木坤正要点燃第七支烟的时候,来银骑着单车从农庄那边过来了。

  方木坤连忙把烟丢了,在摩托车的倒后镜前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领,然后又清了清嗓音,轻轻地试叫了声“阿银!”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这时,来银真的经过了。方木坤左手挽着猪肉,右手揽着束油菜花在路中一站,叫了声:“来银!”

  来银被吓了一跳,连忙下车。

  “银,我等你很久了!”方木坤激动得声音颤抖。

  来银不知方木坤用意,连忙说:“猪肉佬,你可别乱来呀,我会大声叫的。”

  方木坤把那袋猪肉挂到来银车把上,又把那扎菜花递给来银:“银,嫁给我吧!”

  来银这时终于明白方木坤的用意了。说句实话,当时来银真的感到无比幸福。她心里想到:如果我那死鬼老公当年有这么浪漫就好了!

  来银迟迟没有去接方木坤递过来的那束菜花。

  方木坤急了:“银,你就答应吧,我会给你幸福的!”

  来银就问:“你凭什么给我幸福?”

  方木坤就说:“就凭我手上那把猪肉刀,我会拼了命挣钱,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此时的来银,心乱如麻,但又倍觉幸福!

  能不能不去理会那些闲言闲语,再一次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呢?不过,这幸福也来得太突然了,令来银感觉到有点措手不及,一时难以拿定主意。

  也不知是感怀身世,还是觉得过分惊喜,来银忽然之间哭了起来。她这一哭,方木坤就有慌了神,站到一边,让开了条路,来银抹了抹眼泪,蹬车远去,其间曾几度回首。

  方木坤拿着那束菜花呆呆地站在竹树下。忽然听到堤坝下面有个大娘说:“坤哥,你有胆有色,好样的!”

  方木坤向下一看,原来是睇牛全的老妈北水大婶正在那里割牛草。这时听得北水大婶又说:“如果我家方吊全有你这种胆量就好了。不过坤哥,我还得说下你,如果你今天这份胆量能早在十多年前拿出来的话,你现在孩子都读中学了。”

  方木坤就说:“别提了,十多年前我是有贼心但没贼胆,要不,我就娶到班上那个女同学了!”

  方木坤现在弄不清今天的表白是否取得了某程度上的成功?抑或是自作多情?又或者已经在来银心中激绽开了一朵美丽的浪花?

  方木坤一扬手,把那扎菜花丢进了石坑河,开着摩托车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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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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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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