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无疾这两日有些咳嗽,他近来常到百姓家中去,早晚奔波,难免为风霜所欺。
徐春君劝他暂时歇歇,又亲自蒸了川贝梨子,这东西是清肺的。
郑无疾一边泡脚一边吃梨汤,笑道:“我有好东西要给你,忘了拿出来。”
“是什么?”徐春君放下手中的针线问。
“我今日去的那村子里,有户人家添了孩子,给了我两个喜蛋。”郑无疾说,“那是他们家的第四个孩子,是个女孩儿。但那两夫妇说一定会把这孩子养大的。”
“老百姓不养孩子,最根本的还是因为日子过得不够好。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只要家家日子能过得殷实,谁又会做这等非人之事?”徐春君站起身,从一旁的椅子上提起了郑无疾的褡裢,拿出了那两颗染得红彤彤的喜蛋。
“你说得对,因为今年老百姓的日子稍微好过些,便都对朝廷感恩戴德。”郑无疾慨叹一声,“有位八十岁的老人家拉着我的手,让我摸他身上的新棉袍,说他都有七八年没穿过新衣裳了。
不是儿女不孝,实在是家家的日子都太紧,累死累活也仅能湖口。”
郑无疾是到了乡间才真正见识到什么叫民生疾苦。他好歹出身于没落的勋爵人家,便是落魄也比这里的老百姓家境好得多得多。
他以前从不知道清水煮烂菜叶子已经算是美味,十五六岁的姑娘家连身囫囵衣裳都没有。
更有那生病却看不起,只能挨着的。
还有为了活下去不惜卖儿卖女,甚至把老婆押出去的。
这还不是最惨的,因为还没有闹饥荒。
一旦闹了饥荒,便是吃树皮草根都吃不饱。
“春君,你真是个有大智慧的人。从咱们来到这里,你便同我说要开挖河渠,兴修水利。
这里的老百姓说,几乎每十年总要有一场大灾,或旱灾或洪水。
可如今河道挖通了,这两灾必然可消减不少。
百姓可凭此灌既漕运,又能长久获利。真可以说一举数得。”
“你想出来的以工代赈的法子也好得很,明年还有不少活儿要做,各河堤两岸都要种树,以固水土。”徐春君说,“待到明年河网通了,这些商人地主们也一样获利,怨言就更少了。”
“朝廷拨下来的那一半工钱,这两天也要发下去了。老百姓能过个肥年了。”郑无疾擦干了脚,一个小丫头进来将洗脚水端出去了。
徐春君看他坐在烛火旁边,一双眸子竟然比烛光还要亮。
脸上的神色喜悦又不乏刚毅,和最初那个浪荡子简直判若两人。
“怎么了?这么看着我。”郑无疾走过去,张开怀抱把徐春君搂紧了,“这些日子我忙于公事,实在冷落你了。”
他是真心觉得抱歉,徐春君现在已经怀有四五个月的身孕,行动渐渐不便。
而自己每天从早忙到晚,只有晚上睡前这一会儿,两个人能说上几句话。
“我觉得你这样甚好,我以前不敢如此奢望。”徐春君在郑无疾怀里抬起头,“我从未跟你说过,实则也为同任何人说过,包括阿暖和贵妃娘娘。
当时陆家姑母说要我嫁给你的时候,我心里难受得像一只沉到底的船。
我没有一点把握,能让你浪子回头。那种感觉就好比睁着眼往火坑里跳,还要咬紧了牙关不能喊痛,更不能求救。”
郑无疾心疼地捧着徐春君的脸,他当然也明白女怕嫁错郎的道理。
“我当初真是混蛋,到现在我都不太敢想,你嫁过来之后那将近一年的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郑无疾叹了口气,那时候他整日和柳姨娘厮混。
从赌坊出来进酒楼,简直是挥霍无度。
让债主堵着家门跟徐春君去要账,让她成了全京城的笑话。
“春君,我负你太多。”郑无疾的心因愧悔而不停地抽痛,“真不知道该怎么样赎罪才好。”
“你已经改了,这对我而言就是莫大的幸事了。”徐春君说,“如今的你为人端方,为官爱民。对我也呵护有加,夫复何求?”
“可我总觉得对你还不够好,想要再好一点儿。”面对徐春君的时候,郑无疾的心总会软得一塌湖涂。
“那我们就活得久一些。”徐春君说,“到七老八十了,你还对我这么好。”
“我总觉得一辈子不够,怎么活都太短了,哪怕是活到一百岁。”郑无疾每想到这些就变得格外脆弱,“如果有来生就好了,我们早早相遇,青梅竹马,白头偕老。”
徐春君忽然就笑了,笑的还有点儿坏。
“你笑什么?”郑无疾问她,“难道你不这样想吗?”
“如果真有来世的话,万一我要是个男的怎么办?”徐春君问。
“那我就做女的。”郑无疾丝毫也不介意,“只要和你在一起就行。”
“那要不我也做个浪子吧!”徐春君的眼睛里冒出调皮的光,“我这辈子活得太正正经经了。”
“浪子有什么好?”郑无疾摇头,“等回过头来,后悔自责的滋味太痛苦了。”
第二日天不亮,郑无疾就又起身到乡下去了。
他到不同境况的百姓家里去,看他们吃什么穿什么,怎么过日子。
徐春君起得比较晚,如今天亮得本就晚,再加上她实在是有些疲劳易困。
等她起来洗漱完毕,用过了早饭,姚若薇就来了。
她身后跟着石妈妈,挎着个包袱。
“县主快请进,今日外头实在冷得很。”紫菱打起帘子陪着笑脸说。
“这个时候也该冷起来了。”姚若薇一边走进来一边说,“你家姑娘这两日怎么样?前儿我叫人给送来的燕窝最是滋补又不燥的,对孩子也好,可要常吃。”
“多谢县主惦记着,我刚吃了一碗。”徐春君笑着起身相迎,“我昨儿还想着这几日您应该要来了。”
“你真是个聪明人,”姚若薇说,“什么事儿都在你心里搁着呢。”
姚若薇坐下喝了一碗茶才说:“你不知道想要弄到一双我父王穿的鞋实在是不容易,还是趁着他有事出门去,才叫跟前伺候的人偷偷拿出来一双。”
姚若薇说着就让石妈妈把包袱递过去,里头装的正是淮阳王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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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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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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