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眼睛一亮,能让三弟妹说好吃的,那味道一定好,“那我就等着做好,我尝尝。”
“今天还顺利吗?”柳盼儿没去,吵吵呵呵的,而且家里这么多孩子,她放不下,就没有去帮忙。
刘氏点头,“只要三寡妇不闹,这事情就没有问题。三寡妇拿了十两银子的聘礼,也没整出来幺蛾子。刚刚收拾好院子,二伯母和二伯就准备去地里看瓜,家里留给两个新人。”
听到这话,柳盼儿抿嘴一笑,“二伯母为了早日抱上孙子孙女,也是拼了。”
刘氏脸上微红,点了点头,“那当然,五郎的年纪比阿芳的父亲还大一岁。你看阿芳和阿丽这么大了,她家还没孩子呢。现在娶到媳妇了,当然着急了。这于兰花也是精明的,二伯母虽然能干,但讲理。一个村的,知根知底,总比改嫁到其他村子,不了解,被人磋磨强,是一桩好亲事。”
柳盼儿点头,“聪明人,当然要做聪明事情。虽说于兰花对儿子锁子很失望,但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一个村里,还能经常见面。嫁到其他村子,想要见前面的儿子,可就难了。总之,我看于兰花挺乐意的。这样就好,咱们祝福就行。”
刘氏应下,笑了笑,压低声音说:“弟妹,等到三弟回来之后,你们也赶紧怀上一个,到时候我伺候你坐月子,保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咱们家的孩子懂事,大的能带小的,一点都不耽搁你的事儿。”
猝不及防,柳盼儿被大嫂催生了。
柳盼儿摇头苦笑,让她跟一个素未谋面,没有感情的男人在一起,她做不到。生孩子,她更做不到。
曾经她偷偷跑进那个人的房间,做了一回霸王,想生个他的孩子,但那时候不懂事,不会算安全期,恰巧那日霸王硬上弓的时候,是在她的安全期,没怀上孩子。
白忙活一场,虽然过程前期有点痛,后面还挺爽,但没怀上孩子,挺遗憾。
等她再想找机会,再当一次霸王,但那个人已经为了救她,失踪了,不见了。
她给他报仇了,但那个人再也没有回来。
最后他身上定位,在公海,很有可能被那些绑匪撕票,扔到海里喂鱼了。
直到她穿越了,再也没有见到那个为了救她,甘愿成为绑匪的人质,最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怎么了?你还不乐意啊?”刘氏小声反驳,“虽说你有四个孩子,但那都不是你和元青亲生的。你心善待孩子好,把他们养大,足够对得起的孩子。你们还是要生自己的孩子,才能真正了解为人父母的感受。”
柳盼儿见大嫂这么说,也是好意,不想跟大嫂争辩,免得孩子听到了,心里多想,影响她们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感情。
“行啊,大嫂,我心中有数。生孩子,也得等李元青回来。他不回来,我要是怀孕了,那才出大事了。”柳盼儿回答,耸了耸肩,颇为无奈。
刘氏见劝动柳盼儿了,颇为满意,“那不能急,元青吉人自有天相好,一定能够早日回来。”
做了新媳妇之后,于兰花仍旧来柳盼儿家做工。
不仅她来了,而且还把李五郎带过来。
李二奶奶和李二爷爷老两口就能把地里的活干完,也乐意儿子和儿媳妇去柳盼儿家干活。
一方面来柳盼儿家干活,两个人一天就能挣四十文钱,这些还包早饭和中饭。
另一方面,他们也知道刘盼儿有本事。跟着柳盼儿做事,有好事,他们也能第一时间轮上。
反正他们老两口身体硬朗,还能再干几年。
刘氏偷偷观察,发现李五郎和于兰花之间相处融洽,颇为感慨。
这男人成了亲,就是不一样。眼神里的喜悦,脸上的笑容,溢于言表。
玉兰花对现在的生活也很满意,虽然每天也下地干活,但婆婆说了,他们赚得工钱自己收着。
不仅如此,新婆婆不像以前的婆婆那样挑三拣四,无故谩骂。
于兰花觉得现在的生活非常轻松自在,改嫁的丈夫,对她也很温柔。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儿子在他改嫁之后,再也不喊娘了。
一看到她,就躲得远远的。
于兰花虽然有些难受,但也知道这是自己选择的路,儿子李锁子选择不跟她来往,她不后悔。
就在李家村忙忙活活,看守红薯,为了新生活奋斗的时候,崔阳县县衙,也没有闲着。
刘县令知道事关重大,不敢大意,为了防止有人破坏这些高产作物,防止有人哄抢,特别派了十几个衙役,白天黑夜轮流巡逻。蜀南文学
刘氏看到衙门的人,颇为害怕,“三弟妹,这些人会不会抢了咱们的红薯和银子?”
听到大嫂的话,柳盼儿摇头失笑,“大嫂,你这是从哪里听来的?”
刘氏苦着脸,面露凝重,“村里面的人都这样议论呢,大家都很害怕。”
柳盼儿气定神闲,一点都不害怕,“之前县衙的人就说了,是刘大人派人来这边巡逻,防止有人偷盗哄抢这些高产的红薯。钦差顾大人已经带着咱们的红薯和土豆去了京城,要把这两种高产作物作为祥瑞,呈给陛下。”
“我们李家村是最早种植红薯和土豆的村子,自然也会被皇帝知道。不管是咱们田里的红薯,还是咱们李家村的所有人,都非常重要,不容有失。你就放宽心吧,再过一段时间,朝廷也会派人过来。咱们李家村不仅能得到银子,还能得到更多的赏赐。”
有些忐忑不安的周翠花在听到柳盼儿的话之后,也长舒一口气,“元青家的,你说得有道理。你们村长叔,在家里也这样说,但我心里就是不踏实。”
柳盼儿笑了笑,“放宽心,走一步算一步。想想咱们在逃荒的路上凶险万分,最后不也是都转危为安了吗?现在也是,婶子赶紧跟村长大叔说,安抚村里人,让他们不要乱说,不要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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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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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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