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之带着书斋去流浪>第七十六章 家9完
  盛景很不理解他的脑回路,为什么会有人极度自信呢。

  南烟把阮甜甜扶起来,“凉就凉了吧,本来也不是重要的人。”

  她低头,“我们甜甜越来越棒了。”

  阮甜甜咧嘴笑,小手抱住南烟的脸,“哇呜呜呜,姐娃娃呀!”

  “呀,甜甜叫姐姐了!”盛景惊喜不已。

  南烟笑得眉眼弯弯,低下头亲了亲她的额头,“你们两个什么时候结婚?”

  盛景脸一红,顾九笙缓缓开口,“刚刚求婚成功,婚礼定在十月一。”

  “今天来其实就是给你送请柬的。”盛景红着脸颊,拿出来一个绣金色的请柬。

  南烟接过,上面标注邀请阮家南烟,小妹甜甜前来参加婚礼。

  顾九笙又拿出一张,盛景接过递给杨秀娟,“杨姨这是给你的。”

  杨秀娟有些惊讶,“我,我就不去了吧。”她显然有些愕然,一时间浑身不自在。

  南烟抿唇一笑,“杨姨就不要客气了,甜甜也离不开你啊。”

  杨秀娟动了动嘴角,“好。”她接过请柬,其实哪里是甜甜离不开人,不过是小姑娘不想让她一个人在家待着。

  林煜躺在杂乱的地下室里,那张面容还是一样的妖异俊美,只是却多了几分落魄憔悴。

  林父不知所踪,而他也经历了天堂到谷底。

  神色阴鸷,双手握拳砸在地上,“啊!”他愤怒出声,呜咽着蜷缩起来,拼什么,他愤恨又不甘。

  十月一,俊杰大酒店里,南烟和杨秀娟带着阮甜甜一起参加婚礼。

  期间,盛景还是羞答答的发出了希望南烟当伴娘的邀请,南烟欣然同意。

  化妆室里,南烟看着面前灵动的大美人,眼里满是笑意,“我们小景真好看。”

  盛景抬起头,“南烟谢谢你。”她没有朋友,要是南烟不同意,恐怕就要找一些陌生人充当一下了。

  南烟替她理了理婚纱,“谢什么,这不是应该的。”

  “好了,你的新郎要来了。”

  婚礼是顾九笙亲自布置的,也许不是多么华丽,可却足够浪漫精致。

  盛父带着女儿,亲自将人交到了顾九笙手里,“九笙,你也是我看着长大的,你的人品我信得过,可我还是想说一句,一定要让小景幸福。”

  盛父的眼眶通红,看着女儿,眼里都是不舍。

  “爸,你放心,我一定不负小景。”顾九笙看向盛景,眉目温柔。

  “漂漂!”阮甜甜呜呜哇哇的开口,小手拍的啪啪响。

  司仪的声音响起,带起这对新人的祝福,看着台上拥吻的二人,南烟唇瓣弯起。

  林煜最终走上了靠出卖色相过日子的路,他长得好看,又放得下身段哄人,可惜林父出现了。

  林煜被林父拖累着,每次挣的钱都被拿走,久而久之,他忍受不了了,一次争执中,他失手把林父推下了楼梯。

  众目睽睽之下,林煜根本没法逃,就被警察带走。

  知道他入狱的消息,南烟只是扯了扯嘴角嘲讽一笑。

  日子慢悠悠过着,转眼阮甜甜六岁了,盛景的儿子也三岁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阮甜甜晃悠悠的去上幼儿园,盛景此时更添了几分为人母的光辉,温柔如水。

  她手里翻着南烟出版的漫画,上面是有关于他们二人的爱情故事。

  名字叫论磕cp的正确打开方式,画风Q萌可爱,语句更是温馨逗趣。

  发表不过三个月就爆火,后被出版社看中出版,如今也是不少少女必读的爱情读物。

  “烟烟,你真准备单身一辈子啊!”盛景好奇的问。

  南烟闻言转着笔,盛景如今还在公司美术部,已经升为美术部部长,南烟早就辞职了,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甜甜身上。

  “当然了,”她靠在沙发上,“不是所有人都有幸,遇见对的另一半,互为知己,共度白头的。”

  十年后,南烟感受到了一股力量的消散,天地都清明了起来,她抬起头,有些恍惚的看着日光。

  “姐姐!”清脆的声音响起,南烟回头,阮甜甜如一阵风一样,奔入她的怀中。

  南烟接住她,“多大的人了,没个正形。”

  阮甜甜笑盈盈的开口,“想姐姐了吗,对了,姐姐,杨姨怎么样了?”

  按理来说甜甜应该叫奶奶的,可惜她户口落在阮家父母头上,就跟着南烟称呼了。

  “医生说静养,”她顿了顿,“杨姨这些年养的好,没什么大问题,放轻松。”

  阮甜甜可以说是杨秀娟一手带大的,对她的感情不要太深,得知她没事,终于松了口气。

  她挽着南烟的手,“姐姐,谢谢你。”

  黄昏落下,南烟听到这么几个字,她弯了弯唇角,“有什么好谢的。”

  “烟烟,这里!”盛景挥手,她身边站着一个青涩的小少年。

  “南姨。”少年叫了一声,眉眼继承了两个人的优点,精致完美的犹如漫画。

  七年前顾九笙出来单干,和师兄一起开了一家游戏公司,又和老东家合作,如今也是商业新贵。

  南烟也成了出名的漫画大触,而顾九笙公司的原画,每一个都出自盛景的审核,夫妻二人联手,公司也越来越大。

  这些年每个人都在变化,唯一不变的是她们直接的友情,随着时间越发浓郁。

  两个小的走在后面,南烟和盛景依偎着说话。

  盛景语气里还有些遗憾,“说起来,我当初还想着他们两个青梅竹马呢。”

  南烟失笑,“不是所有人都像你和顾九笙一样。”

  两个人看起来更多的是姐弟情,相比起爱情,亲情也许更适合他们。

  杨秀娟在阮甜甜带回来男友的时候,终于放心的离开。

  她对于南烟一个人,始终有些遗憾,可也明白南烟的选择,在看到阮甜甜终于稳定下来,心里终于抹平了遗憾,安然离开。

  阮甜甜的男友是她的学长,两个人是在一起讨论学术的时候相知相恋,随后步入婚姻的殿堂。

  顾思君也有个女朋友,一个职场女强人,两个人属于相爱相杀的那一类。

  余下的日子,每个人都过得很好,南烟和盛景两个小老太太,洋气的抱着手机测试新游戏。

  顾九笙吹胡子,老了的他,更像个小孩子,对于老婆和闺蜜更亲近,产生了迟来的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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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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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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