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的灯光下,有个身影匆匆过来了,虽然看不清脸,但是一看那瘦瘦高高的身材,废柴觉得应该就是方清远。
“不好意思,临出来时,有个人来预定明天的蛋糕,耽误了一会儿。”方清远的鬓角有汗流了下来。
“没关系,还没到时间呢。”废柴笑笑,他们约定的时间是十点,废柴提前来了。
这家会所废柴曾经去过一次,不过不是晚上,是大白天,把在这里上班的人都召集起来,例行问话,结果也没问出什么。
毕竟,这个行业里,没有人会说自己的真名,多是最常用的英文名如“andy”、“mark”之类的,即便是会所登记的身份证,也有很多是假的,买来的,或者干脆就是自编的,有的编得非常草率,完全不管身份证上数字的排列规则,生日那一栏,甚至都写成上个世纪的。
再是老手,也不希望自己的工作被别人知道,所以,在身份核实上,会所甚至都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完全闭着眼睛的。
只要不出事就行。
当然,如果真出事了,会所被取缔,老板进局子蹲几天,出来了,照样开会所,换个名字而已,一般都更大更豪华。
最见不得光的行业,似乎反而更纯洁,彼此不用知道底细,没有什么出身、学历的差别,也不需要“我爸是李刚”,有的,只是单纯的钱。
所以,在这里,问不出关于赵春霞的任何事,也很正常,你不问我的底细,我也不问你的底细,都是水面上的浮萍,谁也不想搅动水底的淤泥。
套用电视上黑帮老大吓唬小弟的话,叫“知道得越多,就越危险。”
不过,既然方清远说要带废柴来,那应该就能问出点什么。
“走吧,就前面。”方清远说。
废柴和方清远往前走,好大一会,两人都没有说话,他们的影子在路面上忽长忽短,像悄然潜行的魅影。
“去咖啡店前,我就在这家会所上班,在后厨。”方清远打破了沉默。
“你在那里认识她的吗?”废柴问。
“不是,我从会所辞职后去了她的咖啡店,偶然的机会,知道她有时来这里。”
“你跟踪她?”废柴看向方清远。
“如果你这么认为,那就是吧。”方清远叹了一口气,“我一开始一直以为,她是哪个富商或者官员的情人。”
“为什么?”
“说不太清,感觉吧,咖啡店那么亏钱,她却一直开着,肯定就是无聊,开着玩玩的。我在会所上班时,听说过很多这样的女人。”
“你为什么跟踪她?”
“一开始,我没有喜欢上她,只是我觉得她长得很像我以前的女朋友。”方清远说着,从钱包打开递给废柴,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照片里是方清远和一个女孩,方清远搂着那女孩子的肩膀靠在一处栏杆上,背景是一片大海。
方清远那会,脸比现在圆一些,那女孩虽然一脸的婴儿肥,但是眉眼之间和赵春霞倒的确有几分相似。
“你一直带着这张照片?”废柴把钱包还给方清远。
“这照片时间久了,和上面的塑料已经黏在一起了,取不出来,我怕弄坏了,就把这个钱包一直放在家里,今天带来给你看的。”
“这女孩是你同学吗,现在人呢?”
“是职校的同学,学西点的,毕业之前,说好了一起开一家蛋糕店,可是一毕业,她突然不回我短信,不接我电话了。后来回学校去拿毕业证,我没有遇到她,不过听别的同学说,是个四五十岁的秃顶男人送她来的,开着一辆很大的奔驰越野车。”
“你知道她不是你的同学吧?”
“当然知道,只不过,我当时就觉得,她如果是某个富商或者官员的情人,那一定和我的前女友有着类似的生活,我想知道她们的生活,都是怎样继续的。”
“后来呢?”
“后来我发现了她身上有很多奇怪的事,一是她似乎特别喜欢丁香花街,她总是在那条路上走,而且走得很慢,像是在等什么人,或者在找什么。”
“你知道原因吗?”废柴问。
“不知道,大概是喜欢丁香花带点苦涩的味道吧。”
看来,方清远没有发现那棵树上刻字的秘密。
废柴沉默,赵春霞、小爱、宋克新之间的曲折,她不能告诉方清远。
方清远接着说,“她常年在酒店包了房间,这个估计你们也调查过了吧,她偶尔会带男人回酒店,但是她从来不把男人带回她家,就是那个别墅。”
“你知道那个别墅?”
“嗯,见她开车进那个小区,小区叫桃源,听说里面都是别墅。”
“那些跟她回酒店的男人中,是不是有你认识的人?”废柴看向方清远,方清远以前在会所上班,应该认识那里的人。
“是的,有两个,我们以前是一个宿舍的。”方清远顿了顿,“当时会所把旁边一家快倒闭的快捷酒店租下来了,三个人一间宿舍,也有四个人一间的。”
“你从那两个男孩子那里,了解了她的一些情况吗?”废柴又问。
“是的,我当时发现她常去那家会所,就和那两个人联系了。他们说她叫nancy,独来独往,不像其他女人,很多是朋友一起来,各自挑一个男孩子,陪着喝酒唱歌,有的喝完酒,唱完歌,会把其中的某个男孩子带走,不过大部分女人是喝完酒,唱完歌,就又一起走了。”
“这也呼朋引伴?”废柴有些惊讶,这件事被方清远说的,像是女人们一起出去逛街吃饭一样。
方清远停下来,他看看废柴,笑了笑,“李警官不是负责社会治安方面的吧?”
“我负责宣传的,临时调过来查这件事。”废柴也停下来。
“不过,负责这方面的,大多是男警察,女警察,是有些不大方便。”方清远抬脚继续往前面走。
“是啊,做宣传工作,自然不能谈这些,大多是积极阳光的。”废柴想起自己曾经因为把上级领导画得太逼真,不但让自己被发配到最远的办公室,而且连带着所长也失去了晋升的机会,就不自觉地摇摇头。
“也是,人要是总看见黑暗,心理也就不正常了。”
“你说的是那会所里的人吗?”
“他们都是晚上上班,一直到凌晨,睡到太阳下山再起床,他们永远看不到太阳。”
“不能做其他的工作吗?”废柴说完,也觉得自己问得有些多余,如果不是缺钱,谁会不想看太阳呢。
“是没办法。”方清远轻声说,“我那会进去工作,是因为刚毕业,女朋友就找了个有钱人离开我了,我气不过,想赚很多钱,让她看见。那里工资比一般的饭店要高,所以当时我就去了。”
“你在那里做了多久?”
“大概一年吧,我实在不喜欢那里的工作环境,而且过了一年,我也不那么想在前女友面前挣回面子了,再说,她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了,我即使挣了钱,也没地方显摆。所以想想,我就辞职了。”
方清远在一处不起眼的门前停下,“到了,从这个后门进去吧,有人来接我们。会所是会员制的,起码充值十万才能进去。”蜀南文学
“阿志,我到了。”方清远拨通手机。
没过一会,小门吱嘎一声开了,出来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人,个子很高,头发很整齐,微弱的灯光下,两腮和下巴有些发青,应该本来是个络腮胡,剃得干净留下的青色。
这人穿着白衬衫,灰色休闲裤,看上去就像个普通白领。
只不过,衬衫的扣子敞开了三粒,胸肌时隐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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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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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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