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地狱众生见闻录>第一百五十三章:108 - 星期三的白葡萄酒
  门口的莲花灯亮起来了,事务所迎来了第一百零八位客人。

  一位穿着polo衫的老人走进事务所。老人看起来八十岁上下,打扮的很干净,身上有淡淡的肥皂气味,像刚刚清洁沐浴过。他的双眼看起来很文气,让人想到受到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

  “你好,请问我该如何称呼你?”我问道。

  “舒朗俊。”老人回答道,他声音意外的年轻,像青春期刚变声的男孩子。

  “好的,舒朗俊,你今日找我是为了何事?”

  老人看起来有一些腼腆,低头思考了一会儿:“我想和大人说说我生前的故事,不知道可不可以?”

  “可以,可以,请说吧。”

  我边说边沏上茶。

  “我年轻的时候,特别想做个作家,觉得写字儿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当时也痴迷过一段时间,每天写每天写,这样写了三年,也积攒了不少稿件。

  这些稿件有些登上文刊杂志,有些被出版社看中,整理成小说集发表了。我也挺开心的,觉得自己能靠写字这件事情来养活自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为什么说这是一件绝对幸运的事儿呢?

  在我们那个年代啊,文化工作者的地位是很低的。大家都忙着搞生产建设,写的内容大多也必须要和当时的核心思想有关。留给我们文化工作者自由发挥的余地是很小的,非常局限。

  和我一起写稿件的年轻人啊,拿的钱没我多。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加入生产建设的洪流中,也就放弃了文笔工作。

  所以我说,我是幸运的。在那样一个年代,还能靠写字养活自己。”

  “后来呢?”

  老人的声音娓娓道来,听他说话十分舒服。

  “我也是因为写字啊,认识了我后来的妻子。她一开始是我的读者,写信告诉我她读我文章的感想。我回信,这样一来二去也就熟了起来。

  后来我在信中约她出来见面,那个时候真是害羞啊,那么多细腻的情绪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两个人见了面,就互相看着,话也说不出来。我们就沿着梧桐马路走呀,从城南走到城北,走到太阳都落山了,一共只说了三句话。”

  “哪三句话呢?”

  老人委婉一笑:“‘最近忙吗?’,‘还好。’;‘要不要找个地方坐一坐?’,’再走一会儿吧。’;‘你比我想象中的要安静很多。’,‘你也是。’”

  “好青涩。”

  “是啊,写信的时候无话不说,无事不聊。等见了面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心扑通扑通地跳的可快,脑子却是空白的,手心拼命冒汗,紧张得很。”

  “后来呢?”

  “就像那个年代里大多数的男男女女一样,我们互相见了家长,同意后就结婚了。我继续写作生活,她在印刷厂里工作。这样过了三年,她怀孕了。当时我们提出想去国外,借着她厂里的机会,一家人出了国。

  我们先是去了奥地利呆了三个月,后来前往比利时的比鲁塞尔。我的太太在那里生下了一个儿子,拿到了当地的公民身份,取名叫奥古斯特(Auguste)。

  我依旧保持着写作的习惯,并且想要找到当地的出版社来翻译我的作品。

  语言是一个大困难,我刚出国那会儿,除了汉语以外,对其他语言一窍不通。勉强可以听懂几句最基本的英文和俄语,但也是三脚猫水平,连在餐厅里点菜都困难。

  比利时大部分用的是德语,这真是一门难说又难学的语种。说起话来唾沫星子喷来喷去的,舌头卷不起来又打不直。稍微提高一点声音,就像骂人。我是很不喜欢。

  奥古斯特后来开始在当地读书,上幼儿园。我们必须要学着和老师还有其它家长交流,作为整个幼儿园里唯一的华人父母,我们不得不硬着头皮学德语。小孩子的学习能力很强,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和幼儿园里其它小朋友交流的,两三个月可以蹦单词,一两年后已经可以和当地的小朋友聊天了。”

  舒朗俊喝了一口茶,咋了咋嘴:“好苦的茶。”

  “不好意思,只有这种茶。”

  “苦就苦点好了,让我想到比利时人每天早上都会喝的一小杯意式浓缩,和这个一样苦。”

  “后来你们就一直在比利时生活了吗?”

  舒朗俊摇了摇头:“对于出国这件事情,其实我是有点后悔的。我有想过啊,如果一家子在国内也会过得挺好的。孩子就在城里跑着跑着就大了,我继续写自己的书,身边都是熟悉的人和熟悉的语言。早上可以喝着武夷山大红袍,吃桂花糕,而不是喝苦了吧唧的意式浓缩和油腻腻的点心。

  但是啊,我又想。在这里我什么都能写,什么都能说。欧洲读者对于一个来自于东方的作家是好奇的,他们喜欢我笔下的小镇人物和充满个人观点的观察文字。

  在这里啊,我不用担心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

  后来联系上的一家出版社给我找了一个靠谱的翻译,这个翻译不仅翻译我的作品,还抽空教我些德语。我把我曾经的作品大多都翻译过来,曾经的那些禁文竟然在欧洲市场大受欢迎。

  但是啊……”

  “但是什么?”

  “我的书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中成了畅销书,我却不想写了。”

  “为什么呢?”

  舒朗俊叹了一口气:“我有一些心痛。”

  “为何而心痛呢?”

  “大人,我不知你是否会有同样的感觉?我本是想写给我的祖国人民看的,那些是我在乎的人们,我笔下的小镇青年,耄耋老朽,青涩男女,我是为这些人物写他们自己,也想让他们自己看到。但是啊,时事不允许。

  反而是这群陌生人,带着一些对东方的猎奇和好奇心,细细品读我的文字。文化差异在他们的眼中成了某种带有玩味的抽屉,一个个拉开,不知道里面会蹦出什么惊喜。

  我的书在欧洲越是畅销,我就越是悲伤。

  我感到自己的一部分被祖国抛弃了。”

  “其实也没有抛弃与否一说,只是每个国家的审核制度和文化偏好都不同,你其实没有做错什么。”

  “也许是我过于怀旧,越是在国外生活,我就越想念我长大的小镇。年龄越大,我反而越吃不惯洋西餐。无论多精致的牛排烩饭,还不如一碗小米粥来的实在。”

  “那你后来有回到故乡吗?”

  “有啊,等我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年龄很大了。奥古斯特都已经有孩子了,他和一个德国人结婚,生了三个女儿,每个都很可爱。”

  “回到故乡是什么感觉?”

  “很亲切……也很陌生。很多地方我记得是那个样子的,但回去的时候变化很大了。高楼建起来了,到处拉的是电线。夏天蚊虫变多了,城里的野猫一个个都吃的胖乎乎的。

  以前经常吃的街边小店早就不在了,变成了综合型大商场。没有人喜欢看报纸,更少有人看书。文化工作者的地位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点都没有提高。hΤTpS://WWω.sndswx.com/

  大家嘴里聊着投资房产和今晚要去哪个浴场泡澡,大腹便便的男人变多了,精明能干的女人也变多了。

  我本以为只要回到故乡那种亲切熟悉感就会回来,但在故乡的第一个礼拜还没有过完,我竟然开始怀念我在布鲁塞尔的公寓。

  每周三下午,我隔壁的邻居都会拿着白葡萄酒和奶酪来找我聊天。我可以和她抱怨抱怨最近糟糕的天气,或者是街转角的可颂面包越做越油腻了。

  我的邻居是个年轻的文学系女大学生,因为读了我的书,所以常来与我聊天。那时我已经和我的妻子离婚几十年了,有个年轻女孩儿常来做客总让我觉得自己还有些魅力。

  我回故乡后的第二月感染上了某种肠胃疾病,开始上吐下泻。这对我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头子可是重大打击,我的身体一下子就垮了下去。

  当时我一人住在当地最好的酒店里,每天都有服务生来给我送饭送药,顺便确认一下我是否需要叫医生。

  虽然这样对酒店很不公平,但我是不想死在医院里的。酒店大概看出了这一点,频繁地派人敲门查看,就怕我这样一个糟老头子憋过气去,死在他们房间里。

  那一个礼拜啊,我的眼前就像出现临死前的那种走马灯一样。从出生开始,一直到离开这座城镇的一幕幕都在眼前闪过。我遇到过的人们,吃过的早点摊铺,暗恋过的女孩儿,我的前妻……

  这些人中的很多人都已经不在世上了。我与我的前妻分开后,也有很多年没有联系了,不知道她如今是否安好?

  我想着想着,就想到了邻居,那个文学系的比利时女孩儿。

  女孩儿有一头淡金色的头发,淡到几乎发白。灰蓝色的眼睛,圆圆的脸,鼻梁上有褐色的小雀斑。她通常戴黑色圆框眼镜,食指上常年戴着一枚玫瑰金的戒指。戒指上没有任何珠宝装饰,只有一句法语。这句法语我没有细看过,也没有问过,总感觉是对方的隐私,询问是不雅的。

  我在意识迷迷糊糊的时候想到了这个女孩儿,她的形象就像是黑暗中的一束光,从比人高的芦苇丛另一头照了进来。我衰老的心脏竟然再次跳动,为了再一次见到她,我产生了想要继续活下去的愿望。

  我在那个酒店里又住了一个月,之后康复了。康复后,我的精神状态似乎比之前更好,好像又有了写作的动力。很长一段时间里干涸的灵感之泉再次流动起来,我迫不及待地登上飞机,重新回到布鲁塞尔。

  落地的那天正好是一个周三,我刚下飞机就仿佛闻到了白葡萄酒的甜美气味。我伸手拦出租车,心情愉悦地回到自己的公寓中。

  公寓里的家具都落上了厚厚一层灰尘,门缝下塞进来一封信。我拾起信封,信封很干净,应该是这两天刚刚塞进来的。

  新的封面上是漂亮的英文手写字,收信人写的是我的名字。

  这是一封告别信。

  女孩儿说她学业完成了,接下来想要前往南欧旅游。她衷心地感谢了这三年以来的每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时光,说我是她认识的最平易近人的作家。在结尾,她还写了期待我新的作品,祝我健康长寿,最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平静地读完那封信,把信纸重新折起来塞回信封中。把信封重新放回门缝底下刚刚塞进来的地方。地板上的灰尘因为信封的摩擦被推到一旁,呈现出一条干净的轨迹。我顺着那条轨迹,推开公寓门走出去。

  那天天气很好,是不可多得的凉爽秋日午后。我在街角咖啡店点了一杯意式浓缩,一块油腻的可颂面包。我喝了一口意式,把面包撕成小片丢给路边的鸽子。

  风是凉的,阳光很暖。一股困意上涌,我像喝了白葡萄酒那样,睡着了。”

  我静静地听着,几乎屏住呼吸。

  “这就是我一生的故事。”

  “有什么遗憾吗?”我问道。

  “我当初不应该回故乡的,让故乡在我记忆中保持着最初的模样就好,这样也许我还能和女孩儿告别,祝愿她以后一切都好。”

  “还有什么吗?”

  “虽然这么说可能会显得有些后知后觉,真希望当初的自己不要那么怨天尤人的。我写我的字就好,何苦因为和观众群暗自较劲儿而弃笔多年呢?如果继续写的话,也许能够写出更精彩的作品,谁知道呢?”

  “后悔出国的事情吗?”

  “活着的时候后悔过,现在已经不后悔了。这是后悔也没有用的事情,环境造人,但心性塑我啊。”

  “来生还会想继续写字吗?”

  “不一定了,来生再说来生的事吧。我也是刚到此地不久,看一切都觉得新奇。说来也真有意思,我在活着的时候并不喜欢旅游,现在反而对陌生的地方开始感兴趣了。”

  “和您聊天,我感到很舒服,好像有一部分的自己得到了安慰。”我真诚地说道。

  “对于一个喜欢写字的人来说,能听到这么多事情,应该是件绝顶开心的事情吧。”

  “是,是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就这样默默听,默默写了。”

  “你和那个女孩儿有点像,都有自己观察事情的一套原则。”

  “您是否也是这样?”

  “作家必须要有偏见,必须不害怕带有偏见去审视这个世界。偏见是不可避免会存在的,我们在阅读他人的偏见中找到共存的方法。这是我的原则,也是我写字的原则。”

  “很高兴能够与您有这样的一段谈话。”

  “我也很高兴你愿意听我说。”

  “我可否看看你是如何记录我口述的故事的?”

  我把桌上的稿纸递给舒朗俊,他眯着眼睛细细阅读了一会儿。事务所中很安静,阅读的声音如同蜻蜓的尾巴轻点于水面上,有痕却无声。过了一会儿,舒朗俊把稿纸放回我的桌上,笑着说:“你的文笔让我想到某位作家,实际上是好几位作家的集合体。”

  “我生前受到很多欧洲和亚洲作家的启发,文风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继续写吧。”

  “嗯,继续写。”

  舒朗俊缓缓起身,依旧是优雅地笑着:“我还想在这附近自己转转,就不再打扰了。”

  我也起身,伸手做请:“不打扰,再见了。”

  “再见。”

  舒朗俊冲我微微点头,老态的身体转身离去。我在原地目视他离开事务所,直到大门关上,一切又重回安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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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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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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