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雀儿搬了一把小椅子,坐在了云墨谭身边。

  “爹你放心,其实二哥在社会上是一个很吃得开的人,虽然之前交的那些朋友并不是什么好人,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能证明二哥有交友的能力。现在二哥也吃到了教训,肯定知道什么人可以接触,什么人不可以,所以爹就不要太担心了。”

  云墨谭沉默不语,低着头。

  话虽如此,可是儿行千里母担忧,更何况他们现在都不知道云建州去了哪里。

  云雀儿知道云墨谭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就陪在云墨谭身边默默的坐着,等待云墨谭自己把情绪消化。

  她注意到云墨谭手中拿着个什么东西,手指轻轻的摩挲着,好奇的凑了过去。

  “这是……”

  云墨谭回过神,把东西拿给云雀儿看。

  “这是你二哥出生以后,我们照的全家福。”

  云雀儿接过已经泛黄了的照片看了一眼,上面的正是云墨谭夫妇,以及当时才几岁的云傅瑾,女人怀里抱着的孩子正是才刚满月的云建州。

  “这是娘吧?”

  云雀儿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个素未谋面的女人。

  听说她以前也是老师,是云墨谭在一次外出交流学习的时候认识的。

  二人都喜好诗书,一见如故,十分投缘。

  虽然并没有马上定情,但是做了朋友,常有书信往来。

  后来因为工作调动,二人一同就职于一个乡下小学,成了同事,喜结良缘。

  云傅瑾给云雀儿讲过一些娘的故事,说她是个很温柔的女人,性情其实和郑颖有一些像,但是却多了一份书卷气息。

  她和云墨谭都是安静的性子,平时在一起时也不怎么说话。

  云傅瑾说他以前想不明白,为什么父母在一起都不交流,甚至还怀疑过他们是不是感情不好。

  后来才知道,他们其实相爱的很。

  即便不说话,也很有默契,对方一个眼神就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他们的爱情是细水长流的,从不轰轰烈烈,却如一汪清泉一样,清澈,纯粹。

  只可惜天不假年,原本幸福和美的家庭在云依出生以后支离破碎。

  “都说隔壁你郑婶子是万里挑一的美人,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云墨谭第一次给云雀儿讲起关于妻子的故事,“但是在我眼里,她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云墨谭揽过云雀儿,缓缓道来。

  “你没有见过她,如果她还在,也一定很疼你。”

  他的眼中有遗憾,有沉痛,更多的却是怀念与憧憬。

  云雀儿知道,云墨谭一定很思念妻子,如果有来世,云墨谭还想遇见她。

  “你娘在的时候,把你的两个哥哥都养的很好。”云墨谭说道,“你二哥出生之后我就调到了镇上,和现在一样,只有周末才能回家。你娘就一个人操持着一家,还要兼顾着工作。每次我回家,都能看到穿的干干净净的你哥哥们,还有锅里热气腾腾的饭菜。”

  “你娘说,咱们的孩子是最有福气的孩子,哪怕以后不读书,去做什么都好,也一定会一生平安顺遂。我们一家人和和美美,幸福终老。”

  只可惜天不假年,偏偏是她怀着云依,到了孕晚期的时候发了一场洪水。

  她在学校忙着疏散学生,混乱中摔了一跤。

  学校废了好大的力气,把她送了出去。

  就在牛车上,她生下了云依。

  等云墨谭赶到医院的时候,她只剩下了一口气。

  她临走前握着云墨谭的手,眼中满是不舍。

  “是我福薄,答应陪你终老,现在却做不到了。你要好好守着咱们的孩子,让他们快快乐乐的长大。”

  “那我呢?你走了,我可怎么办……”

  “我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只要你抬起头,就能看到我。”

  云傅瑾说,当时的云墨谭一夜白头。

  后来赶上了几年灾荒,地里收成不好,饿死了很多人。

  云墨谭为了三个孩子,在大家都饿的面黄肌瘦,赶着去逃荒的时候选择继续留下来当老师。

  工资虽然不多,但是有钱就是好的,有钱孩子们就可以不挨饿。

  云傅瑾也是在那个时候辍学的,承担起了家里的大小事。

  云墨谭拼命的工作,只为了孩子们都能吃得饱饭。

  后来日子终于好过了一些,虽然供不起三个孩子一起上学,但是云建州和云依还是可以念书的。

  可谁知就是那个时候,云建州提出了不想再读书了。

  他的理由是,家里的钱如果都供着自己和云依上学,那日子就过的紧,可能吃饱饭都成问题,所以他选择不读书了。

  当时云墨谭劝了他很久,云建州执意不肯,云墨谭也只能顺着云建州了。

  直到现如今,云建州离开了家,云墨谭才明白了更多。

  其实云建州不仅仅是考虑到了家里的经济条件,还有很多很多。

  他是不愿意看着云傅瑾和云墨谭二人辛苦支撑着这个家,自己却要坐享其成。

  只可惜云墨谭当时没有明白,也没有静下心来好好引导云建州,在云建州最需要他的时候也没有给出正确是指导,让云建州认识了那么多不三不四的人,以至于走到了现如今这个地步。蜀南文学

  云雀儿看着照片,勾起一个笑容。

  “不晚的。”她说道,“只要明白,什么时候都不算晚,现在就是二哥真正能证明自己的时候了。”

  云墨谭叹息,“爹有时候还不如你活得明白,要是能早点明白……”

  云雀儿握住了云墨谭的手,“爹你放心吧,二哥一定会平安,我们一家人,也总会有团聚的那一天的。”

  云墨谭勉强的笑了一下,算是接受了这件事。

  父女二人依偎在一起,看着落日的余晖。

  太阳逐渐西沉,转眼又是新的一天。

  七年后。

  “小雀儿!”

  云雀儿骑着自行车,忽然听到后面季承轩叫自己,被吓了一跳,差点从车上摔了下来。

  幸好反应快,猛地刹住了车,这才避免了一场灾殃。

  “你干什么!”

  云雀儿跳下了车,怒视季承轩。

  “不知道我刚学会骑自行车吗?非要在背后吓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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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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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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