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过后的樟木乡,银装素裹。
姜家村,石牛山脚下。
东南面的一栋土砖房屋顶。
这时突然间传来了哗啦啦的雪崩声。
大团的雪块落地声虽然不大,却是将屋内熟睡的少年‘姜初阳’给惊醒了。
他茫然的看向了四周,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要是没有记错,在醒来之前。
自己好像在酒店陪大客户喝酒吃饭。
可是这怎么突然间,就出现在这土砖房内呢?
看这周围简陋且熟悉的环境,还有墙壁上那泛黄的日历。
这里好像是自己儿时的老家,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早就拆掉了,只能在梦中见到而已。
“难道我是在做梦?”姜初阳喃喃自语,为了验证一下,他伸手就在自己手臂上狠狠的掐了一下。
直到疼的眼泪都出来了,他才察觉到自己这不是做梦,好像是真的回到了儿时的老家。
这让姜初阳细思极恐了起来,连忙爬起开始寻找自己的手机,还有随身的车钥匙跟钱包。
当看到睡的床是稻草铺垫的,就连被子里面垫的材料都是稻草时。
整个人那是懵了,一股尘封已久的记忆,此刻也如潮水般随之涌上心头。
过了好半晌,他才缓过神来,也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
“看来我应该是重生了,从二零二二年,重生到了一九七九年,这点从土砖房墙壁上的日历就可以看得出来。”
“要不然的话,我的手臂不可能变得这样细小,还有那大肚腩也不可能消失不见。”
“也就是说,我人变得健康了,也变得更加的年轻帅气了!”
“不过我的亿万家财没有了,还有那才过三十的娇妻,只怕也是别人的了。”
“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重生就可以代表着一切都可以重来!”
想到这,姜初阳自嘲的笑了笑后,就从木床上走了下来。
脚掌接触地面的那一刹那,他下意识的连忙又跳到了床上。
原来地面冰冷刺骨,根本就不能打赤脚。
“我的鞋子呢?”姜初阳朝凹凸不平的泥巴地面看去。
在看到只有一大一小两双草鞋在床底下。
那是捂着头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因为重生这样的开局,让他真的有些接受不了。
但最后他还是妥协了,坐在床头穿起了草鞋。
毕竟不管怎么说,他重生带来的记忆跟人生经验,足可以让他在短时间改变身边的一切。
要是连穿草鞋都不能适应,只怕在七九年这个农耕时代,那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没有记错的话,七九年刚好改革开放了。
而且在樟木乡七八年就已经分田到户。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肯干。
要想在未来的三五个月内摆脱目前窘迫的状况。
那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
想到这,姜初阳朝大门口走去。
近了,打开大门一看,入眼处白皑皑的一片。
没有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更没有几十年后的盛世繁华。
有的……是那种让人陶醉的宁静,还有无声的美丽雪景。
呼呼——
冷风刮来,让沉醉雪景中的姜初阳瞬间清醒。
带着一丝怯意,还有一丝期盼,姜初阳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小红薯,你跑哪去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表现,那是因为重生前都有十来年没有见到远嫁的妹妹‘小红薯’了。
这重生后第一时间就能见到,说句实话,那真的是有些忐忑。
而小红薯的年纪按照时间线来推算,七九年应该还没满五岁,跟姜初阳相差了十岁之多。
小红薯的大名叫姜小红,因为最喜欢吃生红薯。
所以家里面就给取了一个小红薯好养活的外号。
不过在家里面,姜初阳并不是排行老大,而是排行老四。
在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hΤTpS://WWω.sndswx.com/
要是没有记错的话。
因为家里面穷。
两个姐姐七九年只有二姐‘姜冬菊’嫁人了。
而三姐‘姜秀兰’目前在朝阳纺纱厂打零工攒嫁妆。
基本上是一个月只能回家一次,而且还是当天回当天走的那种。
至于大哥‘姜国庆’则是当兵去了,今年都二十七八了还没成家立业。
一年里面除了几封家信,那就在没有什么联系。
一想到这,姜初阳就唏嘘不已。
毕竟造成这样的局面。
除了是因为家里面太穷之外。
更多是因为家里面有一个‘败家’的父亲。
母亲‘李红玉’因此那是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然而即便是这样,父亲依然没有悔改之意。
还被一群狐朋狗友怂恿去南下‘赚大钱’去了。
到现在为止,都有一年多没有任何音讯。
而按照重生的记忆来看。
父亲‘姜永康’应该是在沿海一带倒买倒卖小商品被抓了。
直到八五年才会被放出来。
虽然回来后的父亲改变了很多。
也主动承担起来了整个家的责任。
但那时他人都已经五十多岁了。
在改变那有能怎么样,只能郁郁而终。
之所以用上‘郁郁而终’这个词。
那是因为重生前的姜初阳在父亲死后。
无意间翻看了父亲留下来的日记。
才知道父亲是有大志向的人。
无奈生不逢时,每次在大展身手的时候。
都被时代给限制了,也被他所在的时代给坑的很惨。
要不然的话,绝对不会碌碌无为一辈子。
这个念头落下,一道清脆甜糯的声音在姜初阳的耳边响起:“四哥,喊窝干啥子啰?”
说话的是小红薯,瘦弱的像一根干柴。
不过大眼睛很是灵动,跟弯弯的眉毛搭配在一起,那就像会说话一样。
她扎着一对马尾辫,穿着打着补丁的灰色棉袄,小手冻得跟红萝卜似的。
此时端着一脸盆米糠,正踩着积雪‘嘎吱嘎吱’的走了过来。
米糠,指的就是稻壳。
在农村一般都是用来喂猪的。
这个姜初阳自然是清楚。
他见走来的小红薯穿着母亲的雨鞋走路非常的吃力。
那是心疼的上前就接过了脸盆,然后一只手抱起了她:“姆妈人呢?别告诉我大雪天的还去挣工分了?”
姆妈是方言,在樟木乡是妈妈的意思,而挣工分在六七十年代的农村,那是唯一赚钱的方式。
需要的油票、布票、火柴票等等票证,那也必须靠挣工分才能获得。
要不然的话,一大家子人只怕会饿死去。
现在虽然是七九年年末,已经改革开放了,也分田到户了。
但挣工分的模式,仍然在农村没有摒弃。
所以姜初阳才这样问小红薯。
“嗯,姆妈一大早就去挣工分了,说是大队长需要人深挖水渠,中午还管饭呢!”
小红薯闻言点了点小脑袋,然后将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那咱们早饭吃什么?”姜初阳见外面冷风嗖嗖,抱着小红薯就走进了土砖房。
“不晓得,家里面的米缸已经冒得米了,红薯也恰光哒。”小红薯怯生生的咬着食指:“四哥,我这次真的冒偷恰,是真的冒得了。”
恰,是吃的意思。
姜初阳闻言苦笑不已:“傻妹妹,我可没有怪你的意思。”
他这才发现家里面现在是家徒四壁,连填饱肚子的食物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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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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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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