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细细品了品这种突如其来的情绪,抿紧唇,知道是这具身体的本能意识作祟。心下并不反感,甚至大感稀奇。
可她讨厌有人逼迫,反手一把抱住门框不愿动弹,坚决的说:“我饿,我生病了,饿着肚子出门会死的。我死了就没了,罗雨就没了!”
对上女儿那双死气沉沉的大眼睛,王招娣眼皮一跳,终于有了几分顾忌的松了松手上的衣领。她刻意放缓声诱惑道,“你要是掏了鸟蛋,妈给你做蛋饼吃,吃了蛋饼什么病都好了。”
这是还没放弃指使一个三岁多、大病初愈的人类幼崽做事情吗!
路薇被气笑了。
即使她是魔也知道很多强大种族幼年期的时候都是脆弱易亡的,更不用说人类了。
分神罗雨,也就是现在的路薇还不满四岁,自从能动能跑懂事起便开始帮着家里做家务。
周奶奶是勤快人,总是不得闲,忙起来很容易照顾不到罗雨。而当妈的王招娣则会趁机动用作为长辈的权利,从扫地、刷碗到做饭、洗衣服一步步把家务交出去,做好了没有夸奖,做不好就是一顿臭骂。一旦罗雨委屈想哭,她先打几巴掌恐吓一番再哄骗两句。
在没有人告诫或阻止的情况下,孩子天生向往母爱,自然会为了获得爱而言听计从。王招娣这种打一棍子不行就多打几棍子的方式,迟早有一天会把罗雨养成一只任劳任怨的小包子。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没错,但前提是家里小孩多、成年劳动力少。
罗家明明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农村成婚早,罗大田和王招娣十八岁结婚,十九岁生了孩子,周奶奶更早,十六岁大儿子就出生,十九岁时小儿子也怀上了。只是在两个孩子小的时候,罗爷爷从山上摔落去了世,一家子全靠周奶奶支撑。
如今周奶奶不过四十冒尖,罗大田两口子正是二十多岁最能干的年龄。
罗雨这场高烧不退的大病就是下河捞鱼,脚下打滑掉进河里冻的。
她岁数太小,大点的孩子不耐烦跟她玩,村里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小伙伴不是有哥哥姐姐带着,就是被大人护着不曾出门。唯独罗雨,总是颠颠的跟在大孩子后面,学他们怎么抓鱼摘山货。
可是孩子没什么定性,一个地方待不住就换另一个地方,所以罗雨经常落了单,她又被管的性子内向怯懦不善言辞,往往容易被大孩子们所忽视。
幸好村里的河沟水浅,盛夏雨多的时候也不过到大人的膝盖位置,现在算旱季,罗雨自己扑腾两下站了起来,但衣服却湿透,夹着薄絮的袄子一湿又凉又沉。
当时她吓得不敢回家,因为没抓到鱼又弄脏了衣服,她妈肯定会戳着她脑袋骂她打她。孤零零的孩子坐在河边只想等衣服干,结果还是上山抓鸟的小子们回来时看见小小的一个人冷的发抖,才赶紧把她抱了回来。
周奶奶只以为罗雨是和小伙伴在河边玩的时间太久着凉了,殊不知等她收工后,那身湿衣服早被王招娣换了去。
“我不想去河边捞鱼了,奶奶不让我去。”从分神的记忆中抽出,路薇试图从王招娣的弱点下手。
提到周奶奶,王招娣果然犹豫了几秒,但很快,她拧眉逼问,“是你奶的话重要,还是妈的话重要,要知道当妈的十月怀胎才能生下孩子,是你奶生的你吗?!不是,你听她的干什么!”
路薇抬头仔细的看向这个厚颜无耻的女人,扯了一个假笑,“谁对我好,谁重要!”
王招娣立刻恼羞成怒的急眼了,伸出手指开始骂道,“你个小不死的赔钱货,现在还学会顶嘴了!”
她指头粗糙,发狠的戳向路薇的额头。路薇哪里肯让她碰,小身子一蹲,飞奔的往外跑,一边跑还一边冲她‘略略略’做鬼脸。
王招娣气恼的追赶起来,按说几岁的孩子不可能跑得过成年人,但路薇可不算,她一路跑一路将随手可触的扫帚、耙子推到后面,甚至找准时机把院门一关,正好敲中王招娣的脑门。
趁王招娣捂住头缓神的功夫,路薇倒腾着两条小短腿往小道上跑的更快了,软糯的小嗓音喊到破音,“妈妈,别打我,我去河边捞鱼,我一定会去河边捞鱼的。”
不足一米的孩子磕磕绊绊的跑着,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大清晨小路上带着寒冷的雾气,孩子又穿的不多,看起来很是可怜。
零散去上工的村民顿时停下脚步,在发现后面的王招娣满面狰狞的抄着门口的板凳追了过来,有个好心的婶子一把将路薇抱起来,跟另几个关系不错的女人使了个眼色,堵住了王招娣,而她则带着孩子直接到田上找周奶奶去了。
村子里虽然穷,但村民大多淳朴善良,家里的劳动力充足的话,日子过得紧巴些却也并不艰难。除了周奶奶为了不孝的儿子儿媳三百六十五天不敢休息,其他人家偶尔还能抽出一个人留在家小歇一天半天的,缓缓神。
所以对罗家两口子如何苛待孩子的事村里人还是有所耳闻的,只是谁都没有多嘴的跟周奶奶提过,免得她不但上工劳累,还得操心伤心,别到时急出病来,这一老一小更得没人照看了。
重男轻女是这个年代无法避免的痛,可罗家仅有一个孩子,不存在偏着谁,没看那大队长三房家独苗苗的女儿被大队长一家子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明明娃们都是八分饱的过日子,她就成了个喜气洋洋的胖娃娃,一笑两酒窝,看着就招人疼。
招人疼的七岁小姑娘穿着一身干净的绿色仿军装棉衣站在田埂边,眨巴着大眼睛仰望着被邻居李婶抱来的小妹妹,软糯糯的问,“李婶,囡囡怎么了?”
“囡囡跑出来了,婶子抱她去找她奶奶。”
李婶性子爽辣、身材结实,生了三个都是小子。男人原先不争气是村里有名的懒蛋却在婚后让她训(打)的服服帖帖的。现在三个小子大了,正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的年纪,两口子早出晚归的,就为了这三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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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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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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