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拜托!给我个面子!>第三百一十四章 人选
  前世的时候,随着国家国力日益强大,民族自信心日渐升起,国人开始越来越多的喜欢上传统乐器。

  电视台网络上,各种用传统乐器演奏的节目非常多。

  但是这个世界里,传统乐器还没有成为国人的潮流,虽然已经有人开始一点点在尝试做古风音乐,将更多的音乐里加入传统乐器,但还只是在小打小闹,并没有真正重视起来。

  主流还是使用西方乐器,传统乐器只是做为点缀出现在音乐里。

  之前裴东来并没有想过要做出什么改变,所以做文抄公的时候,也都是直接抄的国外的歌。

  不天天嚷着跟国外接轨么?那我就直接一步到位,直接就上国外的东西不就完了么?

  但是在那个加西亚弗朗西科斯看到裴东来是华夏人,不,或者他根本不知道裴东来是华夏人,可能只是因为裴东来身上的肤色发色,就直接拒绝了博诺的友情,那个时候,裴东来心里就有了一点想法。

  但是这个想法只是个萌芽,并不清晰,所以回到国内他还是愤怒的先抄起国外的东西。

  直到他进入剧组,看到汪家卫为了复原民国武林风貌做的金楼,演员的衣服装容,还有人物的气质形态,他突然意识到前世一句鲁老斧子的经典语句。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自己用抄来的西方歌曲赢下来的市场还是西方的,并不会有人因为这些歌曲对东方有任何改观。

  顶多是提起东方明星的时候,会说一句,我知道,有这个有那个,有裴东来。

  而如果自己用上传统乐器,对于那些打着开放但极度排外的西方人来说,这些他们从没见过的乐器会引起他们一点兴趣。

  那怕只是好奇这些乐器,那也会让他们有更进一步了解华夏文化的可能。hΤTpS://WWω.sndswx.com/

  所以刚才在见到几人的院子里有传统乐器的时候,裴东来提出了这个用纯传统乐器来演奏的要求。

  这算是一个尝试,如果可以,他会慢慢的试着用传统乐器来演奏所有歌曲。

  现在是西方的曲传统乐器演奏,以后可以完全是华夏的曲华夏的乐器。

  要说花姐挑的这些音乐老炮,实力还真的是有,或者说以前这些人私下也有过用传统乐器改编的经验,很快几人就开始商量好了用什么乐器。

  赵阳最简单,就是架子鼓换成几个大小不一的传统鼓,高科的键盘换成了唢呐,王格则把贝斯换成了中阮,阎亚春的吉他变成了琵琶。

  把北屋的门打开,让裴东来跟花姐就坐在屋里,几人在外面开始了演奏。

  主音是阎亚春的琵琶,中阮是中音,高潮是高科的唢呐,节奏是赵阳的鼓点。

  一首完全传统乐器演奏的UptownFunk出现在了裴东来与花姐面前。

  “感觉与原来的歌相比,另有一种风味,怎么说呢,就好像魂不一样了。”

  花姐也是头一回听到这样的曲子,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

  “其实主要是太仓促,而且我们现在手里的乐器也不够,高科其实应该用扬琴,唢呐他吹的确实有些赶鸭子上架,另外如果还可以加一些变音器,效果会更好。

  如果你真准备以后表演用传统乐器,那你就得找一个擅长吹奏乐器的。”

  演奏完,王格有些不太满意的解释道,主要还是时间太赶了,如果能多给他们一点时间,他们相信可以做的更好。“要是你想听更好的,给我点时间,我们把家伙什弄齐,保证能给你整出一个更牛逼的。”

  “吹奏的人,你们有什么好的推荐么?”

  裴东来没有直接说好或者不好,而是想了想问道。

  王格摇摇头:“树村这边没有,这边都是玩西洋乐器的多,最好是去央音民乐那边找。”

  “我知道一个人。”就在这时候,基本不说话的阎亚春突然开口道。“吴同。”

  “吴同?哪个吴同?”

  阎亚春提到的人名有些常见,一下子几人都没能把名字安插到人身上。

  “轮回前主唱。”

  就像是话说多了会死一样,阎亚春把惜字如金发挥到了极致,真的是一个字都不愿意多说。

  “他呀,那确实非常合适,他家是民乐世家,家里好几辈都是演奏民族管乐器,上的也是央音民乐系,最拿手的是笙和唢呐,其他的吹奏类的乐器也基本没有玩不转的。”

  一听是这个吴同,王格立马把头点的飞快,不仅是因为这位技术确实好,还有个原因是这位也跟他们几个人一样,是被乐队给踢出来的。

  这让他对吴同有种天然的好感。

  “吴同我倒是知道,他其实算是最早做民乐推广的音乐人之一,他跟乐队产生分岐被挤出乐队,也是因为他很多的重心都放在了推民乐这一块上。

  据我所知,他现在好像在美利坚那边多一些,我不保证能把他请过来。”

  花姐比王格几人了解的圈内情况更多一些,对于吴同的消息也知道的更清楚一些,但同样是因为这个,她也不确定吴同愿不愿意参加这么一个明显是为裴东来伴奏的乐队。

  “没关系,你把我们想用纯民族乐器来演绎的事情跟他说说,不行的话我们再去央音找别人。”

  裴东来点点头,对于这位他也知道,他记得前世的时候,这位在离开乐队后,参加了丝绸之路乐团,并两获格来美,算得上大师级的人物了,再加上本身就是玩乐队出身,确实非常合适。

  “那我们?”

  王格在裴东来开口问有没有吹奏人选的时候,已经猜到他们在裴东来这里应该是过关了,但是到现在裴东来也没有明说,这让他多少有些心急。

  “我想找各位的原因,花姐应该告诉你们了吧?”

  裴东来没再坐着,而是站起来走到几人跟前。

  “嗯,说了,去美利坚那边参加音乐节。”

  点点头,王格回道。

  “但我现在的想法变了。”见几人知道,裴东来也不多说之前的事,而是话题一转道。

  “啊?为什么?我承认我们几个确实性格上有些问题,但是我们可以保证不会在这段时间给你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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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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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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