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文娱:我的女友竟然是偶像歌手>第283章 回不去了
  《消愁》这首歌,和一般的民谣不同,更偏向于流行音乐。

  但民谣的定义很宽泛,这种语调平缓,偏重于讲述故事的歌曲,都可以称之为民谣。

  《消愁》歌词最厉害的一点,就是能给心灵最直接的一击,从歌曲最开始的欢乐场,可以是大城市,也可以是这个社会,更可能是职场。

  而“消愁”二字,正是这首歌的核心。

  歌词中那八杯酒,代表着人生,诠释了生活。

  歌曲最后的那句“清醒的人最荒唐”,颇有一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也可以理解为在这个社会中,大家都带着形形色色的面具,那个最真实的人,在大家看来,就是最荒唐的那个。

  也可以理解为大智若愚者,看着这些纸醉金迷,感到荒唐。

  一首好歌,每个人听,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悟。

  这也是好歌和口水歌的区别。

  ……

  舞台上。

  李云川放下手中的吉他。

  绕过面前的话筒。

  对着观众深深的鞠了一躬。

  然后,在热烈的掌声中,看向歌手区的沈境。

  唱完这首歌之后,他心里轻松不少。

  过往的那些,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就像《消愁》里面的那句“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

  沈境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过往的一个过客。

  感受到李云川的目光。

  沈境和他对视两秒,最终颓然的低下了脑袋。

  他还记得那个夏天,两人光着膀子,在出租屋内喝酒,肆无忌惮的畅谈未来。

  他也记得,两人为了争论谁的技巧是对的,他们可以吵到面红耳赤,差点打一架,但是但是争出胜负之后,碰一下酒瓶又是好兄弟。

  这些……都过去了。

  也回不去了。

  ……

  当舞台灯光重新恢复明亮。

  四位王牌制作人重新坐了下来。

  一首歌能让他们这些绝活哥全体起立,足以看出这首歌质量有多爆炸。

  而感受最深的,当然是刘全林。

  他满脑子都是,原来民谣还能这样写?

  原来喝酒可以写成这样?

  学废了,学废了!

  听完这首《消愁》,刘全林觉得自己悟到了不少东西。

  “完了!”

  刘全林回过神来,这特么是在比赛啊!

  对手这么厉害,那我不是凉了?

  卧槽!

  他现在才反应过来。

  “嗯,我感觉,你会打破城市赛最大的比分差。”

  一旁的胡阳闻言,不由的调笑道。

  他瞥了眼评审团。

  从那些人难掩的激动中,大概知道了比赛结果。

  刘全林:“……”

  他的这首《逛街》已经算是巅峰之作了。

  谁知道遇到更加变态的《消愁》。

  “如果老刘真的输了,下面就该金磊了啊,不过你占不了什么便宜,毕竟小众的民谣和励志类听雨都赢了,你和周鹏都是搞流行乐的,估计够呛,听雨的情歌和古风可是招牌。”胡阳继续道。

  他是在场所有人当中,最不慌的。

  毕竟,他是写越语歌的,

  不过,金磊闻言却摇了摇头,淡淡的说道:“该来的都会来,我就不相信,他能做到首首精品。”

  还能怎么办?

  难道现在认输?

  那多没面子?

  而且,自己不一定能输,这次和他合作的歌手可是李小蕊!

  “那……那我怎么办?”最慌的就是周鹏。

  他的个人风格并不是很突出。

  平时写的歌也很杂。

  不过,最多的就是回忆青春类型的流行歌曲。

  “你就祈祷金磊能把听雨淘汰吧。”胡阳算是这群制作人中的老大哥。

  他的话说得直白。

  却没人会反驳他。

  因为娱乐圈讲究资历,胡阳在越语圈的地位很高,和他们这些人比,算是老一辈的制作人。

  “放心吧。”金磊咬了咬牙。

  说是这么说,但谁都能听出他语气里,带着的颤抖。

  经过两场比赛,原本想淘汰听雨,名利双收的几人,逐渐开始不自信起来,开始还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遇到听雨。

  而现在,除了胡阳有恃无恐以外,金磊和周鹏二人开始虚了。

  对于几人的谈话,这次比赛的刘全林恍若未闻。

  比赛结果还没出来,但大家都是专业的,能听出歌曲质量的好坏,这首《消愁》完爆他的《逛街》。

  比赛结果,已经很明朗了,只是看他输得有多难看罢了。

  此时的刘全林,和上一期李少军的表情一模一样。

  被听雨打得自闭了。

  ……

  观众的欢呼声,呐喊声,一浪接一浪。

  这一刻,听雨又用实力,证实了他之前的那句“略懂”。

  狠狠的打了那些喷子的脸。

  最激动的当然是听雨的粉丝。

  作为听雨粉丝的乐趣。

  只有一个。

  那就是爽!

  真特么的爽!

  他们在台下尽情欢呼着,你可以永远相信听雨!

  “头皮发麻,特别是听到那句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鸡皮疙瘩掉一地!”

  “这首歌的词,值得所有人仔细品味!”

  “主流类型,听雨差不多都出完了吧?”

  “民谣,我听雨也略懂。”

  “哈哈,没错,咱们听雨大大不是全能,只是略懂。”

  “这下,压力来到刘全林这边了啊。”

  “看刘全林的表情,恐怕已经认输了。”

  “哈哈……建议刘全林马上订机票,现在去热带岛屿有可能还能遇见游泳回来的李少军。”

  “噗……夺笋啊。”

  ……

  “接下来,进入评审团点评和投票环节!”蜀南文学

  主持人的播报,让在现场的欢呼声逐渐停了下来。

  这一次。

  许多人争先恐后的举手,想要点评这首《消愁》。

  毕竟,他们在这首歌里,听出了许多东西,都想一吐为快。

  “听雨这首歌真的把我惊艳到了,特别是副歌的那八杯酒,听得我现在都意犹未尽,我觉得,等节目结束,还会回去单曲循环细细品味。”

  “这首歌最让我感到惊艳的不是那八杯酒,而是最后那句清醒的人最荒唐,我对这句的理解是,知道真想的人,往往是不愿承认真想的,越是清醒的人,越能装作糊涂。”

  “我的理解和陈老师不同,我想说的是,副歌并不止有那八杯酒,还有和其对仗的下一句,就比如一杯金朝阳,对应的就是唤醒我的向往,而月光则是温柔了寒窗,后面每一句都是这么富有张力的句子,真是太让我震惊了!”

  “……”

  一众评审团,谁都不服谁,纷纷发表对这首歌歌词的见解。

  这种情况,看得主持人一脸懵逼。

  他主持节目这么久,还从来没有遇见过。

  如果是平时,大家都忙着下班,投完票就散场,谁有那闲工夫来逐字逐句的分析歌词?

  而今天,就像开启了文学鉴赏大会一样,一众评委滔滔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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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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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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