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文娱:我的女友竟然是偶像歌手>第1058章 前奏为什么这么长!
  INS娱乐。

  约翰整个蓝星最顶级的音响设备,正在播放着《加州旅馆》的前奏。

  他购买这套设备原本就是为了享受顶级音乐,顶级旋律。

  以前一直听肖恩的歌曲,他觉得吉他的清澈加上鼓点的醇厚,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旋律。

  但现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他突然有种自己设备的钱没有白花的错觉。

  这段吉他旋律简直太迷人了,特别是从他顶级设备中播放出来,让他深深的沉醉在其中无法自拔。

  在地球上,《加州旅馆》这首歌是绝对经典中的经典。

  更被许多人称为“耳机试音专用曲”。

  只要是懂行的,在买来新耳机之后,煲机绝对会选择这首歌。

  《加州旅馆》收获了多少耳机的第一次,也成就了他的这个名声。

  当然,这首歌能称为经典远不止于此,他的编曲做到了行业的极致,当之无愧的天花板,甚至仅仅只听伴奏都能让人沉迷。

  这也是为什么两分多钟的前奏下来,竟然没有一个观众感到不耐烦。

  “法克!”约翰一拍桌子,“前奏为什么这么长!!”

  他受不了了。

  强行按住跟随节奏抖动的双脚,整个人脸上的表情比吃了屎还难受。

  运营部总监尴尬的扯了扯嘴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一般来说,流行音乐的前奏都在十几秒左右,因为再久就会让听众有些烦而选择切歌,但这首《加州旅馆》却足足用了普通歌曲半首歌的时间,前奏吉他SOLO不仅没有一点厌烦,反而让人无比沉醉,可以用美如画来形容!

  ……

  台下观众的欢呼声一浪接着一浪。

  这是一场吉他旋律的顶级听感盛宴。

  同样也是教科书级的编曲现场。

  当两分钟过去。

  终于。

  主场雷豹微微凑近麦克风。

  “Onadarkdeserthighwaycoolwindinmyhair,

  (行驶在昏黑的沙漠公路上,凉风吹起我的头发)

  Warmsmellofcolitasrisingupthroughtheair……

  (浓烈的大麻味道弥散在空气中……)”

  依旧是舒适沉醉的氛围。

  雷豹音色偏沙哑,以前是唱重金属摇滚,爆发力十足。

  但这次风格的转变,不仅没有任何违和感,甚至那种沙哑的烟嗓韵味十足。

  随着歌词的出现,观众也逐渐带入这场梦幻旅程中。

  然而,许多人却发现,这首歌的歌词并没有这么简单。

  “Myheadgrewheavyandmysightgrewdim

  (我的头越来越沉,视线也变得模糊)

  Ihadtostopforthenight

  (我不得不停下来寻找过夜的地方)”

  歌词画面感十足,和米国充斥着热血的摇滚乐不同,偏梦幻风格的歌词,讲述的却是一段摇滚乐难以启齿的历史。

  早期的米国音乐界充斥着自由和反叛。

  繁华的摇滚盛况,让摇滚乐手逐渐变得奢靡享乐。

  金钱和欲望充斥着整个摇滚行业。

  女人,XD,淫乱,成了摇滚乐的代名词。

  而这首歌的歌词,正是对当时那种生活的艺术再现。

  “ThiscouldbeHeavenorthiscouldbeHell

  (这里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

  Thenshelitupacandleandsheshowedmetheway

  (这时她点起一根蜡烛,然后给我引路)”

  随着歌曲的继续。

  舞台旁的休息区。

  JS乐队已经有些坐不住了。

  他们脸上的笑容早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凝重。

  从歌曲信息出现的那一刻,他们那种炸鱼碾压的感觉荡然无存。

  再到后面那惊艳的前奏,更是让他们的心跌入了谷底。

  “听雨为什么会帮他们写歌?”队长阿克曼的声音中带着微微的颤抖和难以置信。

  其他队员也是一脸懵逼。

  “一个二流的摇滚乐队,竟然能拿到听雨的新歌,我很难接受。”

  “他们凭什么?”

  “听雨是疯了吗,他的身份给世界巨星写歌都没问题,竟然会给猎豹?”

  众人纷纷质疑道。

  现在听雨在整个蓝星的声望都非常高,有资格唱他歌的歌手很少,甚至有不少世界级的歌手,公开表示只要听雨能给他们写歌,条件随便开。

  还有不少西方歌手,为了翻唱听雨的歌曲,甚至主动学习华语。

  放着那些顶级歌手不要,去给一个二流乐队写歌,的确让许多人接受不了。

  “那个……你们都忽略了一点。”旁边,吉他手突然弱弱的开口。

  “什么?”队长阿克曼和其他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他。

  “猎豹乐队是皇朝娱乐的人,听雨和皇朝娱乐有很深的关系……”

  虽然听雨这么火,但他的背景很少有人去调查,最多就是去搜一下他的歌曲而已,而吉他手有几个华国朋友,所以知道的比其他人多一些。

  他简单的解释了一下听雨和皇朝娱乐的关系。

  众人这才恍然。

  “你特么不早说!”队长阿克曼有些绷不住了。

  听雨和皇朝娱乐的关系不分彼此,这么看来能给猎豹乐队写歌也不奇怪了。

  但是,他之前不知道啊!

  之前如果知道他也不会笑得那么嚣张!

  “额……我也是刚刚才想起来,早说晚说不都一样吗?”吉他手缩了缩脖子,“我们有不能让听雨不猎豹写歌……”

  阿克曼瞪了吉他手一眼。

  你特么早说我就谦虚一点啊!

  刚才他那么嚣张,直接就是炸鱼的心态,还说什么是有些欺负你们这种愚蠢的话。

  现在想起来……

  阿克曼脚趾不自觉的缩紧抓地。

  难怪,猎豹乐队的人当时上场的时候,笑容那么诡异!

  难怪自己装逼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很气愤。

  现在想起来,自己当时的嘴脸真特么羞耻啊!

  早知道他们会唱听雨的歌,自己肯定不会这么傻逼去装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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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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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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