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文娱:我的女友竟然是偶像歌手>第514章 暗夜兔胜
  “真的是听雨老师写的?”主持人在一旁问道。

  “没错,就是听雨老师写的。”苏宇再次点头确认。

  反正歌曲信息在节目播出的时候大家都会知道,这也没什么可隐瞒的。

  他刚才说自己是个新人歌手,如果是其他的曲神,恐怕不会给新人写歌,但是听雨给新人写歌就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了。

  他最开始就是靠着给新人写歌出名的,而且歌手团的一众歌手,除了林烟雨张伟那几个在娱乐圈混了许多年的,其他几个现在还都能称为新人。

  当然,他也不怕这些人怀疑到他身上,因为他发行的歌曲,全是周董的,一直用周董的咬字和唱腔,咬字不清早就在大家心里根深蒂固。

  现在用的朴树的音色,和周董完全是两个概念。

  即便现在有人还对他有怀疑。

  接下来的一首《痒》,直接就能打消所有人的怀疑。蜀南文学

  “那就能说得过去了。”莫言不禁一笑。

  虽然这首歌他只听了一遍,但是他觉得这首歌无论是歌词还是编曲,都非常的不错。

  尹娜头都快埋到桌子下面去了,自己居然说听雨的歌写得不行,而且还教听雨写歌?

  节目组像是知道她尴尬,镜头始终对着她,还给了一个超级大特写。

  “哈哈,这个尹娜这次傻逼了吧?”

  “我就说这首歌怎么这么适合暗夜兔的音色,原来是听雨老师写的啊,那就说得过去了,毕竟听雨老师一直都是选最适合的歌手。”

  “嘶……我替人尴尬的毛病又犯了。”

  “这个反转,猝不及防啊!”

  “活该,自己没本事,还喜欢口嗨,连莫言老师都在询问制作人,那这首歌肯定就有他看得上眼的地方,她想都没想就直接说这首歌不行,这不是傻是什么?”

  “唉……尹娜这几年在业内的口碑越来越差了。”

  “希望别再拿无知当个性,她在其他节目经常这样,用自己的主观来评价,被打脸还嘴硬自己没错。”

  在观众的嘲笑声中,尹娜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即便是听雨的歌又如何,这是比唱功的舞台,而这个暗夜兔确实没有气球女王震撼,一首民谣怎么和摇滚比现场?

  尹娜还是坚持她的想法,气球女王比暗夜兔厉害!

  “你们说,暗夜兔到底是谁?”

  “能让听雨写歌,会不会是歌手团里面的人?”

  “难道张伟?”

  “他说自己是新人,张伟可不是新人。”

  “音色清澈,难道是小公举?”

  “小公举是少年音,而且唱功比暗夜兔还是要差点。”

  这次,暗夜兔给予了一个重要的线索,那就是他的歌是听雨新歌。

  观众又开始猜测起来,不过,歌手团里的人,明显和这个暗夜兔对不上。

  “或许,他真是一位新人,被听雨看重,支持他来参加比赛?”

  最后,刘焕这个说法,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

  “接下来,有请评委打分!”

  这时,林翰继续道。

  时间已经耽搁了一些,他要加快流程,以免录制节奏出现问题。

  一分钟后。

  大屏幕上出现了票数。

  气球女王:1138

  暗夜兔:1262

  当票数出现时,台下观众顿时响起一阵欢呼。

  暗夜兔赢了!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比分差距并不大。

  再结合评委席上,尹娜的脸色,不难猜到,她把自己那一百票投给了气球女王。

  即便如此,气球女王还是输了。

  “恭喜暗夜兔赢得第二组的比赛,请到后台休息一下,准备接下来第一期歌王争夺赛,气球女王也不用灰心,还有一次复活的机会,加油!”

  主持人说完。

  两人就对着观众鞠了一躬,下了舞台。

  “靠着听雨赢的呗。”尹娜小声嘀咕。

  坐在她旁边的莫言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然后摇了摇头。

  再看了一下节目组的镜头,他突然觉得,这个尹娜是节目组特意安排制造热点的。

  刘焕两人像是早就习惯她的脾气,只是笑笑不接话。

  毕竟,尹娜在圈里是出了名的暴脾气加口无遮拦。

  当暗夜兔下去之后。

  就是第三组的比赛。

  先上场的是一身绅士装扮,头戴白色面具的哭泣人。

  这个哭泣人是蓝星非常著名的动漫人物。

  上场之后,引得许多观众的掌声。

  而他唱的歌曲,也出乎了许多人的意料。

  “都,是勇敢的……”

  《孤勇者》

  这首歌因为被一群小学生翻唱,重新火遍全网。

  而且这首歌的情绪跨度很大,非常适合现场演唱,很能拉起观众情绪。

  最重要的是,这次又是听雨的歌曲。

  比赛才过了五位歌手,就有两首听雨发行的歌,还有一首听雨的新歌,由此可见听雨在华语乐坛的影响力有多强。

  不过也很正常,毕竟听雨是华语乐坛第五位曲神,他的歌已经具备的含金量。

  而且从那些歌曲长盛不衰,就可以看出,市场对他的歌是非常能接受的。

  “听雨粉丝狂喜!”

  “哈哈,按照这种趋势下去,会不会成为听雨歌曲专场?”

  “哇,这个哭泣人唱得也好厉害,和原唱张伟比,也丝毫不逊色了吧!”

  “那当然,能参加节目的,可都是一些顶尖歌手。”

  观众突然觉得,不管听雨来没来,他都有在参与这次的节目。

  而且,这一年来,听雨已经出了许多许多的歌曲,获得了市场的认可,他的歌肯定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成一首首经典歌曲,就像莫言那样,一提到他的老歌,就是经典。

  不管别人怎么想。

  苏宇在后台只有一个想法。

  按照这个趋势下去,比赛期间的版权费,恐怕要赚翻啊……

  虽然歌曲版权都是官方统一购买,价格也会有优惠。

  但是架不住量多,而且他之前发的那些歌,还能因为节目的热度,重新火一下,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

  哭泣人唱完之后,就是最后一位歌手“花仙子”。

  一身彩色长裙,再加上花瓣面具。

  因为长裙的上半身是紧身的,而且领口很低,所以花仙子那傲人的曲线,还有那动人的沟壑,让观众发出一阵阵惊叹。

  “我宣布,花仙子赢了,我说的,谁赞成谁反对!?”

  “必须赢!”

  “嘶……这也太大了吧,这特么还用猜,从大小我都能判断出她的身份!”

  “妈的,我举报这个花仙子作弊,这胸太好认啦!”

  “哈哈,你们说的是不是甜歌皇后赵晓婉?”

  “别说出来啊,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花仙子唱的一首歌名叫《楚楚动人》。

  是一首伤感情歌。

  虽然她的声音和观众口中的赵晓婉有非常大的差别,而且唱的也不是甜歌,但是观众依然遵循自己的本心。

  这人就是赵晓婉。

  因为娱乐圈有这种身材的,太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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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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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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