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高山之上>第五十八章 我来经营
  孙壮壮看起来有四十岁,他长得老相,实际上,才三十多岁。他在水库上班,工作清闲,只是上下班距离远。中午回不来,晚上有时还值夜班。

  说起来,孙壮壮也真够窝囊的,尽管当年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媳妇,但这媳妇从来没给过他好脸色。在家里,他没有话语权,连夫妻之间那点事,他也没有主动权。

  孙壮壮的媳妇叫董欢,结婚前是军工厂的一名临时工,孙壮壮他爸帮着她转的正,条件是嫁给他儿子。这开始就有点交易的婚姻,搞得董欢不胜其烦。又看看孙壮壮又矮又胖的样子,没劲。结婚没多长时间,趁孙壮汢在水库值班,就把孙壮壮绿了一把。

  孙壮壮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工资卡在董欢手里,别人上班都开车,孙壮壮只能坐城乡公交车,有时,也蹭别人的车。请客吃饭,他从来没有过。同事请他,没指望他回请,大家都知道,他家里有一个貌美如花的母夜叉。就这种状态,三两个月的工夫,董欢竟然怀孕了,后生下儿子孙来电。董欢想让儿子跟着她姓,叫董来电。

  孙壮壮扔下一句话:“难道不是我的儿子?”向董欢好看的脸上一瞟,就到楼下了。

  邻居经常看着孙壮壮蹲在楼后边,一边吸烟,一边逗一条流浪狗。董欢不让他在家里吸烟。

  孙壮壮上班一副大摇大摆的样子,他的任务主要是观察水库的水位和夜查偷钓偷捕行为。他喜欢上夜班,他走在黑黝黝的河岸,听着浅水处偶而的蛙声,心特别的静;看着晴空下亮晶晶的星星,心里特别的美。走在河滩上,他胖胖的身体想飞,他想起一句歌词:我要飞得更高……。只有一次,他心里一阵发酸,发酸不是遇到难过的事,而是看到温馨的一幕,那天,他看到附近村一对男女正在河边卿卿我我,想想自己,感慨:人比人死,货比货扔啊!

  这天晚上,又是他值班,孙壮壮吃过晚饭,在手机上打了一通游戏,就哼着小曲向河滩走了,后来,大家发现,孙壮壮唱歌不是高兴,而是寂寞。孙壮壮有一口好嗓子,尤其是《鸿雁》那首歌,他唱得好,他声音醇厚,带着无法形容的忧伤。你说一个大男人受到多大的委屈,才能唱出这种韵味,这种境界。“天苍茫、人何往……。”一次,他正唱这首歌,一群大雁从水库上空向北方飞着,忽然放慢速度,盘旋了起来,过了好大一会,才重新飞去。孙壮壮在心里念叨着:孙壮壮啊,孙壮壮,你的日子过得连大雁都可怜你了,你一个大男人干脆跳到水库死了算了。

  孙壮壮在河滩走着,天上有星光,夜不是那么暗。远远地他看见有人坐在草丛中钓鱼,孙壮壮就走了过去。遇到这种情况,几乎是同一套程序,没收鱼具、把钓到的鱼扔进水库放生、打发走人。孙壮壮走到眼前,看钓鱼的是一名六十多岁的老者,桶里边空空如也。孙壮壮纳闷这都大半晚上了,这人一条鱼都没钓到?这时,鱼上钩了,老者把鱼提上来,取下,又扔到了水里。一会儿,又有鱼上来,他又取下,扔到了水里。孙壮壮都不知怎么办好了,是没收鱼具还是任由他在这里玩。

  老者:“看库的吧。”

  孙壮壮:“是。”孙壮壮人实在,竟递给老者一支烟,并给他点上。

  老者:“你年龄不大吧,怎么走点路气喘吁吁。”

  孙壮壮:“胖。”

  老者:“我看你这个人心眼好,不像你那些同事,见了我吹胡子瞪眼的。像你这样,会被人欺负的。”

  孙壮壮:“没人欺负。”

  老者忽然向孙壮壮后背轻轻拍了一下,孙壮壮差点趴到河滩上,老者用另一条胳膊把他挡住了。

  老者:“太虚胖了,这样不行。我教你点功夫吧,强身健体!”

  老者就教了孙壮壮“排打功。”没有别的,就是抗打。

  这就是为什么景哥所谓的“八大金刚”之一的强子一凳子没打倒他的缘故。他练过。

  景哥一来闹腾,梅永花说什么也不干了。店干脆关门得了,早关早清静。但租赁合同还没到期,谁知道孙洋洋真真假假的出去干什么了?一旦回来,继续开店可怎么办。

  梅永花找到领班李雨晨,让李雨晨顶一阵子。小姑娘找了个男朋友,谈婚论嫁了,不想惹麻烦上身。

  这天,梅永花坐在那间办公室里,每坐在里边,她就提心吊胆,怕忽然有人找上门来。怕什么来什么。这时,进来一个姑娘,瘦瘦弱弱的,像“豆芽菜”。

  见了梅永花:“是姨吧?”

  一句姨,把梅永花叫得云里雾里,姨应该是自己娘家门上的,不认识。

  来的是苏小小,苏小小看梅永花疑惑地看着自己,就说:“你不认识我,我叫苏小小,是孙洋洋过去一块工作的朋友。”

  梅永花“嗯”一声。

  苏小小:“听说孙洋洋走了,我过来经营吧。”

  一听这话,梅永花如释重负,这烫手山芋总算扔出去了。

  苏小小经营起宾馆,起名“箫箫宾馆”。景哥派人来过,苏小小说:“孙洋洋把宾馆转给自己了,与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还有债主来找苏小小,苏小小:“是孙洋洋欠你们的钱,又不是我苏小小。”来人就无奈地走了。也有人气不过,心痛借出去的钱,想占宾馆房间长住。

  李雨晨就说:“你找孙壮壮来坐阵吧,保准没人敢来!”

  孙壮壮倒也好请,只要他休息,他就坐在“箫箫宾馆”的大厅里,一边吸着烟,一边打着游戏。

  大家传着“箫箫宾馆”大厅里坐着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气功了得,一发功,能把你一下子推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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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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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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