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古代做手术>第十三章 进京
  那边姜氏母子三十里路如同走了一个万里长征,这边杜清酌一见大路上没了人影,立刻从藏身的地方跳了出来。

  杜清酌站在雨中,看着茫然的雨幕,瓢泼的大雨如同在洗涮小牧童的悲伤,从此可以放下小牧童的仇与恨,踏踏实实活自己的人生。

  杜清酌伸手从怀里取了给龙云轩用过的针筒,把上次剩下的消炎药给马打了一针,又把准备好的止泄药给马灌了进去,这匹马从小就是小牧童喂养,早就有了感情,象是知道杜清酌在给它治病,很乖地趴在雨水里,根本不反抗。

  杜清酌有些心疼马儿,蹲在路边抚摸着马腹,揉搓了足足一个多时辰,马儿一声长嘶,总算挣扎着站了起来。

  小牧童喂了那么久的马,杜清酌却是第一次爬上了马车,在车厢里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戴好斗笠坐在车辕上,悠闲地晃悠着一条腿,看着灰茫茫的天与地。

  在姜晓云她们进了京城不到两个时辰,杜清酌也来到了京城门口。

  对于姜氏一家的算计,说起来也很隐蔽,谁能想到留在家里看家的小牧童,会顶着雨跑来给他们挖坑呢?

  原本杜清酌是不想这么麻烦的,饭菜里放上巴豆和大黄,让这一家三口都拉到脱水算了,可是这样一来,他们自然就会往饭食上想,想到饭食,自然想到做饭的杜清酌。

  于是,杜清酌分开来做,给杜月升弄了跳蚤,给姜晓云下了巴豆,至于杜虎,原本也不怎么欺负小牧童,除了让他摔在泥坑里,倒也没把他怎么样。

  做事如此小心,倒不是杜清酌怕了他们,既然自己已经打定主意离开那个家,就不害怕有人追着屁股欺负自己,只是杜清酌一向不是个喜欢树敌的人,就是传说中蔫坏蔫坏的那种,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把柄放在面上给人拿捏。

  就象现在,坐马车虽然舒服,却还是太过乍眼,也不知道杜月升到了杜府到底会不会得到杜长青的认可,万一人家真平步清云,成了杜府的五小姐,说不定某日在街上晃悠,一个不小心就被她们认出了马车。

  更何况,如今的杜清酌,手里一个大钱都没有,恐怕在京城一天都混不下去,于是她起了卖马车的心思。

  找人打听了一下马市的方向,可巧就在城门外,因为下雨,马市人不多,远远看着稀稀落落几匹马,人都躲在凉棚下避雨,杜清酌赶着马车进了集市。

  本来雨天生意就不好,到了这个时候,集市已经快散了,不过杜清酌的运气还不错,刚站住脚,就有一个急着买马车的人凑了过来。

  来人见杜清酌的这辆车比较新,马也壮实,很是满意,杜青酌又急于出手,而且她也不是做生意那块料,双方很快就达成协议,三两银子放在杜清酌手里,马车已经被牵走了。

  杜清酌目送着马车出了市场,直到再也瞧不见影子,这才低头看了看手中的三两银子,纳尼?我的宝贝银子呢?

  刚才买马车的人明明把银子给了她,她还颠了颠,沉甸甸的,于是紧紧握在了手心里,银子怎么会丢了呢?

  集市上人也不多啊,杜清酌身边更是人影全无,接了银子前后两分钟的事情,钱怎么会平空就消失了呢?

  杜清酌左想右想,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就这么在马市上杵着也不是个事儿,只好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

  丢了钱,心情格外不好,杜清酌塌着肩,有气无力背着自己的小包袱,步行进了京城。

  一入城门,雨小了下来,淅淅沥沥如烟似雾。

  现在的杜清酌,真是口袋比脸还干净,早晨那点儿荷叶饭早就消化没了,肚子不争气地咕噜着,早知道就不来京城了,在临江村怎么也有口饭吃,这倒好,说不定从今以后就只能当乞丐了。

  “完了吧,饿得快断气了吧,还是小智大哥帮你忙,包子怎么样,正宗的天津狗不理大包子,皮薄馅大十八个褶。”

  小智的声音在杜清酌脑海里响了起来,一改平日的一本正经,竟然带着几分嘚瑟。

  明明这家伙都快没电关机了,还有闲情逸致调侃自己,杜清酌正想骂上两句,手中一沉,鼻息里有肉香。

  就这么低头一看,我擦,还真有包子,四个热气腾腾白白软软的包子安静躺在杜清酌手上,杜清酌顾不得问小智怎么弄来的,三下五除二先吃个精光,然后抹了抹嘴对小智说:

  “唉,小智,有你可真好,不过你也别太奢侈了,万一把自己弄关机了,我都找不到开机按钮。”

  吃了东西就有了力气,也有心情看风景,青石路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杜清酌啪哒啪哒走得来劲。

  路两旁皆是高大的院墙,抬头看去,立刻感觉出自己的渺小,这些院墙内住着的自然是城中权贵,百姓于他们而言,更是小入尘微。

  偶尔可见高大朱漆大门朝外开放,门旁石狮子姿态各异,门上金黄的铜门环,做成狰狞的兽形,粗壮的看门家奴环抱着臂膀,眼神轻蔑地斜瞥着过往行人。

  雨后京城弥漫着清新和凉意,杜清酌象是旅游至此的游客,被各种恢宏感染着,诧异着,莫名有些心潮澎湃,对未来的生活也有了些向往。

  很快,雨彻底歇了,商铺也都快打烊了。

  “洗手手……”一家杂货铺走出一个两岁多的孩子,步履蹒跚跑出到了门外,双手就着屋檐下的水滴洗手。

  “瞧着点儿小少爷,别摔着了。”店铺里传来掌柜的声音。蜀南文学

  “知道了!”小伙计应了一声,走到了店铺门口,却因为路上冷冷清清,也不担心孩子撞到什么人,只是拿眼睛盯着,人却依然没出店铺的大门。

  来自现代社会的杜清酌,早被大乾京城古朴庄重的气息吸引住了,见到小顽童摇摇晃晃的样子,也觉得十分呆萌可爱,于是站在街边停了一会儿。

  “让开让开……”原本寂静的街道突然传来喧嚣,突如其来的呵斥声带着不容质疑的威严,一列马队如风似电般奔了过来,带头的是一匹纯白色的俊马,仰首阔步飞驰而来。

  马匹来得很快,刚刚在屋檐下接雨的小顽童,现在却迈着小短腿从台阶走了下来,看到奔腾而致的马队,并没有害怕地退回去,而是张着小手迎了上去……

  “马……骑大马……我要骑大马!”事发突然,小伙计象是傻了一下,竟然愣在了那里。

  杜清酌离着孩子比较近,此时脑子根本不受控制,也想不起会有什么可怕后果,一步窜到小童面前,抱着孩子一起闪开是来不及了,只能伸手一把将孩子推到路边,自己双眼一闭蹲在了地上。

  这都什么事儿啊,不过几日光景,又得死一次,还是被马踩死,也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缺德事,老天爷没啥事干,就喜欢把她的小命放手心里使劲玩,难道把她扔大乾几日,就是为了换几个法子再弄死她一次吗?

  估计老天爷是玩够了,这次才是真的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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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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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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