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淅沥沥的小雨,夹杂着狂风,南方的寒冷从来都是魔法攻击,一般人还真扛不住。
路上行人匆匆忙忙,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忙碌了一天,工作从来都是繁重的,而这一天繁重的工作之余,能让他们自由掌控的时间,却为数不多。
夜晚。
又或者说——
熬夜!
就不知不觉变成了许多人的选择。
他们在零点打开各大音乐平台,带上耳机,沉浸在另一个世界,又或者熬夜追剧,看直播,吃夜宵。
夜晚很长……也很短!
明明是夜深时分,可每一个窗前,却都亮着一盏灯。
屋里的人,脸上带着笑意,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仿佛只有在此时此刻,这一段时间才是属于他们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完完全全地属于他们!
这一幕从来不是个例,在年轻人中,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山海出版社。
艾建波忙完手头的工作,提着公文包,走出总编办公室来到大厅,却发现还有一个工位,电脑是亮着的。
他带着好奇走到工位前,看到是一个刚刚入职没几个月的新编辑,李晓。
艾建波站在过道饶有兴致的问道:“李晓,你怎么还不走啊?这都十点多了!”
李晓猛地一惊,抬头发现是总编,他连忙起身解释道:
“总编,我最近手头稿子挺多的,我还在审稿……”
“那审稿也不用到这么晚嘛?抓紧回去休息睡一觉,明天再忙这点工作也是一样的。”艾建波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
“知道你们年轻人工作努力上进,但是也不能累坏了身体,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嘛!”
“诶,好嘞,您先走,我忙完手头这点活就走,反正我回去也只有我一个人,倒不如把这些事情忙完,今日事,今日毕嘛!”
李晓作为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他本以为自己很熟悉这座生活了四年的城市,可是直到毕业之后,他才发现在失去了学校这座避港湾后,整座城市虽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李晓飘飘荡荡,宛如浮萍一般,投递简历面试,从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最终应聘成功成为了山海杂志社的一名普普通通的编辑。
按理来说,有了工作李晓这应该算是扎根在这座城市了,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他跟城市的连接和纽带,只有这一份工作罢了。
回去的那不叫家,那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罢了。
毕竟,没有一盏灯,为他而亮,打开门,也没有一个人,正关切地看着他。
他是孤独飘零在这座城市的游子,李晓索性将所有的心思寄托在工作上,他期待着一份耕耘,之后的那一份收获。
这也是他为什么,熬夜工作的原因。
年轻人刚刚离开大学这个象牙塔,独自开始闯荡,失去了从幼儿时代,便赋予的一个学生角色转变成了社会人。
他只能把内心的惶恐,转为对工作的热情。
而这一切,艾建波都看在眼里,他也是过来人,想到这儿,艾建波摇头长叹一声,对李晓说道:“你小子啊,我还不了解你,都是过来人,忙工作是好事,我也不会多说什么。”
“这样吧,这周末来我家,嫂子刚好和你都是东北人,我让他包顿饺子,这大冬天的你一个人在这边也不容易……”蜀南文学
李晓微微愣神,这是他在这座下着雨,寒冷孤寂的城市,突然之间收到的一份温暖,李晓嘴角流露出一抹真实的笑容,重重点头:
“好嘞,总编!”
艾建波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提着公文包转身离去。
李晓忙到十二点,关闭电脑,叫了一辆出租车,赶回了家。
回到家后,吃着泡面,坐在餐桌旁,他点开,起航小说APP,作为重度小说爱好者,编辑的工作是他的爱好,也是他的职业。
能找到一个爱好和职业如此高度匹配的行业,算是李晓为数不多的幸事。
他当然羡慕过李想的生活,年纪轻轻,功成名就,可他自家人知自家事,让他审稿可以,但是让他用文字描绘出一个世界,描绘出一个大众喜闻乐见的故事,他自问是做不到的。
网文这行看似门槛很低,有个电脑,会打字就能干。
但其实这一行的隐性门槛很高,君不见多少扑街,一扑就是三四年?
即便是李晓,也有过一次创作冲动,只不过那次,他连签约的门槛都没有达到,而后他才认清了自己,选择了放弃,转而进入了编辑的行业。
李晓作为重度老书虫,追书肯定不止追一个作者。
准确来说,即便是他现在的薪水不高,可是作为已经能自食其力的大学毕业生,他依旧选择用订阅正版的方式,来支持着他喜爱的作者。
李晓定睛一看,山水一程,龙王,更新了一章小说。
也对!
像他们大神这种拖延症晚期,基本上都是晚上零点之前更新,这种摸鱼的功力,也真是让人羡慕。
“等等!”
李晓倒吸一口凉气,他看着书架置顶的《庆余年》,发现李想竟然更新了三万字!
“今天是过年了吗?”
李晓赶忙一口喝了碗底的汤,放下碗筷,兴致勃勃的点开《庆余年》追读起来。
【第三十章——千古风流】
【听着末一句,群臣大感不解,这首诗自春时出现在京中,早已传遍天下,除了大江的大字有些读着不舒服之外,众多诗家向来以为此诗全无一丝可挑之处,但精华却在后四句,不知道庄墨韩为何反而言之。
陛下的眉头皱了起来,要知道抄袭一说,可是极严重地指责,如果庄墨韩没有什么凭仗,断不敢在庆国的皇宫里如此说三道四。
“空口无凭。”
一直坐在范闲身边的礼部侍郎张子乾微笑说道:
“庄墨韩先生一代大家,学生少时也常捧着先生所注经书研习,天下间,自然无人敢怀疑先生说话,但是事涉抄袭,或许先生是受了小人蒙敝。”
他看了一眼自己上司的公子郭保坤,并不如何忌惮表露自己所说小人是谁。
庄墨韩抬起头来,满是智慧神彩的双眼里,飘出一丝复杂的情绪:
“这诗后四句,乃是家师当年游于亭州所作,因为是家师遗作,故而老夫一直珍藏于心头数十年,却不知范公子是何处机缘巧合得了这辞句,本来埋尘之珠能够重见天日,老夫亦觉不错,只是范公子借此邀名,倒为老夫不取,士子首重修心修德,文章辞句本属末道,老夫爱才如命,不愿轻率点破此事,本意来庆国一观公子为人,不料范公子竟是不知悔改,反而更胜!”
范闲险些失笑,心想无耻啊!无耻!
但旁人却笑不出来,殿前的气氛早已变得十分压抑,如果此事是真的,不要说范闲今后再无脸面入官场上文坛,就连整个庆国朝廷的颜面都会丢个精光。】
李晓瞪大了眼睛,昨天他便看了《庆余年》,就卡着高潮让他今天工作的时候都有些魂不守舍。
他本以为要到明天,不,应该是今天下午更新的时候才能看完整个高潮,没想到零点之后就能看到高潮,3万字的更新量,这波爽咯!
“等一下!”
李晓看到这里,心里有些怀疑,他继续往下看。
【庄墨韩微微一笑,让身后随从取出一幅纸来,说道:
“这便是家师手书,若有方家来看,自然知道年代。”
他望着范闲,同情说道:“范公子本有诗才,奈何画虎之意太浓,却不知诗乃心声,这首诗后四字如何如何,以范公子之经历,又如何写的出来。”
殿内此时只闻得庄墨韩略显苍老,而又无比稳定的解诗之声:
“万里悲秋,何其凉然,百年多病,正是先师风烛残年之时独自登高,那滔滔江水,满目苍凉……范公子年岁尚小,不知这百年多病何解。”
庄墨韩越说,众人愈发觉得这样一首诗,断断然不可能是位年轻人写的出来,又听着庄墨韩的声音再次悠悠响起:
“繁霜鬓乃是华发丛生,范公子一头乌发潇洒,未免强说愁了些。”
庄墨韩最后轻声说道:
“至于这末一句潦倒新停浊酒杯,先不论范公子家世光鲜,有何潦倒可言,但说新停浊酒杯五字,只怕范公子也不明白先师为何如此说法吧,”
他看着范闲,眉宇间似乎都有些不忍心:
“先师晚年得了肺病,所以不能饮酒,故而用了新停二字。”
此言一出,庆国诸臣终于泄了气,那幅纸根本不需要了,只说这些无法解释的问题,范闲抄袭的罪名就是极难逃脱……】
“我靠!”
这一声惊叹,几乎是所有刀神的粉丝看到这一段时,不约而同发出的感慨。
这不就是当年李想在中秋晚会上,因为一首水调歌头被郑国强诬陷李想抄袭莫子缘的事情吗?
没想到啊!
事情过去了这么久,李想竟然又再度将这件事写进小说里!
这一波……
这一波是属于小说和现实的双向互动啊!
这是主角照进了现实啊!
“嘶……刀神这个玩梗玩得也太让人惊叹了!”
李晓脸上洋溢着笑容。
他作为资深的铁粉,自然知道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正是因为知道缘由,他才会从中看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才会发自内心的微笑。
【范闲踉跄而出,眼中尽是好笑讥屑神色,高声喝道:“酒来!”
后方宫女见他癫狂神色不敢上前,有大臣却一直为范闲觉着不平,从后方抱过个约摸两斤左右的酒坛,送到范闲的身前。
“谢了!”
范闲哈哈一笑,一把拍碎酒壶封泥,举壶而饮,如鲸吸长海般,不过片刻功夫便将壶中酒浆倾入腹中,一个酒嗝之后,酒意大作,他今日本就喝的极多,此时急酒一催,更是面色红润,双眸晶莹润泽,身子却是摇晃不停。
他像跳舞一般踉跄走到首席,指着庄墨韩的鼻子说道:
“这位大家,您果真坚持这般说法!”
庄墨韩嗅着扑面而来的酒味,微微皱眉说道:
“公子有悔悟之心便好,何必如此自伤!”
范闲看着他的双眼,微微笑着,口齿似乎有些不清:
“凡事有因方有果,庄先生指我抄袭先师这四句,不知我为何要抄,难道凭先前那首短歌行,晚生便不能赢得这生前身后名!”
生前身后名五字极好!
便连庄墨韩也有些动容,他心系某处紧要事,迫不得已之下,今日大碍平生清明,刻意构陷面前这少年,已是不忍,缓缓将头移开,淡淡道:
“或许范公子此诗也是抄的!”
“抄的谁的,莫非我作首诗,便是抄的,莫非庄先生门生满天下,诗文四海知,便有资格认定晚生抄袭!”
看庄墨韩手指轻轻叩响桌上那幅卷轴,范闲冷笑道:
“庄大家,这种伎俩糊弄孩子还可以,你说我是抄的令师之诗,我倒奇怪,为何我还没有写之前,这诗便从来没有现于人世。”
庄墨韩似乎不想与他多做口舌之争,倒是范闲轻声细语说道:
“先生说到,晚生头未白,故不能言鬓霜,身体无恙,故不能百年多病……然而先生不知,晚生平生最喜胡闹事,拟把今生再从头,你不知我之过往,便冤我害我,何其无趣。”
不知道是真的喝多了,还是难得有机会发泄一下郁积了许久的郁闷,范闲那张清逸脱尘的脸上陡然间多出几分癫狂神色。
“诗乃心声!”
庄墨韩望着他温和说道:
“范小友并无此过往,又如何能写出这首诗来?”
“诗乃文道!”
范闲望着他冷冷说道:“这诗词之道,总是讲究天才的,或许我的诗是强说愁,但谁说没有经历过的事,就不能化作自己的诗意?”
他这话极其狂妄,竟是将自己比作了天才,所以借此证明先前庄墨韩的诗论推断,全部不存在!
听到此处,庄墨韩的双眉微微一皱,苦笑说道:
“难道范公子竟能随时随地写出与自己遭逢全然无关的妙辞?”
这位大家自是不信,就算是诗中天才,也断没有如此本领。
见对方落入自己算中,范闲微微一笑,毫无礼数地从对方桌上取过酒壶饮了一口,静静地望着他,眼中的醉意却渐趋浓烈,忽然将青袖一挥,连喝三声:
“纸来!”
“墨来!”
“人来!”】
看到此处,李晓浑身鸡皮疙瘩起了一地!
之前刀神在中秋诗会也是醉酒诗百篇,难不成……
李晓想到一个更加恐怖的事实!
可这也太骇人听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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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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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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