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绑了宠妃系统,我错穿七十年代>第104章 去边疆?
  第二天,李文秀的“丰功伟绩”就在队里传了个遍。

  队里人这才知道,原来那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女知青,背地里不知道收了多少个男同志的东西。

  只是恰好刘大壮送得多,又恰好被马春荣给闹开了而已。

  “我听说,她借秦朔媳妇的钱都不肯还的。”有个小媳妇一脸鄙夷的说道。

  看到这妖妖娆娆的女人被揭穿了,她就痛快得不行。

  “嗨,人家连答应的亲事都能不认账了,还差这十块八块的?”

  另一个人也是一脸嘲讽。

  不说别的,李文秀这一翻骚操作直让人叹为观止。

  “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为什么打刘春花?”

  其他人也是一脸八卦的兴奋模样。

  她们只听说了李文秀把媒人的头都砸破了,可具体发生了什么,还有很多人不知道。

  “我听说啊,这李文秀找人给她调到别处去,不留在咱们大队了。可刘春花是谁?到手的亲事能给搞砸了?好说歹说,劝不动,结果两人就吵起来了,没想到那李知青看着斯斯文文的,竟然拿锁来砸人!”

  听完来龙去脉,众人越发鄙夷了。

  收东西的是她,说处对象的也是她,结果临到说亲又反悔,这是耍着人玩呢!

  大伙凑在一块,你一言我一语的数落起来。

  直到把人给贬得一无是处,这才心满意足。

  不过还是有人抓住了重点,疑惑的问道:“她为什么能调走?”

  听到这话,众人的注意力也转了回来。

  “是啊,她使了什么手段?为什么能调走?”

  从来只听说找到工作回城里的,没想到还能调到别出去?

  “听说边疆那里招女兵,不问出身,出门都有车,耕地全用拖拉机,吃饭顿顿是麦子,条件好得很。”

  一听说顿顿都能吃精细粮,几个小媳妇又感觉不得劲了。

  李文秀明明就是一个不要脸的人,怎么就能去享福?

  而路过的曾秋水,却差点没笑出声。

  没想到李文秀这么蠢笨,自己只是忽悠一下,她就信了。

  边疆能是什么好地方?

  漫天黄沙,冬天零下三四十度,夏天四十多度,白天的太阳能把人晒脱成皮。

  这些原本她也是不知道的,也是后世看了纪录片才知道。

  在边疆开荒的女兵,那都是跟男人一样干活的。

  不仅要种田,还要开渠。

  更别提大冬天的挖冻土,搞树根了。

  说不好听的,比劳改农场的人日子都要苦。

  想到她以后就要过这样的日子,曾秋水就痛快得不行。

  原本她还有回旋的余地,现在把队里的人都得罪光了,不走也是不行了。

  而此时的刘家,气氛无比的凝重。

  看着那不言不语的儿子,马春荣恨得不行。

  真是个害人精!

  “你趁早给我忘了她,妈再给你说个姑娘。”

  之前还能勉强接纳她进门,现在马春荣已经对她恨之入骨。

  哪里还肯娶这丧门星?

  想到早上被刘春花指着鼻子骂的事,她就呕得不行。

  刘大壮还是没说话,脸上的表情很是颓丧。

  她一直在骗自己。

  难怪他怎么讨好都换不来她一个好脸色,原来她已经计划好了,要离开这里。

  “……我就是死了也不会让她进门的,你死了这条心!”

  见儿子不吭声,马春荣又愤怒的说了一句。

  “妈,我听你的。”沉默了一会,刘大壮还是开了口。

  听到这个倔儿子,真的答应了,马春荣差点没喜极而泣。

  “那就这么说好了,妈再给你找一个,肯定是漂漂亮亮的。”

  刘大壮无可无不可的点了点头。

  马春荣才不管他什么个表情,他答应了就行。

  她就不信了,队里就没有其他漂亮姑娘了?

  这个队没有,换个队总能说到。

  而成了队里话题中心的李文秀,则是直接躲在了宿舍,连门都不出了。

  此时的她,心中凌乱不堪。

  事情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

  她明明喜欢的人是顾青柏,最后怎么就成了刘大壮的对象?

  现在更是要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躺在床上的李文秀,脸色苍白,手有些神经质的绞着被子。

  目光里满满都是仓惶。

  叶水珍一回到宿舍,就看到她这副模样。

  心中竟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

  虽然现在她们已经不说话了,可两年相处的感情,不是说没就能没有的。

  现在看她马上要走了,一时间,也有些落寞。

  “水珍,你去边疆吗?”

  忽地,李文秀开口道,目光里带着一抹期待。

  闻言,叶水珍刚才那低落就消失无踪了。

  边疆是什么地方?她不知道,自己可是清楚得很。

  因为她邻居的姐姐,就是支援边疆建设的。

  回来时,就跟变了个人似的,生生老了十岁。

  脸上满是风霜的痕迹。

  她是疯了才给跟她去边疆。

  可这些话,不知怎么的,她也没打算跟李文秀说。

  “我就不去了,祝你前程似锦。”

  叶水珍收回目光,淡淡的说了一句。

  听她这样说,李文秀心里又有些慌了。

  可她已经没有回头路。

  红旗大队她已经待不下去了,现在出门就被人指指点点。

  出发的那一天,李文秀看到了徐娇娇。

  彼时的她,正坐在拖拉机后斗。

  看着对面那个越发娇艳动人的女人,心中一片茫然。

  “小心点。”

  秦朔看着旁边调皮的媳妇,有些无奈。

  手下意识的就护在了她的腰上,省得她被甩出去了。

  徐娇娇:……

  她就有些好奇,想看看去边疆的勇士而已。

  “李知青啊,你现在是要去边疆了?”

  没忍住,徐娇娇还是开口问了一句,脸上满是关切的模样。

  “我们知青就是要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去边疆才光荣!”

  李文秀心里已经隐隐后悔了,可她又不能说出来,只能强装骄傲的说道。

  “没想到李知青觉悟这么高,我自愧不如,听说农垦军团不拿国家一针一线,坚决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言下之意就是,去到那有苦头吃了。

  听她这样说,本来就后悔了的李文秀,更是脸色一白。

  “我不去了,我要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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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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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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