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娱乐圈大美人与女神抢圣人>第23章七零高志勇的番外
  我是高志勇,我爹可是永胜大队长,想我从小到大都没受过委屈。

  没想到结婚了,反而受老婆的委屈了!

  我这老婆讨的太亏了,亏到我吃甜粽子都觉得嘴里有丝丝苦味。

  唉,怪就怪我自个,当初以为李琴就是这个大队最漂亮的了。

  当年我们整个队上的青年时不时都去她家帮忙打水。

  可他们都没我心眼多,他们打水,而我是直接送粮食过去,果然李琴就对我刮目相看。

  至于后面是知青点来了美女知青,听说叫上瑶,我遇过几次,的确很好看啊。

  可是没办法,她是知青,我们只能远看,家里也不会同意和知青在一起的。

  知青始终会回城的,不靠谱!

  本来我挺心满意足的,偏偏那苏家小女儿突然生病了,等她好了后,整个人又白又美,简直比十里八乡的女人都漂亮!

  我那个心里忍不住的后悔啊!

  后悔已经上李琴家提亲了!

  我自从看过苏思思的小脸,再看看李琴的脸,眼泪只能往心里流!

  好家伙,本以为队上谁家运气好能娶到苏思思,没想到居然被知青点的林烨截胡了。

  他们时不时半夜出来,在队上约会,完全不知道在田地里的一些角落,我们队的小混混他们咬着衣角看着他们偷偷哭泣。

  可他们谈恋爱这么明显的事情居然队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

  那姓林的小子对谁都冷冷淡淡,上次其他队的小女知青故意摔倒了,想让他扶一下。

  结果他直接无视小女知青的手,转身就走了……

  这样高傲冷漠的人看着苏思思,脸一下就柔和起来,时不时就笑。

  这么明显的事情居然有人看不出来!?

  每次我在人群里故意说他俩的事,结果站出来替苏思思他俩解释的居然是我们队上的小伙子们。

  我很不解啊!

  大哥,你们不是都看到他们晚上出来谈恋爱了嘛?

  干嘛还替她们解释?

  结果他们说林烨是知青,很有可能回城的时候就和苏思思分开了,到时候他们再追她,现在说出来,会影响到苏思思的名声。

  望着他们害羞的表情,我突然陷入了沉思,他们说得好像挺有道理了啊。

  可惜没过多久,队上来了好多气质非凡的人,还开了几辆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车,他们抬着一箱箱的东西就去苏家了。

  那天苏家里里外外围了好多人,我大叫着:“我爸是队长,我爸是队长。”

  借着这句话,我终于挤到了前一排,看着苏家里那崭新的电视机、自行车、缝纫机,居然还有金晃晃的大手镯。

  林烨那个知青上门来提亲了,他家到底有多看重苏思思啊,居然亲自来了!

  要知道这附近的知青们结婚,爸妈顶多写封信意思一下。

  我看到苏思思家舅舅的脸色难看的不得了,正常,他女儿同样嫁给知青,听说什么都没有,反而天天在家吵架。

  我又看到那些我们队上的小混混,一个个都已经快哭了,女神被别人娶走了。

  我正感叹着呢,没想到我老婆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挤到我身边了。

  她半眯着眼睛看我。

  “姓高的,你哭了?”

  我顿时一惊,我赶紧指着林烨拎着的大包小包说:“我是馋包里的好东西,羡慕的口水从眼睛里流出来了。”

  我看着李琴逐渐黑掉的脸,完了,她不信。

  我腰间又被这娘们狠狠掐了几下,疼死老子了。

  还没等过年了,苏家就要办喜事了,那人山人海,都来看看这对男才女貌。

  我们一桌的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听着隔壁桌的娘们一直夸新郎长得帅。

  我们不约而同都“切”一声,有多帅?

  不过就是长的比我们高,眼睛比我们大,鼻子比我们挺,皮肤比我们白,家里比我们有钱而已。

  不过苏思思那天可是真好看,那白得耀眼的皮肤,烟雾蒙笼的眼眸,红润娇嫩的小嘴。

  啧啧,连新郎都看直了眼,半天才回过神来。

  等晚上想去苏家偷听一下墙角,好家伙,苏护国和那个李晨明拴了几只大狼狗在苏家附近。

  看看那只狗油光油亮的皮毛,我还是回家睡觉吧。

  第二天,我们都走了几个来回的苏家门口了,硬是一天都没见到苏思思出门,只见到林烨进出端饭菜进屋。

  好不容易等到苏思思出大门了,可她时不时就扶着腰。

  没结过婚的小伙有些不懂?

  可我们这些已婚妇男,只得在心底暗骂林烨简直是个禽兽。

  等过年的时候林烨带着苏思思回北京过年了。

  李琴非在我耳边和我说,她的梦想就是能去看看天安门,不知道能不能实现。

  我也挺开心的,我就问她,到时候她能不能带我一起去,我也没有见过天安门。

  老天爷!她马上就来掐我腰!

  女人,真是无缘无故就生气。

  等春暖花开的时候,林烨带着苏思思回来了,队上的人看着苏思思有些隆起的小腹,个个夸林烨厉害啊!

  林烨也不接众人的打趣,小心翼翼扶着苏思思,神色温柔,满眼疼爱。

  我看了都起鸡皮疙瘩。

  等我老婆也怀上了时候,林烨考上了清华大学,苏思思考上了北京大学,听别人说,这可是最厉害的学校了。

  苏家又是狠狠地出了一次风光。

  现在在外面提永胜大队,镇上的人都不一定知道,可一提到苏家,好家伙,马上就问是女儿是苏思思的苏家吗?

  唉,我和我的大队长爹只能蹲在门口,听着苏家噼里啪啦地放鞭炮。

  等后来,我也成了大队长,甚至连孙子都有了,那林烨和苏思思有时候回队上给她爸妈扫墓。

  看得出来,他们恩爱了一辈子,连老都老了,林老头还是搀着苏思思慢悠悠地走路。

  他时不时从包里拿出几颗白色的东西喂苏思思吃。

  我老了,眼神不好,指挥着小孙子去看看是什么。

  我那小孙子机灵的很,假装路过他们,偷看了一眼就跑回来,小声地告诉我。

  “爷爷,那是大白兔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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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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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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