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宋医生,你的老婆签收一下>第114章 住一起
  好在宋以禾对这些也不在意。

  但是摸着安母亲手打的毛衣,他心里突然升起了巨大的满足感。

  “帮我转告伯母,我很喜欢这件毛衣。”

  安知雾看了他一眼,“我觉得你亲自去跟她说,她会更开心。”

  安知雾觉得她妈妈喜欢宋以禾的程度已经超过了喜欢她。

  “好,那下次,我们一起去。”

  安知雾点点头,随后又从袋子里拿出那个护眼仪,“这是我在夏茜那里买的,你最近工作很辛苦,可以给你舒缓眼睛的疲劳,你看看这个礼物你喜欢吗?”

  宋以禾将她拉着坐在了自己的腿上,亲了亲她的额头,“你已经送给我最好的礼物了。”

  安知雾顿时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脸“唰”的一下红了起来,然后从他的腿上跳下来。

  “安安,晚上要不要去收拾行李?”

  安知雾一时没反应过来,“啊?为什么要收拾行李,我们又要出去旅游吗?”

  宋以禾神色未明地看着她,“不是,要不要搬来我房间住?”

  “不要,晚安,生日快乐!”安知雾急急说完这句话,就跑上楼,躲进了自己的房间。

  冲完澡,安知雾躺在床上,身上还在隐隐作痛。

  回想起之前的一个小时,她被翻来覆去,各种姿势……

  她用枕头蒙住自己的脸,太羞耻了。

  门口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安知雾打开门,就看见宋以禾站在门口。

  “怎么了?”安知雾侧身,让出位置。

  “乖,和我一起睡。”

  ……

  其实安知雾也不是那么矫情的人,这睡都睡了,况且这个年代,同居的小情侣也有很多。

  但是女生的矜持感还是让她下意识出声拒绝,“不要,我睡这边挺好的。”

  宋以禾嘴角弯起,“是我特别特别想跟你一起睡,今天是我的生日。”

  今天是他的生日。

  本来也就是台阶,安知雾就顺势下坡,“那好吧,我就勉强满足你吧。”

  收拾了两件睡衣,安知雾就跟着宋以禾搬到了二楼的主卧。

  跟刚刚不同,刚刚是兴之所起。

  现在躺在宋以禾的床上,闻着被单上淡淡的松木香,安知雾的心脏“砰砰砰”的跳动着。

  宋以禾从背后抱着她,一只胳膊枕在她的脑袋下,一只胳膊搂住她的腰。

  感觉到放在腰上的这只手有不老实的趋势,安知雾拍开那只作乱的手,“别弄,我好累。”

  “嗯,我不做别的,我就摸摸。”

  安知雾觉得男人这话不可信,坚持按住他的手,“不行,我要睡觉。”

  身后传来宋以禾闷闷地笑声,“好,以后我会克制的,不会像之间那样。”

  安知雾没理他,闭上眼睛开始假寐。

  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

  整个人被宋以禾搂在怀里,安知雾转过身,对上宋以禾含笑的眸子,“醒了?饿不饿?”

  安知雾摸了摸有点瘪的肚子,“饿了。”

  “嗯。”宋以禾亲了亲她的嘴唇,“那要不要吃点什么?”

  “什么?”

  “比如说,我。”

  安知雾羞的脸通红,“不要。”

  身边的男人直接无视她的拒绝,翻身上来。

  随后将她未说出口的话全部吞进了口中。

  等安知雾下床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多了。

  她走去卫生间,一个踉跄,差点跌倒。

  心里腹诽,某些人,肯定不知道节制两个字怎么写。

  ————

  洗漱完,两餐并为一餐,两个人点了外卖。

  吃过午餐,宋以禾将外卖盒收起来放进垃圾桶,“走吧,去你家。”

  安知雾还在吃水果,闻言抬起头,“去我家做什么?”

  “你不是说,让我当面感谢伯母么,还有,我也应该和伯母商量一下结婚的事了。”

  安知雾还是愣愣的,“结婚?”

  “都这个地步了,你还想跑?”

  安知雾摇头,“不是,我没想到这么快。”

  “傻瓜,快去换身衣服。”宋以禾视线移到了她的脖子。

  安知雾猛然想起脖子上的草莓,怒视了某个男人一眼,就赶紧上楼换衣服去。

  还好现在是冬天,安知雾换了一件高领毛衣,又将粉底液将比较明显的草莓遮盖了起来。

  确定没什么问题后才下楼。

  然后一眼就看到了宋以禾手上拎着的包包,安知雾诧异,“你这个包包是打算?”

  “送给伯母的,之前就让我妈妈选好了。”

  安知雾点头,随后看到他脚边的一个包装盒,“这个又是什么?”

  “键盘,给安知珩准备的,是我托朋友定制的。”

  安知雾点点头,没想到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早就准备了这么多。

  因为今天没提前和安母说要回来的事。

  安母见到他们很是惊讶,“安安,小禾,今天怎么突然回家了,快进来快进来。”

  宋以禾进门换好拖鞋,将手里的包递过去,“伯母,这是给您选的小礼物。”

  安母看着上面硕大的“g”的标志,笑的合不拢嘴,虽然她平时不买包,但是这个牌子她见过。

  安知雾看着安母的样子,在心里默默地想,果然,不管是二十岁,还是三十岁,还是五十岁,都喜欢包包。

  包治百病。

  屋子里面没见到安知珩,安知雾以为他又去打比赛去了。

  “你弟弟啊,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的,经常出去见不着人影,电脑都玩的少了,来,别管他,随他去。”

  等他俩在沙发上坐下,安母端来水果,“你们俩今天怎么好端端回家了?”

  宋以禾将安知雾的手握住,“伯母,我这次来,是想征求一下您的意见,我和安安已经正式住在一起了,我年纪也不算小了,我觉得我应该为安安负责,所以想和您商量了一下结婚的事,如果您同意的话,等伯父回来,我们两家人在一起吃个饭。”

  安母一时没反应过来,“你们不在早就在一起了吗?”

  然后看了一眼装鸵鸟的安知雾,突然反应过来,原来是那个在一起。

  作为新时代的丈母娘,安母觉得她还是要摆点谱子的,瞬间坐直了身体,“咳……你说你们要结婚,那你怎么能保证你可以给安安一个稳定幸福的生活呢?你们现在刚在一起几个月,万一这个新鲜感过了,到时候你怎么保证安安不受委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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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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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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