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平时喝酒很少,几乎不怎么喝酒,但是今天,为了美容,她可是喝了两杯了。还别说,这酒一点不上头,还挺好喝呢,有淡淡的甜味。
马馨冉那更是很少喝酒的,今天也是喝了一杯,现在脸红红的,百里透着红,像小苹果一样好看呢。
“阿宸,这杯酒我敬你,一切尽在不言中。”李彪端着酒说道。
“李叔,看你说得什么话,客气话不说,好好喝酒。”刘宸端着酒杯说道。
“大家吃菜,吃菜。”
今天的菜也是够丰盛的,满满一大桌子,红烧牛肉、红烧黄鳝、甲鱼汤、清蒸淮王鱼、小鸡炖蘑菇、石耳炒鸡蛋等等。
“阿宸,你收的这个淮王鱼好吃,我多少年没吃过这个鱼了。”刘德超夹了块鱼肉。
“是的,这个鱼的肉质就像豆腐一样细腻,这个汤汁就像鸡汤一样好喝。”马馨冉笑着说道。
大家都感觉不可思议,现在淮河能打捞到这样鲜美的野生的淮王鱼已经不多了,真是太美味了。
很快,这一整盘子都吃完了。
“这个鱼应该不便宜啊。”马馨冉边吃边问。蜀南文学
“还行吧,反正这个鱼饭店卖2500元一份,这鱼也挣不了几个钱,主要这鱼不好收。”刘宸抿了一口酒说道。
“什么?两千五啊,这也太贵了吧,早知道自己还是烧别的鱼就好了。”李彪连忙说道。
刚才刘宸告诉他,清蒸个淮王鱼吃,他真的没在意,也不知道这个东西这么贵啊,就这小小的一条,居然要这么多的钱啊。
别说是李彪了,就是今天挣了这么多钱的胡秀荣也还是心疼的,自己人吃饭,什么鱼不行啊,非要吃这个鱼啊。这也太贵了吧。
“这个酒真不错,喝了确实口感好。”李文凯喝了一口说道。
“你少喝点,这药酒也是酒,你身上还有伤呢,还是少喝点吧。”张妮妮连忙说道。
身上有伤不能喝酒,这是常识
今天刘宸挣钱了,他也开心,所以他就忍不住喝了一杯,又因为刘宸说得这酒这么好,这不喝有点忍不住了。
“没事的,这个酒对伤口没事的,可以喝,但是不能多喝。”刘宸望着李文凯说道。
你一杯,我一杯,很快,一瓶酒没了。
刘宸这边又拿来一瓶,笑着说道:“来,喝吧。”
“这酒不便宜吧?”
“还行,反正饭店卖五千一瓶。”
李彪听完,直接把杯子反过来了,这还是别喝了吧,这小小的一瓶,都快赶上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了。
刚才不知道价格,喝了也就喝了,这会知道价格了,还是别喝了吧,二锅头喝着也可以啊。没必要喝那么贵的酒。
“没事,喝了就喝了,这没尽兴怎么行?”刘宸说着把酒打开了。
大家望着年前的酒,都感觉这喝得是钱啊。
刘德超和胡秀荣也感觉这太奢侈了吧,这两瓶就是一万啊,还真的不少呢。
反正心疼归心疼,但是今天毕竟挣了好多了,这酒喝了就喝了吧。
“来,给我满上。”刘德超兴奋的说道。
刘德超是喜欢喝酒的,但是自己的胃不好,媳妇胡秀荣管的严,不让喝,这段时间他喝得也就不多了。
自从他吃了野猪肚以后,现在的胃好多了,也不疼了,他现在又开始喝了,只是喝得不是很多。
又过了一个小时后,大家都水足饭饱啦。
反正下午不营业了,大家也都各干各的事了。
马馨冉和温柔准备去逛街,让刘宸陪着一起,刘宸一百个不情愿,他是知道的,这女人逛街,那可是慢如蜗牛,而且有“超能力”,穿着高跟鞋,逛一天都不带累的。
刘宸实在推迟不掉,干脆把李文凯也喊上了。
四个人一起去逛街,这样还行。
打了车,很快来到了步行街。
现在步行街还挺热闹,人也很多。
各种小吃来一遍。
臭豆腐、炸鸡柳、烤面筋、炸毛鸡蛋……应有尽有。
刘宸吃饱了,也就算了,可是马馨冉和温柔可不一样了,那一路就是买买买。嘴巴没有停一下。
很快来到了一个卖发夹的地方,还别说,这发夹还真的好看呢。反正也不说很贵。
刘宸跟着他们三个进去看了看,还别说,这女生的东西还挺别致的,真的很不错啊。
“你们自己选,我请客。”刘宸笑着说道。
马馨冉和温柔都选了好些,还真的好看呢。
当他们俩女生选好以后,继续往前面逛去,刘宸故意走在后边,把刚才他们选的通通买了个遍,他是准备留着给1979年的几个姐还有顾婉君。
还别说,这顾婉君戴上这个发夹,肯定很不错。
刘宸又买了好些丝巾。
东西全部放在袋子里,反正他要了黑袋子,别人也不知道买点什么。
刘宸又看了一身牛仔服,自己已经好久没穿过牛仔服了,这一试,还别说,这还挺舒服。
先来一身,正好把买点发夹、丝巾放在里面,这会别人也不会误会什么了。
刘宸心想,这牛仔服还真不错呢,可以考虑多带几套过去卖卖看,毕竟这衣服那边没有,这可是时尚潮流呢。
刘宸心想,“江湖三剑客”他们得每人弄一套,这样出去“混”,也是倍有面子的。
还有张言军,未来的姐夫张小东,他们俩要是看见了,这肯定得每人要一套。
反正自己多带几套去趟趟水。
往前走,又来到了“二元店”,也就是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二元的。
这店刘宸也是醉喜欢进去的,里面东西齐全、便宜,买一些小东西都可以。
下次开车来,这里的好玩的都给买一些,玩具、文具都有今天就算了,看好了下次来。
大家继续往前走去,又逛了逛,大家也都准备回去了。
刘宸心想,这谢天谢地,这俩女人终于买好了。
打了车,大家也都回去了。
刘宸趁着他们都离开了,自己又打车回来了。
答应贾院长的自行车得买啊,也选个红色的,和四姐的一样的,这是贾国兴要求的,主要这个颜色简单大气。
又去二元店买了许多东西,玩具、文具等,一大包。
还有刚才的牛仔服,再来几套。
又到鞋垫,挑选了老年皮鞋,没办法,就是老年鞋,这要是回到79年那也是引领时尚呢。
几个姐都来一双,还有顾婉君,也来一双。上几次刘宸给几个姐送了劳保鞋,也记住了大家都鞋码,顾婉君的记得更清楚,那就是37码的没错。
刘宸喝酒了,车是开不了,他也打了的,直接的去到了出租屋了。
反正中午吃得多,晚饭逛街的时候也吃了一些小吃,他也不饿,也就不吃了。
拿出手机,接着在网上买了一些东西。
打来拼夕夕,这上面的东西还真多啊,主要还便宜。刘宸又买了一些玩具、文具等。
他选择的都是同城的,这样收件也快,一般一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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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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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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