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娃子没有跟着我们,这么危险的事情,他没必要跟着去。
勇娃子嘱咐了几句注意安全、平安归来之类的话,便开着路虎车离开了。
我看了看这支挖参队伍,除了我和蔡老三以外,还有佟掌柜和大海,以及大海找来的四个挖参人,一行八个人,佟掌柜作为队长,负责指挥。
大海告诉我们,一般情况下,佟掌柜是不会轻易出手的,只有在接到重要单子的时候,佟掌柜才会亲自出马。
这次,我们给佟掌柜的是上百万的单子,佟掌柜自然是非常重视。hΤTpS://WWω.sndswx.com/
大海给我们介绍了一下另外四个挖参人,三男一女,一个身材滚圆的中年汉子,他的绰号跟他的体型非常匹配,名叫豪猪。
还有两个是一对同胞兄弟,三十岁上下,两人都还是单身,急需挣钱讨媳妇,所以大海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两人也姓佟,为了区分,大哥叫佟大,弟弟叫佟二。
那个女人名叫阿默,性格比较内向,沉默寡语,跟她的名字还是挺符合的,她虽然没有佟掌柜那样漂亮,但是一双眼睛特别明亮,看上去年纪并不大,我很诧异,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为什么会来冒这个险。
大海跟我讲,阿默的年纪确实不大,才二十出头,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丈夫以前也是挖参人,两年前死在了长白山,阿默独自拖着两个孩子,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所以她拼了命的干活,但凡有什么挣钱的活,她都会争着干。
为母则刚,我叹了口气,对阿默刮目相看,我说:“她有没有想过,万一……我是说万一,她要是死了,她的两个孩子怎么办?”
佟掌柜刚好路过我的身旁,撂下一句相当有人生哲理的话:“生存都成问题了,哪里还顾得上生死?”
细细一品这句话,确实说的非常好。
但同时,也饱含着深深的无奈和辛酸,生死是有钱人才去考虑的事情,底层劳动人民根本没有资格谈论生死,他们只能谈论最基本的生存。
这些挖参人都很厉害,一人背着一个大包,还能在雪地里健步如飞。
我和蔡老三就不行了,各自背着一个战斗包,也没装多少东西,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在雪地里,累得气喘吁吁。
雪已经停了,有太阳升起来,阳光如利箭般射在雪地上,反射出刺目的光亮。
佟掌柜叮嘱我们戴上事先准备好的墨镜,要不然容易患上雪盲症。
前两日在屋子里的时候,佟掌柜穿着一身轻纱,性感养眼。
而今日的打扮,跟前两日截然不同,今日的佟掌柜戴着鹿皮帽,头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精神干练,身上裹着一件鹿皮小袄,衬托出玲珑的曲线,脚踩一双鹿皮靴,英姿飒爽,散发出一种女人的帅气美,使得我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她几眼。
佟掌柜转身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别光顾着看美女,注意看脚下!”
一句话还没说完,我就被一根掩埋在雪地里的树根绊了一个大跟头,整个人扑了出去,就像一只鸵鸟,头朝下埋在了积雪下面,惹来众人的一片哄笑。
我们在满是积雪的林子里走了整整一天,累得头晕眼花。
明明长白山就在眼前,但我们走了一整天,才刚刚走到长白山脚下。
当佟掌柜命令队伍停下来安营扎寨的时候,我双膝一软,径直跪在了雪地里。
我倒不是因为体能不行,而是从来没有在雪地里行走过,没有经验,所以行走起来格外费劲。
蔡老三比我还要恼火,直接四仰八叉呈一个大字躺在雪地里,嘴里嘟囔着:“不走了!我要死了!不走了!”
大海笑道:“这才哪跟哪呢,这都还没有正式进山!”
我苦着脸说:“之前在屯子里看长白山,感觉出了屯子,几分钟就能进山,谁知道竟然走了整整一天!”
佟掌柜说:“你们这些城里人,没有听过一句话吗,望山跑死马!别嚷嚷了,天色差不多快黑了,今晚咱们就在这里安营扎寨!大海,你和豪猪去弄点柴火!佟大佟二,搭建营地的活,就交给你们了!”
大海他们点点头,各自领命行事。
佟大和佟二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挖参人,野外生存的能力很强,动手能力也是一流,很快他们就搭起了两个便携式帐篷,同时还砍下一些树桠,绕着营地做了一圈栅栏。
而这边,阿默也已经默默地挖好坑,生起了一堆篝火。
天色渐渐黑沉下去,树林里万籁俱寂。
突然,林子里传来砰的一声枪响,树桠上的积雪都被震落下来,我和蔡老三打了个激灵,一下子翻身而起,紧张地问:“谁在开枪?”
“不用紧张,是我开的枪!”大海乐呵呵地走了回来,肩膀上扛着一把猎枪,枪口还在冒烟。
再看大海手里,提着一只肥硕的野兔子。
大海走回营地,高兴地说:“今晚咱们有口福了!刚才拾柴火的时候,这只兔子正好蹦了出来!瞧瞧,多肥呢,够我们好好吃一顿了!”
大海也是老手了,掏出猎刀,三两下就将野兔剥了皮,然后开膛剖腹,掏出五脏六腑,抓起两把积雪,搓洗干净兔子体内的血迹。
接着,大海随手掰断两根树枝,用猎刀将树枝削尖,把兔子串了起来,架在篝火上面翻烤。
林海、雪地、烤野兔,这种感觉还是非常棒的。
我们围着火堆坐下来,火光驱走了黑暗和寒冷,然后各自摘下腰间的酒袋子,喝上两口烧刀子,暖暖身体。
这种用牛羊皮缝制成的酒袋子,是挖参人的标配,每个人的腰间都别着一个,里面装满烧刀子,在野外过夜的时候,可以喝上几口御寒。
我和蔡老三也是入乡随俗,学着他们的样子,各自在腰间别了个酒袋子,感觉还挺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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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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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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