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终于送来了,看着堆成小山的外卖,邓杰的眼睛鼓得老圆,愤岔岔地问我到底点了多少外卖。
我嘿嘿笑了笑:“一样点了一丢丢,没想到加起来这么多!”
邓杰一看外卖单,好几百块,气得直翻白眼:“你给我全部吃完!必须吃完!不吃完我跟你没完!”
“不要着急嘛,慢慢吃!对了,选了几个人了?”我打开一个烧鸡外卖,抱着鸡屁股,啃得津津有味。
邓杰把选中人员的照片摆在面前,特种兵张冉、地理专家雷严明、职业探险家顾莎、为儿子挣彩礼的打工人苗建华、以及私人女保镖程丹。
“一共五个!再选五个吧!”邓杰说。
我点点头,扯下一只烧鸡腿递给邓杰。
邓杰瞪着我:“啥意思?你吃烧鸡,就让我吃一个鸡腿?”
“不说了,再给你一个鸡头,够大气吧!”说着,我又扯下鸡头,一起塞到邓杰手里。
邓杰左手拿着鸡腿,右手拎着鸡头,气得七窍冒烟:“你大气个屁!这些都是我出钱买的!”
我不理会邓杰,啃着烧鸡走到照片墙前面,继续用我的火眼金睛挑选队员。
不一会儿,我的目光落在一个鹅蛋脸的女孩子身上,女孩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很惊艳的类型,但是很耐看,越看越可爱,总觉得她长得像某个姓赵的女明星。
“怎么?又看中了一个美女?”邓杰咔嚓咬了一口鸡头。
“我是在非常认真严肃地挑选队员,可不是在选美,快查查这个女孩的资料!”我指着照片上的女孩说。
“赵露思,22岁,职业是护士,但可不是普通护士,而是参加过国际医疗队的护士,年纪虽轻,但是经验和经历都很丰富!”邓杰念着赵露思的资料说。
我点点头,指着赵露思的照片说:“把她算上,我们的队伍里面,需要一个这样的‘奶妈’(游戏里专门给人补血的角色)!”
邓杰没有反对,他也表示同意,队伍里面,确实需要一个这种拥有专业救援的人。
“简历里有说明她的目的吗?”我问邓杰。
我对这个赵露思有些好奇,像这种国际医疗队回来的护士,根本就不缺工作,而且她又长得这么漂亮,按理说,进入一家大医院工作,找个条件好点的老公,完全没有问题,她为什么要来冒这个险呢?
“写了!她的目的很简单,跟苗建华一样,就是为了来挣钱的!”邓杰说。
“她很缺钱吗?以她的履历,随便去哪里上班,工资都不低啊!”我说。
邓杰说:“嗯,她有写明原因的,她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跟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就是她的命!可是,老天不公,一年多前,母亲检查出了癌症,为了救母,她花光了所有积蓄,但是治疗癌症的费用太高,所以她急需一大笔钱,给她的母亲做骨髓移植!”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像苗建华和赵露思这样的人,都让我感触很深,他们的目的简单粗暴,就是来挣钱。
但这并不是一件羞愧的事情,而是一件高尚的事情,因为他们都是为爱而拼命,而往往就是这种为爱拼命的人,才有极其强大的意志力和潜能。
就像我自己,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爱而拼命,我在苗建华和赵露思的身上,都能看见自己的影子。
我是为了女朋友,苗建华为了儿子,赵露思为了母亲,其实我们都一样,都是为了自己至爱的人。
确定了赵露思的加入,我们的队伍已经拥有六名队员。
“看看这个呢,关志!”我伸出油腻腻的手,从墙上摘下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体型壮实的中年男子,个头不高,但很强壮,即使隔着衣服,也能看见他的肌肉线条。
但我看中的并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眼神。
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就像老虎的眼睛,眼睛里流露出“无所畏惧”的神色。
这种眼神绝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经历过无数生死练就出来的。
邓杰翻看着资料说:“关志,曾是一名消防员,退役后组建了一支专业救援队,目前这支救援队是全国最大最有名气的一支民间救援队,参与了大大小小上千次救援,可以说,哪里有灾难和险情,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关志也多次被提名感动全国人物!”
我点点头,看来我挑人的眼光不是一般的准。
像关志这样的人,那可真的算得上“无名英雄”,他们不为名不为利,只为心中的那一份信仰。
我常常在想,关志这样的人,会不会是观世音转世,专门来到人间拯救疾苦和厄难?
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对关志这样的人充满敬佩。
“他为什么会报名参加我们的行动?”我问邓杰。
邓杰看着关志的简历,突然说道:“真是条令人敬佩的汉子!”
邓杰告诉我,关志报名的目的很简单,也是为钱而来,但是这笔钱,他不是为自己,也不是为亲人朋友,而是为了一群素不相识的孩子。
原因是,关志前段时间曾去大凉山参与救援,大凉山艰苦的生存环境令他感到震惊,他万万没有想到,在泱泱华夏之中,竟还有这么贫瘠,这么艰苦的地方。
大凉山上的那些孩子更是令人揪心,他们大多都是留守儿童,或者单亲家庭,有的甚至父母双亡,每天仅靠吃土豆艰难存活,大冷天的依然光着脚丫,连一双像样的鞋子都没有。
关志感觉自己经受了一次精神的洗礼,回来以后,他开始为大凉山的孩子做慈善,他这次来挣钱,就是想把所有钱都捐给大凉山,给当地的孩子们置办衣服,购买学习用品,或者直接用这笔钱,建一所希望小学。
关志的愿景,令我和邓杰都感到深深的感动,敢问世界上有多少,能够像关志一样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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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为了一群素不相识的孩子,能够赌上自己的性命,不是谁都能拥有这样的勇气和信仰。
邓杰将关志的照片摆放进我们的队伍里面,深吸一口气说:“关志的愿望,就由我们一起帮助他完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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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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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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