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在1981有个家>第172章 谁让咱地区有关系呢
  杨小山以前编瞎话,说自己能把山货运到地区去卖高价,那是因为他有消化山货的地方,拿到他的山货店去卖正好。

  可野猪也好、熊瞎子也好,放到后世可都是保护动物。

  自己上午拿着野猪肚、熊胆出去卖,下午警察叔叔就得登门,自己得多大的心啊!

  可是……

  杨小山看着周围人那非你莫属的眼神,就知道这件事自己不干也得干。

  谁让咱,地区“有关系”呢?

  唉!

  又给自己挖了个坑。

  要不有句名言说,撒一个谎需要一百个谎言来圆。

  杨小山莫名想到了自己在地区的诨号——李云龙,以后要是被地区那帮人发现了,不知道后果会怎么样。

  他想着英子姐暴怒的场面,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太可怕了!

  张兆林提议野猪肚、猪鬃毛、熊胆、熊掌、熊皮、鹿皮这些东西,大家直接作价卖给杨小山,至于杨小山到地区去卖了多少钱,就跟大家没关系了。

  他说的话老成持重,如果这些东西是委托杨小山去地区卖,那么万一有人心中不满,怀疑杨小山在其中耍猫腻反而不美。

  不如现在就直接将东西卖给杨小山,这样一清二楚,反而少了啰嗦事。

  大家一致同意了张兆林的意见。

  这年头野猪、熊瞎子并非保护动物,收购站对于这些动物身上的零碎也多有收购,且价值不菲。

  就比如熊胆,最贵的时候收购价达到了3.5元一克。

  大家打的这颗熊胆重量一两多一点,被大家作价160块钱卖给了杨小山。

  其它如野猪肚、猪鬃毛、熊皮、熊掌、鹿皮价值比熊胆均逊色不少,最后合计作价120块卖给了杨小山。

  总计280块钱,拿出这些钱对于杨小山来说毫无压力。

  痛快的付了钱,东西便被交到杨小山手里。

  众人喜滋滋的分钱,平均下来每人分了20块钱。

  杨小山本来也有一份,不过他拒绝了分钱的事。

  分完了钱,身子也暖的差不多了,众人扛着分到的肉喜笑颜开的离开了杨振礼家。

  “小山哥,那熊皮和鹿皮你交给我吧,我让我爸给你鞣了,等鞣好了再给你。”

  兽皮在扒下后是需要鞣制的,杨兴邦父亲杨振坤就是猎户出身,正好会这门手艺。

  “那我就不客气了。”

  杨小山笑着将东西交给杨兴邦。

  剩下的东西则将收到手的这些东西带回了家中,然后放到了空间当中,怎么处理这些东西是个问题。

  像熊皮、鹿皮这种东西很好消化,不卖可以放在家里自用嘛,哪怕当个装饰也好。

  猪鬃毛还没想好,不行就在这边直接卖给收购站吧。

  父亲年轻的时候落下了胃病,现在也会偶尔胃疼,那几个野猪肚带回去孝敬父亲正好。

  至于熊胆,卖了有点浪费,毕竟是纯正的野生熊胆,不如泡酒。

  说到泡酒,杨小山又想到了之前和杨振礼喝的杜家小烧。

  翌日,他找到杨振礼,问明白老杜家的地址之后便蹬着自行车出发。

  八道河子公社距离夹皮沟三十多里地,骑自行车差不多两个小时。

  大冬天的骑车有点遭罪,杨小山又想到了煤场的那辆小三卡。

  他倒不是相中了小三卡,而是在想咱啥时候也能坐上四个轮子的车啊!んτΤΡS://Www.sndswx.com/

  虽说他在现代早已实现了这个目标,可在八十年代,他的这个理想任重而道远。

  总算是骑到了八道河子公社,杨小山一路打听到杜家的位置。

  到了院前,他将头上的雷锋帽扯下来,上面沾的全是汗水,额头上也有不少,杨小山赶紧用帽子擦了擦,流了汗了不能见风,要不然容易感冒。

  “杜大叔,在家吗?”杨小山隔着院门喊道。

  “谁啊?”隔了十多秒,屋里出来一个留着络腮胡的汉子,看脸得有五十多岁,可身材魁梧,不输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杜大叔,我是夹皮沟的,我叫杨小山,想过来找你买点小烧。”

  杨小山口中的杜大叔叫杜关山。

  他一听杨小山是来买酒的,便将杨小山迎进了屋,然后解释道:“真是不好意思,现在没酒。我们家现在一年也就酿个百八十斤的,回回几天就卖光了。”

  杨小山听完了也没着急,杜家小烧的受欢迎程度他当然知道。

  他还知道,但凡是酿酒的人家和厂子,都是有着自己压箱底的存货的。

  “杜大叔,我来之前也知道您家的烧酒好卖。我这次来是想问问您,您这的陈年酒或者是原浆酒卖不卖?价钱您可以放心,只要您开口,我绝对不还价。”

  “这……”

  杨小山的开门见山让杜关山陷入了沉默。

  片刻后,杜关山说道:“杨同志,你说的陈年酒我们家有,但价钱可比当年酿的酒贵了不止一筹啊!”

  杨小山听到这话笑了笑,“杜大叔,我是过来买酒的,价钱不是问题。”

  他再次笃定的话语让杜关山心动了,他家本来就是卖酒的,没有什么非卖品。

  不过杨小山提到的原浆酒他家有,但确实不能卖,那是他们家赖以生存的根本。

  至于家里每酿一批酒就会贮存一部分的陈年酒,就是为了杨小山这样的大客户准备的。

  他们家的陈年酒有大坛小坛之分,大坛十斤,小坛两斤。

  年头最久的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最短的则是今年刚刚藏进地窖里的。

  杜关山指挥着儿子起酒坛的时候还不忘介绍。

  “本来我们杜家烧酒从祖上开始,每年都有藏酒的习惯的。可建国之后买卖停了,再加上有几年自然灾害,这藏酒的事就断了。

  现在的这些酒都是前些年省吃俭用下来酿的酒,也不敢拿出来卖,直到这一两年风气好了,我们才敢小打小闹的干起了老本行。”

  杜关山说着话,他儿子将酒坛从地窖里起出来。

  经过杜关山的介绍,杨小山买下了他们家五年窖龄以上12坛烧刀子。

  12坛白酒,酒坛有大有小,最开始三四年的都是两斤装的小坛,直到最后一两年的才用上了大坛。

  从酒坛的容量,也可以看出杜家生活和外界环境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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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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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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