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在1981有个家>第174章 熊皮大氅
  一口酒,酒是杜家小烧。

  一口菜,菜是下酒菜。

  杨小山和杨振礼夫妻俩喝美了,浑然忘记了旁边还有个小二黑。

  几个大人美滋滋的喝着酒,这货就着高粱米饭大口吃菜。

  杨振礼喝着喝着酒就发现下酒菜没了,转头一看,小二黑肚滚溜圆的摊在炕上。

  “这个瘪犊子!一天就知道吃!”杨振礼忍不住骂了一句。

  “你骂他干啥?我再去给你弄点不就完了?”

  何玉梅起身又去夹了些酱猪肉和花生米,杨振礼和杨小山继续喝酒。

  这么好的酒,杨振礼舍不得大口喝,那是暴殄天物,必须得啧啧啧的那么喝才行。

  喝了半天,三人连一斤酒都没喝上。

  杨振礼最后将酒封一拍,“行了,这酒得好好留着,等以后家里有喜事的时候再喝。”

  杨小山带着微醺的酒意回到家,此时炉子已经过了,杨小山花了几分钟生好了炉子,然后往炕上一趟,大被一蒙,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外面天都黑了。

  杨小山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

  这年头东北冬天农闲的时候一般就两顿饭,在杨振礼家喝酒的时候是下午两三点钟。

  他起身去看了一下炉子,煤块快烧没了,他又填了一块。

  中午喝了酒,回来就睡觉,这会醒了他也不太饿。

  杨小山将一棒苞米掰成两半放到了炉盖上烤,隔两分钟就换换面,省得烤糊了。

  不到二十分钟,杨小山将苞米拿起来,烫的他龇牙咧嘴,他赶紧用筷子串进苞米瓤子。

  手拿着筷子啃了一口烤苞米,鲜香可口,还带着一丝甜味,杨小山食欲大振。

  一口接一口的啃着苞米,没过一会儿,一棒苞米便被他啃得干干净净。

  晚上不太饿,一棒苞米就够了。

  将苞米瓤子填进了炉子,杨小山又去收拾肉。

  下午喝酒的时候,杨振礼说起了杨振康的伤。

  之前队里几个参与上山打猎的包括杨振礼在内,一起凑了二斤肉送到了杨振康家算是慰问,这事毕竟也是因杨振康起的,他还受了伤。

  杨小山想起自己在山洞里收获的一盒金钱,暂时还不知道价值,但要是没有小军告诉他这事,他根本不可能有这次的收获。

  于情于理,杨小山都觉得自己也有必要去一趟。

  摸着黑,杨小山提着五斤猪肉和二斤熊肉来到了杨振康家。

  杨振康今年刚到四十,正值壮年,家里三个孩子,小军是老三,上面有两个姐姐,老大叫杨英,老二叫杨静,小军也算是家里的一根独苗了。

  杨小山提着肉来看望杨振康,他们一家惊喜又意外。

  虽说都是乡里乡亲的,可毕竟不沾亲戚,看到杨小山提来的肉,他们家更是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

  太多了!

  队里几个人才提了二斤肉,杨小山一个人就提了七斤肉。

  杨振康夫妻俩感谢的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小山,你看这,真是太客气了,让我们都不知道说点什么好。”

  杨小山笑呵呵的说道:“这就太客气了。振康大哥,你这腿伤了,正好多吃点肉食补一补。再说了……”

  他拍拍小军的头,“小军这孩子跟我处的不错,以前还帮过我点忙呢。”

  小军一脸茫然,我帮过小山叔什么忙了?

  这都不重要,杨小山这么说,让杨振康夫妻心中的负担放下了不少。

  杨振康媳妇让大闺女给杨小山倒水,韩英红着脸给杨小山倒了杯热水。

  小山叔是这夹皮沟十里八村的俊后生,小姑娘见着他脸红,实属正常。

  杨小山脸上露出慈祥的微笑,“英子也快嫁人了吧?”

  杨英红着脸点了点头。

  杨振康说道:“这眼瞅着过年都二十了,还没相看好人家呢。”

  这年头,农村普遍结婚早,婚姻法在这里基本没什么约束力,不少人家结婚半辈子连结婚证都没领过。

  “不着急,英子这么好的姑娘,还能愁嫁吗?”杨小山恭维了一句。

  杨英的脸蛋更红了,小山叔说话可真好听。

  闲聊了半个多小时,杨小山起身告辞。

  杨振康腿脚不方便,让家里人送送他。

  等杨振康媳妇领着孩子们回来,她又相看了一会儿杨小山拎来的肉。

  “小山厚道啊!”杨振康感慨道。

  杨振康媳妇也认同的点点头。

  小军听着父母夸奖小山叔,又想起了他刚才说自己帮过他忙的事。

  可他绞尽脑汁也没想起来,自己到底帮了小山叔什么忙呢?

  又过了几天,杨兴文拿着鞣制好的熊皮和鹿皮来杨小山家。

  杨小山摸了摸皮子,看着外表油亮亮,可摸起来里外却都是柔软的,他想到了熊皮刚扒下来的时候可是很硬的。

  两人聊起来,杨兴文说起了他爸鞣制皮子的办法。

  老猎人鞣制兽皮有好几种办法,都是根据手头的条件来选择适当的方法。

  杨振坤这次用的办法是油鞣法,简单点说就是将动物的脂肪撒在刚刚经过简单烘烤的皮子上,里面的油脂会在炭火余温的影响下逐渐渗出,油脂中的渗入皮下的缝隙当中,使皮子逐渐变得柔软。

  由于烘烤的原因,皮子多少还会有些硬感,通常需要揉搓好几个小时才能彻底柔软。最后还要用清水再洗一遍,去除残留在皮上的脑浆和脂肪,这才有了摸上去柔软舒适的皮子。

  “小山哥,这皮子你是打算卖了,还是自己留着?”

  “没想好呢。”

  杨兴邦道:“现在天冷,你要是想留着自己穿,回头我让我妈给你做成熊皮大氅。这大小做件大氅正好。”ΗtτPS://Www.sndswx.com/

  经杨兴邦这一提醒,杨小山想起了他看《林海雪原》时杨子荣穿的那一身皮大衣,貌似还真挺带感的。

  皮子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杨兴邦手里,杨小山还塞给了她五斤猪肉作为手工钱。

  之前进山,他分了好几十斤肉,自己一个人吃不完,拿来送人刚刚好。

  又过了几天,杨兴邦拎着几件衣服来到了杨小山家。

  他这五斤肉没白送,那张熊皮变成了一件熊皮大氅。

  附带的还有那张鹿皮,变成了条鹿皮裤。

  杨小山上身试了试,莫名的带感,走路都感觉带着一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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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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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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