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灵泉空间王爷的种田小医妃>第二百六十六章:只欠东风
  江筝筝又是一叹:“可谁能想到,宋少爷竟是这般实诚之人,竟然没还价,一口价就成交了。”

  “我们白白多赚了你八百两,心中有愧。”

  她再一次叹气,凑近,指了指自己的黑眼圈。

  “瞧瞧,因为心中有愧,我好几天没睡安稳觉了,黑眼圈都消不下去。”蜀南文学

  宋策:“......”

  他沉声:“这瓶东西能值八百两?”

  “这是我的一位知己送的,他是一名世外高人,是有大神通者。他从不忽悠我,他能给我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此物,千金难得。不信,你大可试试。”

  世外高人?大神通者?知己!

  宋策的嘴角不由自主的上扬,声音中也带着几分愉悦:“好吧,就当它价值八百两。你我两清了,谁也不欠谁,你也可以睡个好觉了。”

  江筝筝将整个布包打开,呈现在他面前,“我知道一根人参要你一百两是多了些,但是我有这么多,全都能卖给你。”

  “这次不会又当我是肥羊了吧?”

  “自然不会。”

  “那你出个价。”宋策淡定道。

  江筝筝伸出三根手指。

  宋策心想:百年人参两百两,这里虽然有十根人参,但最高的年份也就五十年的,全加起来也就两百年左右,要三百两倒是也不算黑心。

  “可以。”宋策矜持的颔首。

  江筝筝笑眯眯道:“没想到宋少爷这般大方,三千两银子眼睛眨也不眨就答应了。”

  “等等!”宋策怀疑自己听错了,诧异道:“不是三百两?”

  江筝筝晃了晃三根手指,“我的意思是三千两。”

  呃!这次又把自己当肥羊了!

  宋策黑着脸,沉声:“这次,你心里无愧吗?晚上睡得着觉?”

  江筝筝从衣袖中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字据,递过去。

  宋策心里有气,没去接。

  江筝筝强行将字据塞入他手里,“宋少爷,先看看这字据,就知道我晚上睡得着睡不着了。”

  她笑眯眯的补充了一句:“三千两,宋少爷不亏,其实亏的是我。”

  宋策撇撇嘴,低头看向字据上的内容。

  杏林堂三成股,好味道三成股,每月提供一根五十年以上的人参。

  三千两到手,江筝筝并没有多逗留,直奔味悦楼对面的店铺。

  她观察了一下地形,想要开一家和味悦楼差不多大的酒楼,最起码买下五个店铺。

  对面这条街没有一家是卖吃食的,江筝筝看中的五个店面分别是:卖布、卖香料、典当铺、卖摆件、卖花。

  她一个小丫头去谈生意,会被人给赶出来,所以她并没有冒然询价,而是观察了一下这五家店铺的生意。

  布店生意还算可以,布料不好不坏,属于中档的。

  香料店生意就很好了,对面味悦楼吃完饭的有钱人,多多少少都会进去逛逛。

  花店生意也很不错,有钱人总喜欢附庸风雅,摆弄花花草草,吃完饭大部分都会过来看看。

  卖风水摆件的铺子一上午就做了一单生意,可这里的东西都很贵,一单估计就能吃一年。

  典当铺最次,一个上午,一个客人也没有。

  冷言看她一脸疲惫,问道:“你去了哪里?”

  “我去了镇上,做了一笔生意。”

  “赚了?”

  江筝筝拿出三千两银票,“不多。”

  身无分文的冷言:“你谦虚了。”

  “现在有了钱,就欠东风了。”

  “哦?”

  江筝筝笑眯眯看他,给他一个眼神自己领悟。

  冷言装作看不懂,捂着伤口,“我估计还要躺上十天半个月吧。”

  “呵!”江筝筝的眼神瞬间不善起来,“白吃白喝十天半个月,你好意思?”

  冷言耸耸肩:“我脸皮不薄。”

  江筝筝咬了咬后牙,皮笑肉不笑:“不干活,不用花费什么力气,喝点清粥对伤口好。”

  她从外头端进来一碗清粥,自己手里却拿着一个鸡腿。于是,冷言喝着白粥,闻着鸡腿香,看着她大口大口吃。

  如此三顿下来,冷言嘴角抽了抽,苦笑:“我觉得我好得差不多了。”

  “呦~!不是十天半个月好不了吗?怎么,才短短一天,就好了?”

  冷言看向她手里的整只鸡,问道:“这荷叶鸡,你娘做的?”

  闻香气,比起味悦楼的都不差。

  原本她提出在味悦楼对面开酒楼,冷言觉得一点胜算都没有,毕竟味悦楼的厨子中有不少是来自御厨世家。

  目睹她三顿的菜色,虽然吃不到,但色香两者皆是上乘。

  “我自己做的。”江筝筝撕下一个鸡腿递过去,“既然你好了,就尝尝吧。”

  冷言接过鸡腿,汁水顺着手指滴下来。

  他吃东西很斯文,原本是细嚼慢咽尽显高贵优雅,可当味蕾被冲击,鸡香荷叶香在口中扩张,他咀嚼的速度越来越快。

  他从优雅贵公子的吃相,瞬间变成了接地气的大口大口。

  江筝筝托着下巴看他,见他吃完一个鸡腿后不满足的舔舔嘴角,江筝筝将整个盘子推过去。

  他一愣:“你不吃?”

  “我不饿。”

  其实这只鸡本就是给他准备的,算一算,也差不多忍不住了,果不其然。

  冷言倒也不客气,端过盘子撕下另一只鸡腿,并非狼吞虎咽,却也斯文不到哪里去了。

  冷言记得自己这般没吃相的样子,还是在军营时,粮草不够,整整饿了两日两夜,第三日得到一个馒头时。

  白色的盘子上堆满了鸡骨头,每根鸡骨头都干干净净,一点肉都不剩。

  冷言用帕子优雅地擦拭嘴角,眼睑下垂,像是在斟酌着什么。

  江筝筝倒也不急,耐心等待,冷言用帕子细细擦干净手,叹了口气:“看来我是劳碌命啊,带伤干活工钱多少?”

  江筝筝笑眯眯:“每个月酒楼净利润的两成。”

  “你倒是算得精!若是酒楼亏本,我一个月白干?”

  江筝筝笑得单纯无害:“你整个人都卖给我了,照道理,不给钱也得干活。”

  他扶额,忘了,他是上了贼船的人。

  “放心,酒楼亏不了。”

  冷言看了看盘子,认同道:“若你亲自上阵当个厨子,酒楼是亏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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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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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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