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听到林里说话,也纷纷看向了大裤裆。
“对呀大裤裆,你以前很能说的啊!怎么今天啥也不说了?不对劲儿,很不对劲儿。”
“啧啧啧!大裤裆的鞋子都烤冒烟了,你们看,一股一股的往天上飞。”
可不是嘛!鞋子湿哒哒的,被火那么一烤,不光把水汽带出来了,鞋子里面的陈年臭味儿自然也释放出来了。再加上大裤裆的脚丫子~~
“靠!二蛋,你出的什么馊主意啊!让大裤裆这样的臭脚丫子进来烤火?咱们的肉还能吃吗?被这么近距离的熏着,不会带着一股脚丫子的味道吧!”
在大裤裆烤火前方不到二十厘米的位置,搭起来的小锅被火苗舔舐着锅底。锅内还有蒸汽升腾而起,在半空中和大裤裆那边烤出来的热气完全混合,看的几人都有些干呕。虽然他们一个个的也都不见得几年洗一次脚,但并不妨碍说别人啊!
“大裤裆,你小子几年没有洗脚了啊!怎么这么大味儿,还好咱们这里还没糊窗户纸,要不然一进来就得让你小子的破鞋臭脚给熏晕过去了。”
“去去去,你们一个个的好像多干净似的。都是光屁股一起长大的,谁不知道谁啊!在这儿装什么装?”
“哼哼。我们再臭烘烘的也没有熏着别人啊!哪像你,不光熏我们,还烤着火的熏人。人家肉熟了是香喷喷,你还没熟呢就这么臭烘烘的,也不知道将来和你媳妇儿盖一个被窝会不会把人家给熏跑了。”
大裤裆被说的面红耳赤,把依然泛着潮气的鞋子套在了同样潮湿的脚上,站起来后林里看着他的脚,总觉得这家伙是要得道成仙的前奏,云雾都开始出现了。要真的拔宅飞升,他们挨的近,估计能混个鸡犬升天的好处。
“咳咳~~我烤好了,你们谁烤啊!”
“我来我来。”
“让让我,我刚才干的活儿最多。”
“我还没结婚呢!不能落下病根儿了。”
“我是汗脚,不烤一烤今天鞋子都得冻脚上去。”
大裤裆话音刚落,几个扑街就一窝蜂的冲了上去,你争我夺,摩肩接踵。看的没反应过来的林里和大裤裆一阵愣神。
等两人反应过来之后,三个扑街已经达成了和平协议,各自占了灶台前的一角,同时烤起了火。那个味儿啊!辣眼睛。
“咳咳,林里哥,咱们出去透透气去。”
“唉!那就去吧!俗话说人活一口气,咱们出去换换气还能多活两年,待在里面折寿啊!”
但两人刚出门口,就看到了浓烟滚滚的院子。无奈的对视一眼后又走到了阎王殿前面,这才在屋檐下找了个没有积雪的地方落脚。
雪还在簌簌的下,但已经寡淡了不少。按照这个进程,估计明天就停了。一想到还要继续清理积雪,林里就没来由的一阵腿软。话说这个年代真是人力为王的时代,也怪不得大牲口那么重要了。
等过了一会儿时间,感觉三人烤的差不多了,两人才往回走。
回到屋里的时候三人果然都结束了,但还贪恋灶台前的热气,赖着不走,被烤的一个个的像是小鸡啄米似的,脑袋一点一点的。竟然有点儿桃园三结义的调调。林里甩了甩脑袋,今天的思维怎么老是发散,别是冻着了吧!
“嘿嘿,醒醒,吃饭啦!”
“啊?吃饭啦?肉熟了?哦~~你俩回来啦!唉!你们是错过刚才的盛况了,我们烤鞋烤的眼泪都流出来了,终于能穿上暖烘烘的干鞋子了。”
“看到啦!你脸上还挂着两条泪水流过的痕迹呢!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把鼻涕朝上甩了呢!让让,让我俩也烤烤,别占着好处不撒手啊!”
“唉!我们都用过了,用腻歪了。你俩想用就用吧!”
啧啧啧!看看这家伙,这说的是人话?好像两人要捡破鞋穿似的。
林里二人坐到灶台前还未脱鞋,四脚朝天怕被两人熏着,就急吼吼的揭开锅盖用筷子扎了扎。
“嗯!已经熟了,就是还没烂,再滚一会儿就差不多了。”
四脚朝天说完又把锅盖盖了回去,还很享受的嘬了嘬筷子头儿。
“二蛋啊!做厨师就是好,能提前吃,看到好吃的还能多吃点儿,美其名曰:尝尝味儿。关键别人还不能说你啥,要是做出来的菜味道真的好,还得捏着鼻子夸你两句好手艺。”
“哈哈哈,这不是~~咳咳~~你俩烤着吧!我出去看看外面烧荒烧的咋样了。”
“同去同去。”
林里得意的看着几人在窗外的身影,又往灶台里面加了一把干柴,美滋滋的烤起了鞋子。
而一旁的大裤裆从兜里抠抠索索的摸出来一小把苦杏仁儿,估摸着能有十几颗的样子。这家伙竟然还带私房出来了。
“哎呀!林里哥,没有火铲啊!咋烤?”
“看你那个没脑子的怂样儿。”
林里夺过杏仁儿,往灶台口儿的位置浅浅的铺了一层。随后用小棍儿隔一会儿就翻一翻。而杏仁儿靠的火焰较为近,被炽热的火苗舔舐的十分均匀。不一会儿就噼里啪啦的爆开了。
“哈哈哈,那几个家伙不在,咱们正好多吃点儿。”
“这可是苦杏仁儿啊!有毒的,你小子可悠着点儿,吃个四五颗的差不多了。”
“嘿嘿,我也就是这么一说嘛!”
大裤裆用小棍儿拨弄出来一颗用手接住,像是火中取栗的猴子似的,烫的把杏仁儿一颠一颠的,但就是舍不得松手。尝试着一点儿点儿的把烤的干脆的外皮搓掉,也顾不得烫嘴,就丢进了嘴里,咀嚼的咯吧咯吧作响。馋的林里也立马来了一颗。
“哎呀!身上带点儿吃的就是好,还能在烤鞋的时候有点儿嚼裹的东西,不容易啊!”
“呵呵,林里哥,这都是生活经验啊!要知道以前老是饿肚子,很多时候能有个嚼裹的就不错了。这还是我偷偷从家里摸出来的呢!”
苦杏核儿在这个年代据说能制作染黑头发用的东西,林里倒是没有见过实物,毕竟后世都被化学用品给取代了。但苦杏核儿能卖钱倒是真的,后世也一样。在农村,家庭收益就是这么东一榔头西一铁锹,从各个地方一点儿点儿积累起来的。所以大裤裆能带这么多苦杏仁儿出来,也真的是很大方了。
“嘶~~呼~~香。比甜杏仁儿香的不是一丁半点儿。”
“嘿嘿,好吃就多吃点儿嘛!一会儿给他们留一丢丢就行了,谁让咱们吃的时候他们不在呢!”
林里呵呵笑着又给自己塞了一颗进嘴里。换脚的时候光脚丫子在地上踩了一下,刚开始还没有留意,但踩在鞋子上的时候才觉得脚底板有点儿硌的慌。摸了一下竟然摸出来一片硬皮。拿到眼前一看,竟然是山核桃的残骸。
“我去。他们刚才不会是偷偷的烤山核桃吃了吧!”
“啊?山核桃,咱村子周围没有这种树啊!”
大裤裆疑惑的看着从林里手中接过来的核桃皮。
“废话。二蛋的丈母娘家可是山里的啊!当时我们第一次去的时候,他家里还用山核桃招待我和成虎来着。”
“哦~这难道是二蛋带过来的?哼!这个家伙,竟然和他们狼狈为奸,合起伙儿来背着我们偷吃。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他。”
“额~~你看那里。”
大裤裆被林里示意了一下,就看着小滚的锅露出了得逞的笑容。毕竟肉都熟了,尝一尝不过分吧!
四脚朝天刚才用过的筷子就在眼前,两人也不嫌弃口水唾沫什么的,把锅盖挪开露出一道缝儿,从锅底里面拨弄着夹起来一点儿点儿煮烂掉下去的肉丝上来,你一口我一口的就吃了起来。那些骨头估计都是有数的,他们也不敢动。蜀南文学
但掉了的肉丝终究是少数,骨头又不敢动,吃了两口后连塞牙缝儿的量都不够。不过心中的不满情绪倒是减轻了不少。
“哎呀!现在才知道煮肉掉到锅底的碎肉才入味儿啊!吃起来香喷喷的,不比啃骨头差多少。”
林里心说,他在后世的时候,买肉都是早早的去卤肉店和老板买那些锅底的碎肉吃,一来便宜,二来好吃。即便是去周黑鸭买吃的,肉类一般只选鸭架,肉是少了点儿,可便宜入味儿啊!还特别的好吭,不费牙。不比贵巴巴的鸭脖强?要知道那个时候鸭腿一条6元,鸭架才3元。而鸭脖就更贵了,一斤能上四十块。
“没事儿,你摸一摸那边儿的包裹里面还有啥。要是还有山核桃,咱们肯定得烤两个吃才行。要不然就亏了。”
大裤裆把包裹拽过来打开,入眼的就是半瓶白酒。
“啧啧啧~今天二蛋也是下血本儿了。酒虽然少了点儿,可好过没有啊!”
“酒我先拿着,看看下面。”
林里把酒瓶拿过来之后就拔开了酒塞,眯眼嗅着瓶口处传来的阵阵纯粮酒的香味,咽下了一大口口水。
“林里哥,这里只有十颗山核桃啊!”
“啊?什么?十颗山核桃?”
“你看,就这么多。”
不大的山核桃被大裤裆一把抓起了大半,碰撞出核桃所特有的声音。林里不信邪的又在包袱里面摸了摸,结果摸到了大裤裆的大腿根儿,两人对视一眼,就挺尴尬的。
“咳咳~算了算了。估计他们三个人偷吃了五颗核桃。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啊!咱还是忍了吧!”
大裤裆气闷的把山核桃塞进了包袱里面,不过看到酒瓶的时候眼睛一亮。
“林里哥,咱们喝点儿酒吧!也不多喝,每人就抿那么一小口。”
“这个~~可以吗?”
“林里哥,这里又没有喝酒的酒盅,少了那么一口半口的也看不出来。咱们就抿那么一小口尝尝味儿而已。”
林里看着酒瓶里面晃动的白酒想了想,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干脆又捻起一颗苦杏仁儿丢到嘴里做下酒菜,咀嚼着把瓶口凑到嘴边抿了一小口。
“啧~~啊~爽啊!入口柔,一线喉,肚子里面热乎乎的。”
“嘿嘿,苦杏仁儿就酒,这可比我爷爷他们那时候强多了啊!据说有一年好不容易搞了点儿酒,还是就着铁钉子下的酒呢!”
“铁钉子还能下酒?”
“嘿嘿,就是没下酒菜,嗦钉子骗嘴呢!就和含着个高粱杆子当烟吸似的,成不成的不重要,就是为了个感觉。”
哦~~这么说林里就明白了,毕竟当时他也是望梅止渴出了意外才来的这个时代。这种感觉他可熟了。
“咳咳~~差不多了,不能再喝了,再喝就露出破绽了。”
大裤裆恋恋不舍的把酒塞塞进了瓶口,将要放进包袱里面的时候,就愣了一下。
“额~林里哥,我刚才喝酒的时候不小心把嘴里的苦杏仁儿给掉进瓶子里面了。”
林里凑过去一看瓶底,可不就是这么个状况嘛!杏仁儿碎片虽然不大,但沉在瓶底也挺显眼的。
“算了算了,管他呢!喝酒的时候估计他们也看不出来,都忙着抢酒呢!再说了,酒精有消毒的作用,虽然有些不干净,但是肯定没有后患。”
“哦~怪不得卫生院里面弥漫着一股子酒的味道,原来他们的酒精是用来消毒的啊!也怪可惜的了。哎?林里哥,你说是不是当了医生护士什么的很幸福啊!”
“为啥这么说?”
“平时可以偷卫生院里面的酒精喝啊!即便喝不着,天天闻着也肯定舒坦。”
林里想了想,就想起了封控的时候那个嗜酒老头儿了,竟然把社区发放的消毒酒精给炒了两个菜喝光了。果然是实践出真知啊!
“估计会吧!毕竟那个东西用多用少的也没个准数儿,一天克扣个一两出来也不算啥难事儿吧!”
“哇!林里哥,你说我以后当医生咋样啊!那样就可以每天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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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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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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