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烨林被吼了也不生气,往自己的茶缸里又倒满了热水,这下特意看了看没穿外套后这才迈着八字步拉开门走出去。

  他一走出去办公室瞬间安静下来,师父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这瘟神可算是离开了,叽叽喳喳的,比他们家门前的喜鹊还能吱哇。

  而这次出去的魏烨林终于如愿以偿的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小魏,你这毛衣哪买的?还挺好看。”

  终于有人问到了,魏烨林淡定地喝了一口水:“我对象给我织的。”

  “对象?”那工友还以为听错了,声音拔高了几个分贝,“你什么时候谈的对象?是县城里的女孩子吗?”

  其他人也被吸引了,目光灼灼地盯着魏烨林。

  要知道魏烨林可是厂里丈母娘眼中的热门女婿啊,小伙子虽然是乡下的,但年龄不大,长得也好看,人也争气,家里还没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

  不要说他们厂里了,就连附近的几个厂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盯着他呢?

  这一直没对象的人忽然鸟不悄声的有了对象,顿时让整个车间都沸腾了。

  所有人都竖着耳朵想听这是何方神圣就这么拿下了眼前这位。

  也不怪大家好奇,因为平时魏烨林这小伙子对所有女孩子都不假辞色,都没见过和哪个女孩子走得近一些。

  魏烨林嘿嘿一笑:“我对象是下乡的知青,家在海城。”

  “海城啊!”大家瞬间悟了,难怪能把这小子收入囊中。

  海城那可是大城市,从海城来的知青也不知道长啥样。

  一瞬间,大家对林筠漫充满了好奇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这位知青的庐山真面目。

  魏烨林倒是不管那么多,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便又端着水缸子优哉游哉出去了。

  而在家里的林筠漫闲的都快长蘑菇了,这几天天气太冷,俞婉婉和薛小雨都懒得出门。

  谢蕴也不知道在房间里捣鼓什么东西,林筠漫一个人看了两天书就看不进去了。

  初中的课本已经翻过去了一半,基本都会,现在也没有看书的兴趣。

  她现在空间里只留一小块地方用来种小麦和稻子,其他的都用来种猪草野菜和土豆红薯啥的,用来喂空间里的家禽。

  这些养大之后拿出去卖钱可比庄稼值钱多了,所以她只要种一些自己和牛棚够吃的就行。

  躺床上翻来翻去,忽然目光飘到了糊墙的报纸上。

  眼睛眨巴了几下,脑海中灵光一闪。

  对了,她是不是可以尝试着写一些文章投到报社,如果能被选中还可以拿稿费。

  当然如果没选中也不要紧,她也不是靠这个生活,就当消磨时光了。

  说干就干。

  林筠漫一个鲤鱼打挺想从炕上翻起来,没想到翻一半就差点闪了腰。

  泄了力摔炕上,休息了一下乖乖的从炕上爬起来,将小炕桌从地上搬上来,拿出纸笔就开始构思。

  现在写文章不像后世,有很多的限制,要考虑诸多的因素,否则只会被人家报社关小黑屋。

  既然关于政治的不敢触碰,那就不写不就好了。

  想到当下的时局,林筠漫考虑再三决定从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入手。

  这也不难,她身处乡下已经基本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写一篇歌颂劳动人民的文章应该没错吧!

  在脑海里大概过滤了一遍,然后洋洋洒洒的开始写了。

  这一写直接就忘记了时间,直到薛小雨敲门的时候才回过神来,一抬头发现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漫漫,出来吃饭了。”

  薛小雨在外面有些担忧的问道,这丫头一直到现在都没声音,不会是出啥事了吧?

  林筠漫伸了个懒腰,从炕上溜下来打开房门:“不好意思啊小雨,我一下子没注意时间。”

  看到林筠漫没事薛小雨才松了口气:“你没事就好,赶紧吃饭吧!”

  “好,今晚我刷碗。”

  晚饭是谢蕴做的,一共三道菜,韭菜炒鸡蛋,醋溜白菜和红烧土豆。

  “阿蕴你手艺真好。”林筠漫吃了一口醋溜白菜,有些嫉妒,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菜她也能做的比自己好吃?

  谢蕴浅浅一笑:“你觉得好吃就多吃一些。”

  “嗯嗯。”林筠漫又扒了一口菜塞进嘴里,口齿不清道,“阿蕴,你可以试着向报社投稿,如果能被刊登,还能有一笔稿费。”

  谢蕴怔了怔,这一点她倒是没想过。

  不过,好像可以试一试。

  薛小雨若有所思道:“我记得报纸上面会有一些小说啥的,他会分成好几期,每一期的报纸上登一些。

  我记得我以前就看过几部小说,别说还挺好看,每一期报纸我都会买回来。”

  她家里条件还行,爹娘也不重男轻女,所以她会有一些自己的零花钱,买一些小东西还是比较自由的。

  “对啊小说。”林筠漫恍然大悟,“还可以写小说。”

  她把这一点给忘了,如果写文章有点困难,那小说相对来说难度稍微低一些。

  谢蕴也动了动心思,下乡的时候带来的钱一直在减少,每年挣得工分刚好够自己吃,根本没有多余的工分来兑换钱。

  这样的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她不能一直坐吃山空。

  “可以试一试。”谢蕴给予肯定。

  “好呀好呀!”薛小雨欢呼,“你们写出来一定要告诉我,我去看。”

  林筠漫失笑:“我们才刚开始说,还没动笔呢!”

  薛小雨举起拳头信誓旦旦:“你们一定会写出来的。”

  这下连谢蕴都忍不住笑出声:“你倒是对我们有信心,万一写不出来咋办?”

  薛小雨摊摊手:“写不出来就写不出来呗,哪有那么容易上报纸,登上去就是你们厉害,登不上去也没啥关系。”

  晚上,林筠漫又趁着夜色给牛棚送过去了一些白面和大米,还有一条腊肉和五斤新鲜的肉。

  新鲜的韭菜和小白菜也带过去了一些。

  她在自己的房间里放了几个木箱,现在也长出了一些绿色的菜,刚好可以用来掩人耳目。

  腊肉都是她在空间里做好的,别说味道还不错。

  “漫漫,我们这里也有一些吃的,虽然吃不饱但也饿不死,你一个女孩子也不容易,不用每次带大米白面过来。”

  林正坤和郑彦珺担心女儿去做危险的事情。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如果因为他们的关系让女儿出事,这绝对是他们接受不了的。

  林筠漫摇摇头,拉住郑彦珺的手说道:“放心吧爸妈,我不会出事,我在供销社认识了一个小姐妹,这些东西都是她帮我买来的,只是价格稍微贵了一些,我自己是不会去黑市的。”

  她也没说谎,的确不去黑市晃荡。

  郑彦珺这才稍微放了点心:“那你身上的钱够不够?”

  “够了够了。”林筠漫连忙点头,“我说当时家里的钱都被我带出来了,本来应该给你和爸的,但是现在你们也不适合拿着钱,就先放我这。”

  “放你那吧,不用给我们。”林正坤发话了。

  当下钱算什么,只有保住命才是最重要的。

  听到林筠漫不去黑市,不止林正坤两口子,就连牛棚其他人也松了一口气。

  “对了爸妈,我跟你们说件事。”林筠漫脸上浮起一抹薄红,“我谈对象了。”

  “谈对象了!”陡然听到这个消息,林正坤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好几个分贝,“谁?哪的人?多大了?”

  林筠漫:……

  郑彦珺也被吓了一跳,一巴掌拍到林正坤的胳膊上:“你小点声,是怕别人听不见吗?”

  林正坤很委屈,他被吓到了好不好。

  自己从小养大的小白菜就被不知道哪里来的猪拱了,他这颗老父亲的心简直像是被泡在了酸水里。

  压抑着怒气问道:“漫漫,那个男人是谁?”

  林筠漫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些想笑,她爹这一副语气好像是在抓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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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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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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