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熟的两人聚在一起,往往开头就是:
“哎,那事你听说了吗?”
“何止呢,我亲眼看见的,那光天化日激烈的,啧啧……”
逐渐的,便有人把张军打死三个老婆的事迹翻出来,人们顿时了然,怪不得这家伙娶了几个老婆没生下一个孩子不说,老婆还都被打死了。
高翠想到晚上来家的大儿子,还有大儿子已经确定好的工作,高兴的拿出珍藏已久的粮票,打算去供销社买半斤儿子最喜欢的糕点。
不过一路上街坊邻居的眼神怎么奇奇怪怪的?
高翠警惕的看着这些人,该不会,是想通过自家的关系联系上张队长,让他安排工作吧?
那可不成,若是哪家的闺女比然丫头好看,那张队长指定反悔了,那大儿子的工作不就泡汤了。
她顿时脚步匆匆的赶到供销社,一路上理都没理那些欲言又止的邻居,买了半斤桃酥就赶回了家。
街坊邻居们同情的看着这个脚步匆匆的女人,忍不住叹息:
“唉,高翠也是命苦呀。”
“是啊,没想到林海是这样的人。”
“哎,你说林海既然这样,那高翠的两个儿子莫不是……”
“你是说,那俩孩子不是林家的种?”
……
公社领导很快得到了这个消息,顿时大发脾气,直接革了张军的职,这种作风不正的人当民兵队队长,岂不是坏了风气。
屠宰场那边,也很快把林海这个临时工开除,以免影响到屠宰场的名声。
在张军和林海沉睡在医院时,高翠沉浸在美梦中时,现实中已经天翻地覆。
而林娇娇,此时已经找到了书中的男主角,郑建国。
她藏在墙角,等郑建国走过来时,猛的跑过去,哎呦一声,扑在了他的身上。
把毫无准备的郑建国扑的一个踉跄,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
郑建国一脸茫然的扶着怀里的女孩,看着她紧闭的双眼陷入了沉思,这是碰瓷呢?还是碰瓷呢?
林然转过墙角,就对上了搂搂抱抱的两人,不由后退一步。
郑建国顿时手一松,举起手道:“兄弟,我可没干坏事,是她碰瓷我的。”
您老那一套可千万别死在我身上啊,孩子还小,承受不住呀。
林然挑起眉梢,看了眼啪叽一声摔在地上,忍不住皱起脸的林红。
“你没干坏事,怎么怕成这样?”
郑建国顿时脸色一白,连忙摆手道:“别别别,别这么快就定我的罪,我真是无辜的。”
林然见他怕成这样,不由笑了两声:“行了,开玩笑呢,没事你就走吧。”
郑建国如同劫后余生,也顾不上管地上的女孩,拔腿就跑。
开玩笑,他怕自己再不走,落得跟张军一个下场。
“行了,人都走了,起来吧。”
林娇娇顿时气哼哼的坐起来,瞪了林然一眼:“你谁呀?要你多管闲事!”
她揉着自己的胳膊嘟囔道:“疼死我了,这男主也太不怜香惜玉了吧!”
林然眉头一动,男主?
不等林娇娇反应过来,她又开始了老套路,一把迷药撒了上去。
林娇娇恢复意识的时候,便感觉自己被捆在了一张椅子上,眼前蒙着黑布。
她顿时吓得脸色发白,声音颤抖的问:“谁?是谁?你想做什么?”
黑暗让她的听觉无限放大,她仿佛听到了铿锵一声,如同金铁交击。
有冰凉尖锐的物体抵在她的脸上,一个不辩男女的声音问道:“来跟我聊聊你的来历吧。”
“什么来历?”林娇娇哆嗦着嘴唇,小心翼翼的道:“我叫林红,家里住在秀水大队……”
“不是这个。”
那声音不耐的打断了林娇娇的话,随即她感觉脸上一疼,似乎脸是被划破了。
“我要你交代的,是你身体里这个灵魂的来历。”
“告诉我你的名字,来自哪一年?这本小说讲的又是什么?”
林娇娇顿时骇然失声:“你也是穿越的!”
“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把我想知道的说出来,不然我就把你的脸划花了,扔到张军家里去。”
“你应该知道张军这个人吧?他可是荤素不忌,只要是女的,都能下得去手。
“等你成了他的老婆,下场,你自己也应该清楚。”
那声音不紧不慢,还带着笑意,林娇娇却越听越害怕,身体抖得像筛糠似的。
她颤抖着声音问道:“我如果都说了,你是不是就放我走。”
那声音似乎笑了一下,冷冷的道:“你有资格和我谈条件吗?老老实实的说。”
“还有我最好提醒你一下,这本小说的剧情我也知道一部分,只是知道的不全。”
“你最好不要瞎编乱造,让我发现你说一个谎,就在你脸上划上一刀,可要小心你这漂亮的小脸蛋了。”
林娇娇恐惧的咽了下口水,放弃了心底胡编乱造的想法,老老实实的,把自己知道的所有剧情说了出来。
这本小说叫做《六零娇宠日记》。
女主角是林然,男主角是郑建国,故事开始在1963年的秋季。
女主因为在家里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干大量的活,身体虚弱。
在一次进城后晕倒在男主面前,被男主送去了医院。
两人就此相识,对女主一见钟情的男主,回回都在女主进城时塞给她一块饼,一个红薯,好让自己喜欢的女孩能吃顿饱饭。
男主郑建国原本是城里的一个混混,不过是烈士遗孤,家里又没有长辈,从小在公社各个领导的支援下长大,和公社各个领导干部也算是混了个脸熟,关系人脉广阔,便以此做起了生意,挣下了不菲的家资。
两年后,男主敏锐的察觉风向不对,放弃了参加高考,拿了个高中毕业证就靠关系当了工人。
有了稳定的工作,他便向女主家里提亲,娶到了心爱的女孩。
两人从此甜甜蜜蜜,日子过得极为惬意。
十来年后改革开放,男主毅然决然的辞职下海,带着女主和他们的两个孩子去了南方闯荡。
这本小说的下半部分,便是男女主在南方的奋斗日常,最后结尾时,男主已经家资亿万,成了整个南安省的首富。
郑建国那小子居然是男主角?
而原主居然是女主角?可原主不是在前几天就一命呜呼了吗?
林然不免疑惑,女主角都在故事开始前完蛋了,这故事到底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难不成这并不是真正的小说世界,而是什么平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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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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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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