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捧红的顶流天王>第112章 漂国遇余晖
  林风的于歌队在表演完后节目组就没有再限制他们的出行。节目组还通知他们这一轮过后还有三天的休息时间,林风便打算跟兄弟几个骑车前往漂国的一些地方游玩。

  漂国的综合国力很强,几乎在紫璇星排名第一。

  在城市里一座座高楼大厦林立而起,显现出一片热闹景象。现代的钢筋水泥覆盖了一切原野的踪迹,显现出人类文明的厚重感。

  但几人见惯了城市里的景物,在开车逛了一圈后便失去了兴致。

  “这漂国也没什么好看的啊,跟京都差不多。”任曜说着,想要打开车窗透口气。

  “小五别了,等会被这里的粉丝认出就走不脱了。”林风说道。漂国的粉丝在紫璇星是出了名的狂热,动作张扬就算了,有些粉丝太过狂热,甚至会潜入到漂国明星的家里,让人想想就汗毛炸立。

  身在异国他乡,他们不能完全保证自己的安全,只能多注意一点。

  “哎,当明星其实也不是那么的好。”任曜说道。

  “我觉得挺好的,演演戏,也不用做什么苦力,就能得到不错的收入。”开车的北易飞说道。

  “你们看,那个是谁?”傅正到了街边两个人走着:“是余晖姐!”

  余晖,当初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回去漂国完成她更进一步的学业。但是以她的家世并不需要她有那么高的学历,反而需要她早点熟悉兴华娱乐的各项事务。

  如今余晖的旁边,不知站的是什么人,漂国人样貌,与她挺亲近的。两个人说说笑笑,丝毫没有意识到与她相熟的几人坐着车与她擦肩而过。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车内的几人霎那间沉默了,他们大概知道林风跟余晖的事情,曾经他们也以为余晖能成为林风的女朋友。

  林风只能下意识地忽视,曾经他想要的是一种感觉,但随着他名气的增长,那种感觉已经越来越难找到了。

  如果忽视这种感觉的话,余晖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但是却不是林风要找的。如果她选择了其他人,林风也没有理由去打扰。

  那自己来漂国的意义是为了什么,真是为了那本来就多的荣誉吗,还是为国争光?

  也许都有吧。

  ……

  《紫璇星歌王大赛》第三轮继续进行着。

  但是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比赛。

  以前的于歌队最大的优势是林风的创作能力,唱功仿佛是他们的硬伤一般,但是自从陈晨阳唱完《歌剧2》后大家都知道了如果林风围绕着陈晨阳写歌那唱功也是顶尖级别。

  陈晨阳天生的嗓子是所有歌手努力一生也不一定能达到的目标。

  那这样第三轮乃至后面的第四轮、第五轮,谁敢与于歌队争锋?

  ……

  “林风厉害!”

  “陈晨阳才是于歌队第二个大腿。”

  “这首《歌剧2》直接把我唱麻了。”

  “呜啊啊啊~”

  “天王队怎么也想不到林风打败他们的不仅仅是强大的创作力,还有唱功。”

  “唱功可是天王队最大的依仗啊。”

  ……

  在第三轮节目播出完后,选手们得到了三天的休息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选手们长期为了创作好歌曲经常睡眠不足,节目组也是为了选手们的健康考虑。

  这三天里,林风并没有选择外出放松心情,而是在节目组安排的房间里静静地弹着钢琴。

  他弹的是《梦中的婚礼》,指尖上洋溢出那种梦幻而又伤感的旋律,与他此时低迷的心境融合在一起,仿佛在浮动着他心中的不愉快。

  那么欢快的旋律,该隐藏着多少痛苦。

  ……

  弹钢琴是林风除游戏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他总是会在心情波动变化时用音乐去平静。

  但他也没想到,《紫璇星歌王大赛》第四轮会和钢琴有关。

  节目组并没有开一期直播让主持人去读第四轮的题目,而是通过文字的形式告诉了二十一支队伍以及世界上所有关注节目的观众。

  “在世界上,有一样乐器对世界音乐发展有着很特殊的意义。曾经音乐人被称作卖艺之人,在紫璇星地位不高,但是钢琴这个最初始的贵族乐器却让人开始对音乐心存崇拜之心,并逐渐演变为如今紫璇星对音乐的重视。

  在钢琴领域,钢琴名曲堂七十六首世界名曲是紫璇星音乐的根基之一,以此为衍生创造了紫璇星对于音乐的品位。

  那么,请各队以钢琴名曲堂任意一首歌为源泉创造一首歌曲。

  要求:1.伴奏和钢琴曲重合度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2.符合社会底层实践;3.歌曲主唱为一人。

  时限:七天。”

  ……

  “我没看错吧,钢琴名曲堂?”

  “这是节目组见林风稳赢,打算让林风尽情发挥?”

  “钢琴名曲堂第七十六首,《梦中的婚礼》作者:林风。”

  “刚去听了《梦中的婚礼》,为什么我追的明星写了一首钢琴名曲堂歌曲我竟然一点不知道。”

  “差点错过一首好曲子。”

  “林风从出道以来热搜太多了,很容易让人忽略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把林风的作品放在一起真的太震撼了。”

  “《起风了》、《梦中的婚礼》、《晴天》、《我是如此相信》、《不为谁而作的歌》……《仙剑奇侠传》……《三体•地球往事》……”

  “太长了,作为林风出道时就在的老粉,我无数次被震惊,如今总是少了那一份期待感了。林风的作品永远不会让人失望,准备好迎接就好。”

  “一股压抑感。”

  “文娱之神可不是白叫的。”

  “这一轮对林风的优势太大了,不说林风名曲堂的作品《梦中的婚礼》,就是题目本身也是朝着创作而去的,论创作,谁能比得过林风?。”

  “节目组已经明目张胆地偏心林风了。”

  “也不是偏心吧,是林风实力太强,会的东西太多了。”

  “还有陈晨阳补足了于歌队相较于天王队唱功这一短板。”

  “节目组要怎样做才能让林风输?”

  “一直很喜欢《梦中的婚礼》,期待它的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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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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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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