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捧红的顶流天王>第3章 专辑《青春》
  很快,葛超写下一篇名为《起风了,专属于青春的乐章》的文章。

  “葛超竟然推歌,这碗饭吃的。我直接拉黑。”

  “这首歌我刚听,直接封神。”

  “封神不至于,不过确实好听。”

  “很有触动,歌词写得不错。”

  “已白嫖三十次,确实顶呱呱。”

  ……

  起风了的下载量不断飙升,二十万,三十万,在二号晚上七点达到三十五万的下载量,位居月榜第十三。

  在月榜前面的歌手,三位高级歌手,九位正式歌手,他们都有着一定的粉丝基础,下载量自然高。

  不到一天,下载量就高达三十五万,一成的利润直接让林风赚了三点五万紫币。

  不过每天的下载量都会递减,除非让这首歌的知名度进一步扩大。

  钱桦走到看数据的二人面前:“这首歌比公司想象的要火。易飞,现在公司对你有两个安排,第一,两天后参加音乐卫视的一个舞台,宣传起风了这首歌。第二,公司会为你量身定制一张专辑,名字叫青春,起风了作为你的主打歌。”

  北易飞点了点头。

  林风问道:“钱经理,这张专辑能让我帮他写吗?”

  “如果你写的歌质量高就行,而且时间要快。”钱桦没有拒绝:“你这两天要写出另一首主打歌,并且公司会安排易飞拍这两首主打歌的mv。专辑暂定是七首歌,音节和青春的青相近。另一首主打歌在一个星期后上架,剩下的五首在十月一号同时上架。”

  新人的第一张专辑不需要太多歌,否则就会被专辑的主题限定。虽然是专辑,但歌曲同样会以单曲的价格卖出,专辑只是为了捆绑销售。んτΤΡS://Www.sndswx.com/

  林风想了一会儿,说道:“老二,先去练歌吧,明天早上录。我明天想回一趟家。”

  “你那么快想好了,是已经写好的歌吗?”北易飞问道。

  “嗯!”林风点了点头。

  “好你个老三,会写歌也不早说,瞒着我们大伙。你等着宿舍正义的审判吧!”北易飞笑道。

  他之前从来没想过会以月榜前二十的成绩出道。而且起风了真的只会止步于十三名?

  林风回了北易飞一个笑容,只是这个笑容有些勉强。

  虽然心情低落,林风还是要把北易飞的出道专辑做好,这张专辑挣得钱是癌症治疗费用的来源之一。而且癌症后续的调理费用也要不少,看来一张专辑并不够。

  在林风的计划中,北易飞的第二首主打歌是《晴天》。

  青春,主打质量,林风很快就想起了周杰伦的这首歌。它不仅讲的是青春,更是林风曾经的青春啊!

  两人的练歌与录歌都非常顺利,北易飞对唱歌十分有天赋,林风弹唱了一遍后他就能顺利演唱,再加上林风根据记忆中的周杰伦版本进行纠错,很快便录好歌进行编曲。

  林风完成了这些后便购买机票回到青邑镇。

  这里,是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

  不像小说里说的半路穿越,他是从出生起就带有前世记忆。

  父亲林始,从小失去双亲,所以他从小就对林风溺爱,在能力之内要什么给什么。

  母亲秦雅是一个很温柔的女人,口口声声斥责林始溺爱,实际上连家务都不舍得让林风做。

  若不是林风有着前世记忆与强大的记忆力,在两人的溺爱下,根本不可能考上华国最好的大学。饶是这样,他也成为了京都大学得过且过,沉浸游戏世界的咸鱼。

  林风来到病房,看到骨瘦如柴的父亲,泣不成声。

  林始看着儿子,想打个招呼,却说不出声。

  “你爸看着严重,实际上刚过了化疗的第一个疗程,都是这样的。”秦雅拍着林风的肩膀,眼眶红润。

  “我知道。”林风振作自己,安慰秦雅:“现在医疗发达,癌症治愈率接近百分之百,只要按着疗程走就好。”

  “嗯!”

  “妈,我发给你的三十三万不要省,该治疗的治疗,该吃喝的吃喝,我写歌能挣到钱的。”林风生怕母亲省钱亏待了自己。

  秦雅挤出了一个笑容,看得林风心疼。

  在后续的询问中,林风了解到父亲的病有十二个疗程,每个疗程一个月,花费二十五万左右,共计三百万。术后还有三个休养疗程,每个疗程十万。再加上每个月的生活费,他一年加三个月的时间必须挣够三百六十万紫币。

  不过他对钱并不怎么担心,而是担心父亲的身体。

  哪怕治好,他的身体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强健。

  这不禁让他想起了以前他对爸爸的忽视,曾经的他,虽然在成绩上是父亲的骄傲,但他沉迷游戏,有时候父亲喊他都不会应。

  如果他对父亲重视些,是不是就能早点注意到他的病情?

  林风陪着父亲过了两天。

  到了晚上七点,他把病房的电视打开,调到了音乐卫视。现在是音乐卫视的热歌演唱频道,第一首歌是金牌歌手蔡相林的歌我的喵喵喵,直到如今依旧占据月榜第一。

  蔡相林是一个当红歌手,唱功不怎么样,但长相俊美,有一大批颜值粉。再加上我的喵喵喵歌词不行,却有着极其洗脑的旋律,所以下载量依旧是本月第一。

  唱完过后,便听到主持人的话语:“感谢蔡相林精彩的演唱,接下来是本月月榜第二的歌曲。他的歌手只是一个未出道的歌手,但歌曲却已经传遍华国。有请北易飞和他的歌曲《起风了》。”

  此刻的北易飞,发型精致,穿着西装,拿着话筒,眼神中似有回忆。

  帅气的长相极其吸引眼球。

  明显听到现场观众的惊呼声。

  而此时他清润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

  “爸,妈,这是我写的歌。歌手是我的室友。”林风邀功似的对二人说。

  “这歌真好听。”秦雅已经听了很多次,但依旧无比喜爱:“还有这小伙子,长得真俊,就比风儿差一点点。”

  “差……得远……呢!”林始吃力说道。自己的孩子在他眼中是最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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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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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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