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80,糙汉知青叼我回家>第134章 她的黑马王子
  收拾了死老太婆,姜小悠的心情很好。

  在供销社花起钱来一点也不手软。

  “同志,你要的是这个吗?”

  “对,暖壶来两个。”

  供销社店员一向对别人都是爱答不理的,但是看到这个小姑娘花起钱了这么痛快,也收起了慢待的心思,热情的给姜小悠拿起东西来了。

  姜老二和张淑芳极少来县里。

  就算是来,他们也只敢在供销社和百货大楼外面转一圈,也算是在里面逛过了。

  听说里面的店员眼睛都长在天上,从不拿正眼瞧人的。

  他们这样的泥腿子进去,是要吃人挂落的。

  他们在外面瞅了几眼,回到村子里也能跟别人吹牛了。

  那供销社里的新来的自行车真好看啊,又高又大的……

  没想到现在,他们竟然托了女儿的福进来了。

  而且这店员的眼睛也没朝着天上看啊。

  张淑芳甚至觉得,以后她自己一个人,也敢进来买东西了。

  姜小悠买了一些必需品之后,又准备给大家置办床单被褥。

  张淑芳听到姜小悠要买这个,马上拦着不让姜小悠再乱花钱了。

  “家里都有,你买这个干嘛,这得花多少钱啊,我们到时候拿过来就好了。”

  姜小悠道:“娘,你忘了,林教授说他们勘探队的人马上就过来了,到时候我们搬到城里来,他们还要借住我们的房子。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家里的床单被褥你还能拿走了?”

  那确实不能带走了。

  要不然林教授他们怎么住啊。

  张淑芳不再拦姜小悠,让她看着买。

  就是心里暗暗记下价钱,这些钱他们以后要努力工作,早点给黄三和闺女还上。

  等把东西置办了个差不多,就一大中午了。

  买的东西太多,姜小悠还找了一个拉三轮的帮忙把东西拉回了家。

  等回到家,东西还没来得及归置,黄三就过来叫他们吃饭了。

  这是黄三第一次见姜小悠爹娘,但是张淑芳和姜老二却早就知道了黄三。

  这个给他们借了那么多钱的热心小伙子,多好的孩子啊。

  听小悠说这孩子父亲早逝,母亲又再嫁了。

  再嫁之后还不管他。

  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不管他了呢?

  真是狠心的女人啊。

  姜老二和张淑芳看着黄三的目光又慈祥了几分,心道,等以后搬过来,一定把这个好孩子,跟自己儿子一样好好心疼。

  吃完饭过去规整屋子。

  姜小悠一边收拾屋子,一边夹带私货。

  锅碗瓢盆她除了买了两个大锅,其他的东西都买的很少。

  然后她趁着没人注意,往碗柜里放了一叠碗筷。

  又从空间里拿出油盐酱醋,各色调料放在灶台上。

  然后走到楼上,把自己空间里软和的被褥拿出来,趁她娘在铺别的床,把里面的被褥都换了个遍。

  供销社里硬邦邦的棉花被,怎么和这个比。

  她空间里的被褥都是蚕丝的,防潮柔软,在南方的天气用起来是最舒服的。

  姜小悠做完这些再把换下来的被褥收进自己的空间。

  一出移木接花的好戏就做成了。

  这是她前段时间想到的办法。

  小宝每次睡她的床,都说比自己的舒服多了。

  然后姜小悠才想到了这个办法。

  反正大家都不怎么注意被褥里面的东西是什么。

  说白了这个年代的人,他们就没有这个概念。

  所以她就悄悄的给家里所有人的床铺来了一个大换血。

  就连沈良辰的床铺都被她改造过,谁让沈良辰是她心尖上的人呢?

  收拾完屋子,姜小悠就和沈良辰也没急着走,带着她爹娘又在县城里转了一圈,认了一下路。

  后面就是他们自己来上班了。

  也不知道杨工要在桂花村待多久,他要是不走,她作为助理,也得跟着他待在桂花村。

  可就是只能她爹娘自己住在城里,自己去上班了吗?

  认了路之后,姜小悠又带着他们去供销社一人买了一套合身的衣服。

  本来,张淑芳和姜老二说什么都都不要。

  沈良辰笑眯眯的劝道:“姜叔,婶子明天你们就要上班了,到时候穿的整整齐齐的去厂里多敞亮啊,这是小悠的心意,你们可千万不要拒绝了。”

  姜老二和张淑芳这才收下了。

  对啊。

  明天就要上班了,穿的体体面面的去上班。

  不能丢女儿的脸。

  等到要回村的时候,姜小悠才猛然发觉他们只有一辆自行车好像不够了。

  早上是姜小悠和她爹娘一起走过来的。

  因为沈良辰自行车带的东西有点多。

  姜老二和张淑芳的一些衣服和用的东西啥的乱七八糟的收拾了一包,就让沈良辰骑车先带过来了。

  这会,怎么回去就成了一个问题。

  姜小悠盘算,要不,让沈良辰带着她娘先回去。

  她娘好像还没坐过自行车呢。

  咦——

  沈良辰呢?

  姜小悠忽然发现一直站在自己身边的沈良辰不见了,再看看他的自行车却在原地。

  就在姜小悠左顾右盼的时候,沈良辰从供销社里面推着一辆自行车出来了。

  “小悠,这个送给你。”

  姜小悠看着满脸羞涩笑意,英俊的过分的大男孩,忽然觉得他特别像白马王子。

  不!

  是黑马王子。

  那个马就是自行车。

  他就是她的黑马王子啊。

  他竟然给自己买了自行车。

  这竟然送她这么贵重的礼物。

  姜小悠感受到了来自沈良辰的强烈爱意,直到骑上自行车,拉着她娘走了很远,嘴角的笑意都没消散下去。

  ——

  姜老太许久之后才从巷子里醒来。

  她全身酸痛,尤其是头上疼的她忍不住尖叫。

  她过来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自己出了什么事。

  糟糕。

  她的翡翠戒指呢?

  姜老太来不及管自己头上的伤,赶忙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结果那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摸到!

  她的钱,还有她的戒指都没有了!

  是谁?

  是哪个混蛋暗算的她?

  对了,肯定是黑市的人。

  只有他们知道自己身上有这些好东西。

  老头子以前一直告诉她,财不外露,财不外露。

  所以这些好东西他们都是悄悄的藏起来的。

  可是这次,她是不得已才外露了财啊。

  怎么就被那些混账盯上了呢?

  造孽啊!

  天杀的混账们!

  这可让她怎么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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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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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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