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成为了饿狼杀游戏的羔羊>第367章 帅哥的魅力
  叶绯然道:“我喜欢和年轻的小哥哥一起看电影。”

  “我不老。”封群强调。

  叶绯然道:“你比小宋老好几岁,女人八十也喜欢小哥哥。”

  宋明寒点头,觉得然然的喜好太棒了。

  封群满脸黑线,周身散发出来的气场,简直能把人给冰封。

  在场的两个人,都不怕他。

  所以,无论他释放出多少压力,都没有半点作用。

  电影开始了,一开场,就是一个人的舌头被拔掉了。

  气氛渲染的非常到位,配上音乐和演员的演技,叶绯然的确是吓了一跳。

  但是她没有尖叫,也没有和宋明寒想的一样往他怀里钻。

  而是对宋明寒道:“你看我们的饿狼杀,是不是也可以渲染一点这种恐怖的气氛。”

  “当然,饿狼杀本来就是人性最黑暗的一面。”

  在宋明寒眼中,叶绯然那是什么都好,说什么都对。

  封群看着他俩交头接耳,脸色一直阴沉。

  虽然没说话,但是一双耳朵却竖着,生怕这两人背着他说什么悄悄话。

  一场电影看完,已经是十点半钟了。

  毒蛇道:“好饿呀,这个广场有超级多吃的,我们去吃烤鱼怎样?”

  “好。”叶绯然跟着宋明寒走,封群跟在后面。

  叶绯然回眸道:“封总,你不是不吃外面的东西吗?”

  封群道:“你们吃,我去付钱。”

  叶绯然:“……”

  宋明寒:“我们吃得起饭。”

  封群:“我一个电话,就能让你们吃不上饭。”

  叶绯然想了一下,封群的确有这个本事。

  他要一个电话,让广场停电,还真没辙。

  她和宋明寒道:“要不我们就吃一点亏?”

  宋明寒点头,“好吧,我太吃亏了。”

  几人去了烤鱼店,叶绯然点了最贵的,没办法,吃了亏,总要吃好一点。

  这个烤鱼,是带着烤炉的,上桌了,还烤着。

  很大一条,叶绯然夹了一筷子吃了,“很好吃,这个皮都烤得很美味。”

  宋明寒夹香菜吃,“哇!这个香菜,味道太好了。”

  封群道:“香菜吃多了,阳痿。”

  宋明寒僵了一下,然后一本正经道:“我年轻,不怕,封总这个年纪,的确是不能吃。”

  天知道,封总只比叶绯然大一岁。

  但是某些时候,在情敌面前,哪怕是大一天,也是输了。

  叶绯然看着封群铁青的脸色,心里居然有那么一点点痛快。

  叶绯然打了一个是手势,把服务员叫来。

  “给这位先生一杯果汁。”

  服务员颔首,就去准备果汁了。

  封群脸色这才稍微好看一点。

  然然还是关心他的,怕他口渴。

  叶绯然道:“你请客,不吃饭,一直盯着我们,太尴尬了,给你点一杯,也算是你吃了,我们才吃的心安理得。”

  吃饭了饭,离开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半了。

  宋明寒道:“谢谢封总请我们吃饭,我送然然回家。”

  叶绯然对着封群挥手,“再见。”

  “你晚上不加班了?”封群知道,然然这些天晚上都忙到深夜的。

  叶绯然道:“封总,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有钱了,你比周扒皮还周扒皮,万恶的资本家,剥削主义者。”

  封群莫名其妙的被嫌弃了,还被取了一大堆名字。

  叶绯然说完,就上了宋明寒的车,两人扬长而去。

  封群站在冷风中,如今已经是深冬,寒风呼呼的往脸上拍,从头凉到了脚。

  他想,他应该知足了。

  他已经把然然死死的套牢在身边了。

  叶绯然被宋明寒送回家,分开的时候,宋明寒再一次提起了歌的事情。

  叶绯然答应了,一周之内给他写好。

  她这个人是说话算话,雷厉风行的人。

  说干就干。

  这不,晚上回去,她就开始写歌。

  说实话,她真不会写歌,完全是为了任务,瞎写一通。

  翌日,就给宋明寒打了一个电话。

  “歌写好了。”

  宋明寒开心坏了,当天上午,就杀到叶绯然办公室。

  她把手书的歌递给宋明寒。

  宋明寒拿过来一看,歌名叫做《囚笼》。

  他没有问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继续往下看,看见她写的歌词。

  才知道这是爱的囚笼的意思。

  开头第一句,就是我拼了命爱你八年……

  他看完了,眉头紧蹙。

  这首歌,写出了一个女子对心爱求而不得最后放手的结局。

  其中的爱恨纠葛写的很细腻。

  “你不是给我写歌吗?这不是写我。”

  叶绯然道:“的确不是写你,但是,这个很符合你的深情人设,而我,也没办法去站在你的角度写出适合你的歌,你要是不喜欢,就算了。”

  她拿回来,就撕了。

  宋明寒慌忙抢救,才抢救回来,“谁说我不喜欢,我这就唱给你听。”

  他先哼了一边上面的曲谱,在唱一遍。

  这么四五次,他把旋律和歌词都记住了。

  叶绯然心里想,他虽然读书不行,但是在这方面的天赋,却是很了不起。

  宋明寒唱了几遍,很开心道:“这首歌的旋律太棒了,我觉得一定能火遍全世界。”

  叶绯然道:“我给你安排了一个节目专访,到时候,有个人才艺表演,你就唱这歌。”

  宋明寒很开心,“你陪我去吗?”

  “我太忙了,没时间去。”叶绯然遇见几个死也不肯签字拆迁搬家的。

  都是七老八十的老人,他们对自己的房子有感情了,不缺钱,死也不搬。

  “你是我老板,我第一次营业,你不去,我对着是谁唱歌?你给我写歌,还不让我对着你唱,你才是周扒皮。”

  叶绯然:“……”

  “我要跑拆迁的地方,好几家人不肯搬家。”

  她揉着太阳穴,苦笑道:“我已经被老人拿着扫把追着我跑了好几次了,这一次去,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准备好石头砸我。”

  宋明寒看着她身上干练的职业装,“你就是穿着这个去的?”

  叶绯然点头。

  “你穿这个,和封总一模一样,周身显示着我很有钱,我是企业家,我能用钱砸死你们。”

  叶绯然:“……”

  宋明寒继续道:“人家老百姓没钱,你把人家房子拆迁了,人家自然想要从你手里要更多的钱。”

  叶绯然点头,的确是这个道理。

  “换一身衣服,我跟着你去,让你瞧瞧,帅哥的魅力。”

  宋明寒自信的甩动长发,黑发如墨,柔顺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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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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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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