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明非几人看不到的角落,一个金发贵公子悄然离去。
“看起来一切顺利。”恺撒暗道。
他刚刚躲在这儿观看了路明非接机的全过程,为自己以后可能的“恋爱”积累经验。
是的,恺撒虽然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且年少多金,是女人心中的完美王子,谁看到他的样子都会以为他是情场老手。
路明非就想过他要是恺撒,估计后宫都修好几个了。
无他,不多修几个住不下那么多妃子。
可实际上恺撒还是个雏儿,心理和生理上都是。
他的初恋还在!
和那些“母胎solo单身狗”,还狡辩自己是“孤狼”的那些人不一样他是真正的“母胎单身贵族”!
恺撒虽然对每个女性——上至八十老妪,下至六岁女童,都能尽显绅士风度,做到完美的男人形象,可那只是从小培养的家族教养而已。
他至今还没有对任何一个女人动过心——恋爱方面。
不知道多少贵族千金、富家小姐对恺撒投怀送抱,甚至不求名分,只求一夕欢愉,可他都只是礼貌拒绝。
“恋爱要走心,不能像种马庞贝一样走肾,抛去外界的光环,只留一颗真心。”
恺撒默默记下从路明非那儿得来的经验,考虑着要不要自己下次隐瞒身份,抛弃外在的鲜丽,谈一场单纯且轰轰烈烈的恋爱。
那样的话,想必家族的那群老家伙表情一定会很精彩吧。
恺撒露出笑容,想到自己带着喜欢的女孩出现在他们面前,而这个女孩不是家族安排的对象……
有趣。
恺撒突然想要恋爱不是因为春天到了,又到了万物复苏(fq)的季节,而是家族想要给他安排相亲对象。
加图索家族的未来家主可以有很多女人,就像庞贝,可却只能有一个主母,了。
而那个主母,身份必须尊贵,才能配得上加图索家的荣耀!
可恺撒是任凭家族摆布的好宝宝吗?他的行事宗旨一直都是“家族不开心他就开心”。
所以对于这次相亲,他毫不犹豫拒绝了,来日本也也有这方面原因。
恺撒虽然决定要带一个女生回家族,可他不会随便找一个扮演自己的女朋友。
一是因为假的终究是假,必然会被拆穿。
二是他的骄傲不允许自己用“假的”赢得自己想要的。
所以他就需要找到一个真正自己喜欢的女孩,并把她追到手,当自己的女朋友。
这也是他热衷帮路明非泡妞的原因,实践才能出真知。
嗯,路明非实践,他出真知!
......
“老大!”
恺撒回过神,看着对自己挥手的路明非。
原来他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停车场,而且还走到了路明非几人前面。
陈雯雯几人吃惊地看着恺撒,这个像是雕塑活过来一样的意大利男人,散发着浓厚的男性魅力。
路明非喊他老大?他们认识?
“你好,美丽的小姐们,我是路明非的同学,恺撒。”
恺撒走上去打招呼,和煦的笑容配着金色的头发,让人如同沐浴暖阳。
真的认识?!
几人吃惊地看了一眼路明非,性格活泼外向的苏晓蔷最先反应过来:
“你好,我叫苏晓蔷,是路明非的同学。”
她大方地伸出手,若不是手掌微微颤抖暴露了她内心的紧张,还真的以为她很淡定。
“很高兴见到你。”
恺撒轻轻握住苏晓蔷的前半截手指,一触即分,在礼节方面无可挑剔。
“陈雯雯。”陈雯雯脸蛋微红,轻声细语。
恺撒虽然很帅,可其实先潇、楚子航也不差,她应该能免疫。
可恺撒是不同的——他的“帅”完全是长到了女性对男性的憧憬上,属于“想和他生猴子型”。
“你好,我是赵孟华。”
赵孟华伸出手,在心里疯狂喊着:“镇定,镇定,赵孟华!”。
可一点用没有,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被先潇和楚子航支配的时代。
这个男人太完美了,那种不加掩饰的张扬的男性魅力,让他自惭形秽。
恺撒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却没握手。
赵孟华面色一变,有些难看,忽然感觉到有人拉着自己的衣服。
“孟华,手,手......”陈雯雯声若蚊蝇。
赵孟华忽然反应过来,自己刚刚伸出的是左手,难怪恺撒没有理他。
恺撒耳朵微动,以他对坏境的敏感,陈雯雯声音再小也和在他耳边说话无异。
孟华?叫得这么亲密?
这个女孩叫陈雯雯,路明非暗恋的人好像就叫陈雯雯?恺撒眉头一挑。
“老大,我那辆好像装不下这么多行李,要不你帮我带个行李吧。”路明非说。
他刚刚正愁怎么把行李箱带走,本来劳斯莱斯空间是够的,可谁想到陈雯雯和苏晓蔷每人都两个行李箱
不过这其实挤一挤也能塞下,可还多了个赵孟华的一个。
“没问题。”
恺撒爽快地答应,布加迪威龙是跑车,空间很小,可多带一个行李箱还是够的。
赵孟华表情有些不自然,之前他以为路明非说有车只是吹牛,可看到恺撒,他不确定了。
“路明非,你开的什么车啊,不会是面包车吧?能带下我们这么多人和东西吗?”赵孟华试探地道。
但也许是习惯了嘲讽路明非,话说着说着就变味了。
“面包车?”恺撒问道。
他自诩对各类豪车了解颇深,毕竟自己的车库里停满了那些。
可“面包车”确实触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
路明非这时候再听不出赵孟华的阴阳怪气那就是蠢了。
他没理赵孟华,顾自走去,“车就在前面。”
其实他也想说出豪车的名字狠狠地打赵孟华那张恶心的脸,可是他——
不认识车!
车是恺撒买的,刷的是先潇给路明非的黑卡。
路明非在看到账单上那一串他穷极一生都无法赚到零头的数字后,就已经陷入了呆滞。
他以前觉得富人那么有钱一定没处花,可是这次买车他知道那些人把钱花哪了。
尤其是恺撒买车就像是买菜一样,不,比买菜还要简便。
因为恺撒买车从头到尾只说了三个词:“最好,最贵,立刻,”
不对,还有一个。
就是经理把他带到车前时,他说了句:“可以。”
路明非有点担心昂热知道他们这么挥霍,刷的还是他的卡后,老头会不会心脏病发作。
……
“就是这辆。”路明非停了下来。
“这,这,这是你的车?”
赵孟华瞪大眼睛,声音都尖锐起来。
漆黑的车身,如铁栅栏一样的车头,古朴典雅却又透露着奢华,尤其是那招手的小人……
“劳斯莱斯?不会是假的吧。”
赵孟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陈雯雯也是诧异地看着路明非,不再是恬淡的文艺女神的样子,眼神中多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是真的。”还没等路明非说话,苏晓蔷就开口了,“我爸也有一辆,和这是同一款,不会出错。”
这下赵孟华彻底哑火了,神情有些恍惚。
按理说劳斯莱斯落地也就一千多万,他家的资产过亿,不应该放在眼里。
可是资产过亿和拿出上千万买车是两个概念。
资产大多都是“死的”,不动产,真正能拿出来用的流动资金并不多,也就几千万。
这还要用作公司的备用金,不可能拿来买车。
他爸爸说等他高中毕业就买一辆保时捷送给他,不过最多就一百万出头的款式。
能开得起千万级别的车,起码资产过十亿,中彩票和暴发户另说。
“上车吧。”
路明非按了下钥匙,车门自动打开,后备箱的车盖也缓缓升起。
赵孟华内心最后的一丝奢望被无情击碎。
“还不错嘛,这个内饰我爸爸都舍不得弄。”苏晓蔷率先坐进了车,打量着内饰说道。
车内纯手工的毛毯与皮革给人最大的舒适感受,光是这一套内饰就不止百万。
“额,我也不知道,老大选的。”路明非挠了挠头,一副我不清楚,别问我的样子。
“路明非,这个车也是你老大的吧?”赵孟华突然眼睛一亮,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音量喊道。
这就合理了,我说路明非怎么能开得起这种车。
“不是,这是路明非的。”恺撒开着布加迪威龙缓缓过来,他听到了赵孟华的话。
他也看出赵孟华和路明非不和了,而且刚刚陈雯雯和赵孟华的小动作还被他发现。
本来这种小角色他是不屑于理会的,可为了路明非,他愿意给赵孟华这个荣幸,搭理他两句:
“我开的车也是路明非的,小玩具而已。”
恺撒从车上下来,微笑着给表情僵硬凝固的赵孟华心上又插一刀。
“路明非,恺撒!”
就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下,突然传来一声喊声。
“先潇?”路明非和恺撒齐声说道。
停车场的入口两个男人正向他们走来,一高一矮,一状一瘦,瘦的那个还背着一个长袋子。
几个眨眼,两人就走到面前,正是先潇和楚子航。
“你怎么在这?”路明非问,“还有楚师兄,怎么也在这儿?”
先潇这时候应该在酒店,而楚子航不是说和源稚生在一起吗?
他俩怎么碰到一起的,还出现在机场?
“没时间解释,我俩是来找你们的,快回酒店。”先潇说。
他的表情看起来很是着急,一旁默不作声的楚子航也眉头紧皱。
“啊,好好。”路明非见两人的样子也知道出事了,不敢耽搁。
“那个,先学长,楚学长,你们好……”
这时,陈雯雯开口打招呼,苏晓蔷也下了车,两人都低着头,有些害羞地看着他们。
哪个少女不怀春?先潇与楚子航就是仕兰中学所有女生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
只是他们对外人实在太冷淡了,根本无法接触。
除了路明非。
这也许也是路明非在学校不受女生待见的原因之一。
“嗯。”先潇答应了声,目光快速扫过两人。
如果放在平时,他也许还会客气几句,起码保持基本的礼貌。
可他现在实在没有那个心情。
楚子航就更加冷漠了,只是看了眼两人,然后就没然后了。
陈雯雯和苏晓蔷表情一滞,两人的态度让她们有些不知所措。
“学长,你们好,我是……”
赵孟华觉得是自己挺身而出的时候了。
“路明非,快点,我来开车,你去副驾驶。还有恺撒,你带楚子航,我们抓紧动身。”先潇打断了他的话,催促几人,看都没看他一眼。
赵孟华的脸色瞬间由黄变黑再变青。
“哦哦,知道了。”路明非立刻从驾驶座翻身去副驾驶。
恺撒也知道可能是出什么事了,没有墨迹,和楚子航钻进车内,布加迪威龙的咆哮声瞬间响彻整个停车场。
“上车。”先潇提醒还在发呆的陈雯雯几人。
“是。”
几人像是得到命令的士兵一样,迅速坐上车。
先潇在仕兰中学虽然很少和人接触,可待人还算是和蔼的。
现在这幅冷冰冰的样子就像是压着怒火的暴君,让人不寒而栗,心惊胆战。
“那个,好像多一个人,不够坐。”路明非说道。
本来他和陈雯雯三人刚好四个人四个座,可现在先潇来了,就多了一个人。
赵孟华拎着行李箱站在车外,有些尴尬。
“嘀嘀。”突然一阵车喇叭声音响起。
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几人面前,黑衣司机下车,“请问是赵孟华先生吗?”
“我是。”赵孟华点点头。
司机立刻微微躬身,“我是您预订的专车,接您去酒店的,请问就您一人吗?”
“好了,解决了。”先潇说道。
“我们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和赵孟华说话。
说完,劳斯莱斯就启动离去。
纯手工的匠人工艺让这辆有着贵族血统的车在行驶时几乎无声,给人最舒适的乘坐体验。
赵孟华看着逐渐消失的车尾,握着行李箱的手指因为过于用力而发白,一口牙都要咬碎了。
舞台还是那个舞台,可台上表演的小丑,竟然变成了他自己!
(好像没人在看这本书,写得确实拉。而且也挺忙的,自娱自乐,更新不固定,有时间就多写,没时间就少写,尽量不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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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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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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