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叔那人其实不坏,只是没啥本事,当年之所以才想抢了我的锦衣卫百户之位,是为了让他自己这辈子衣食无忧!”刘永笑了笑,像是局外人一般低声解释,“我辞了锦衣卫的差事,让他顶进来,刚好叔侄两个,也能解开当年的心结!”
“你今天的话,我就当没听见。等回头你想清楚了,再单独来找我!”陈永华却不肯听,皱着眉头低声吩咐。
虽然都叫百户,锦衣卫百户和大明军队中的百户,却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大明军队的百户,随着辽东那一连串败仗,已经越来越不值钱。包括福建水师的百户,如今只要找对了门路,花上三五百两银子,都能运作得到。
锦衣卫的百户,通常却只授予锦衣卫内立下过奇功的勇士,或者朝廷中的功臣武将之后,并且在其本人死后,还可以由子孙或者亲兄弟来继承。蜀南文学
大明军队中的百户,动辄就被拖欠军饷,甚至像福建水师这样,连续多年发不出军饷,靠着从屯户身上收那点儿可怜巴巴的田租和船租,才能养活一家老小。
锦衣卫的百户,自锦衣卫建立以来,却从没被拖欠过军饷。哪怕是锦衣卫最受排挤,连都指挥使马顺都被文官在朝堂上群殴致死的年代,都没拖欠过一文。(注:马顺,是明英宗时代的锦衣卫都指挥使,死于文官的群殴。)
所以,对于大明朝的普通人家,甚至中低级官员而言,锦衣卫百户,绝对是个含金量十足的金饭碗。
一旦端上,连续几代人的衣食前途都能够得到保证。而刘永,却只因为剿灭了海盗却不能记功,就把锦衣卫百户的职位让给了别人,未免有些过于冲动!
作为刘永的顶头上司,陈永华肯定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兄弟自毁前程。只可惜,刘永却丝毫不理解他的苦心,拱了拱手,继续郑重补充,““这件事,我已经想了很久了,还请陈兄成全。不仅仅是因为这一次的事情,早在去年底,我就想请辞了。只是迟迟没下定决心。”
“胡闹,把百户职位交给你叔叔,你和你的家人,以后喝西北风去啊?”陈永华怒其莽撞,瞪圆了眼睛呵斥。
“我在定海商行有干股,每个季度的分红,养活全家人绰绰有余。此外,我还在中左所(厦门)那边买了块地,每年能够收到不少田租。”刘永想都不想,将自己的收入情况如实相告。
“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让你去负责联络韩庆之!”陈永华恍然大悟,狠狠瞪了他一眼,低声抱怨。
他知道刘永说的是实话,因为他自己,同样在定海商行有干股,非但当初投入的本金早已归还,并且每个季度还能拿到一笔不菲的分红。
刘永跟韩庆之关系不错,这一年多来,也经常代表福建锦衣卫都指挥使司,去定海屯坐镇。韩庆之在拉人入股之时,当然不可能错过了他。
如此一来,刘永哪还看得上锦衣卫百户这点儿饷银。跟商行的分红比,全年的饷银加犒赏,还不如后者一个季度多。
并且,以目前的发展态势,定海商行的分红,两年之内肯定就能翻倍。锦衣卫百户的军饷,却是三十年不动。
两厢比较,刘永当然更看不上做锦衣卫百户这点收入,将职位交给其叔父,全叔侄之情,也是应当。
想到这儿,陈永华终于不再坚持挽留对方。皱了皱眉头,低声补充,“既然你心意已决,我就不硬劝你回头了。但是,你今年才二十五六,现在就去做个富家翁,未免辜负了自己这一身本事……”
“我曾经跟韩庆之提过,哪天没饭吃了,就到他那边做个船老大。他也答应过我,如果哪天我不想做锦衣卫百户了,就拿一条最好的船给我。”刘永喜出望外,没等陈永华把话说完,就将自己离开锦衣卫之后的去向如实相告。
“你个没良心的王八蛋!”陈永华大怒,抬起脚,朝着刘永屁股猛踹,“老子刚才还替你操心!你这王八蛋,原来早就找好了下家!滚,滚,滚,现在就滚。今后别让老子再看到你。”
“我只是想光明正大地去打海盗,而不用再偷偷摸摸!”刘永手捂屁股,一纵身窜出了半丈远,“千户,千户您息怒。我真的还没找好下家。真的只是跟他提过一嘴,并且还是在一个多月之前。”
“滚!”陈永华弯腰捡起抄起一只空木桶,朝着刘永做势欲掷。然而,脸上的怒容,却早已经消失不见。
光明正大地去打海盗,而不用再偷偷摸摸,他本人又何尝不想?然而,既然身在大明官场,就难免身不由己。
倒是去了韩庆之那边,自主性更强一些,或者说,能钻朝廷的空子去为国效力的机会,更多一些。
并且,韩庆之的前途,又岂是一个小小的守备?此番连扫三岛,他的战功,跃升为游击都已经足够。
即便再有人使绊子,或者鸡蛋里挑骨头。至少,半年之内,一个实职水师千户,已经可以期待。
刘永离开锦衣卫去跟了韩庆之,身上少了一层约束,未来却多了好几种可能。作为刘永的顶头上司兼兄长,他陈永华又何必阻拦?
“别砸,别砸!你砸坏了他不打紧。摔烂了我的水桶,可是得花钱上岸请人箍!”正默默地替好兄弟祝福,陈永华的耳畔,却又传来了郑一官的声音,话里话外,充满了戏谑。
“郑兄!”陈永华是搭船出海作战,自然不能在船主面前太造次。迅速放下水桶,笑着拱手。“在下跟兄弟胡闹,还请郑兄原谅则个!”
“陈千户不必多礼。”刚刚让许家那边吃了个大亏,郑一官心里痛快,说出来的话也透着大气,“刚才跟你开个玩笑而已。甭说一个水桶,你就是把桅杆给我剁了,我都不会多说一个字。”
“主要那厮太气人,居然当着我的面儿,说回去后要辞了差事不干。”陈永华想了想,笑着解释。
“那的确该打。我要是你,就直接命人将其拿下,先一顿军棍打服了再说!”郑一官接过话头,笑着给陈永华出主意。
说罢,又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声音说道,“不过,打他之前,我这里还有一件事,想跟陈千户商量。还请陈千户尽快给个准话。”
“郑兄请讲,只要陈某能做到,绝不推辞!”刚刚跟郑一官联手做过战,陈永华对此人印象也大为改观。想了想,笑着承诺。
郑一官要的就是他这个承诺,眨眨眼,声音压得更低,“这次砍下了十二个岛主的脑袋,功劳应该不小。我估摸着,你不会要,俞总兵那边也嫌烫手,而我又没资格要。那岂不是,所有功劳,最终都会落在韩兄弟头上?”
“不会完全落在韩庆之头上,水师和地方官员那边,多少都会分走一些。不过,韩兄弟这次应该能拿大头。”陈永华不知道郑一官为何有此一问,想了想,将自己的判断如实相告。
“那岂不是说,韩兄弟有机会连升好几级。他现在是守备,升一级就是千户,两级便是游击。”郑一官眉飞色舞,声音却仍旧细弱蚊蚋。
“游击基本没指望,无论坐营的实权游击,还是挂名游击,都没指望。”陈永华愈发不明白他的意思,再度将大明官场规矩实话实说,“他刚刚升了守备,即便功劳再大,也必须压一压。俞总兵对他一直欣赏有加,不会阻碍他的前程。但是,副千户以上,就已经不是俞总兵能够做主的事情了。总得巡抚点了头,再上交兵部报备审核才行?”
“如果花钱呢?”郑一官倒是爽利,干脆直奔关键,“花钱的话,能不能顺利一些。这笔钱,我替他出了。我看你跟他相交莫逆,你来帮他走门路就是。咱们俩齐心合力,总能把他推上去。”
“你,为了韩庆之花钱?”陈永华瞬间将两眼瞪了了滚圆,打破了脑袋,也无法理解郑一官到底图的是什么。
后者本人,想接受招安做个实权游击,心愿都迟迟无法实现。怎么忽然好心泛滥,花钱帮韩庆之运作同样的官职?
如果韩庆之做了游击,他郑一官再想跟官府讨价还价,岂不是难上加难?
“我是琢磨明白了,只要许心素一天不死,我接受朝廷招安心愿,就一天没有指望。”感谢陈永华先前对自己坦诚,郑一官也投桃报李,“那我为何不成全自家兄弟?韩庆之做了游击,我跟他,还能继续做兄弟。许心素如果做了游击,恐怕上任第一天,就会鼓动福建巡抚那边,悬赏要我的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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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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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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