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儿们佩服的目光,让他感觉很是享受。稍微抿了一口小酒儿,他继续补充,“许家花钱扶植我的事情,根本瞒不住人。万一被查出来,而许心素又被打垮了,我肯定得掉脑袋。所以,还不如尽早向韩公交一份投名状。即便被倭寇用鸟铳当场打死了,他看在我为国捐躯的份上,也不会亏待你们祖母和你们的父亲。”
“结果,谁都没想到,倭寇被我几句话一训斥,当场士气崩溃。虽然山本雄二冥顽不灵,坚持要顽抗到底。他后下的倭寇们,却不肯陪着他一起去死,胡乱开了几炮之后,就一哄而散了!”
话,从事后往前说,自然会显得轻松,并且,还可以主动忽略一些细节。
比如,当天早晨,向韩庆之主动请缨之后,他赵小乙几乎是一路哆嗦着,挪到了董永寨下。喊出来的劝降话,听起来就像在哭丧。
而寨子里的倭寇们,也完全没像他跟儿孙辈儿吹嘘的那样,士气当场崩溃。而是在几个倭寇头目的组织下,用鸟铳向他开火乱射,以示要死战到底。
多亏那时候的鸟铳,准头实在不佳,他赵小乙才捡回了一条小命儿。连滚带爬地逃回了韩庆之面前,跪地谢罪。
“起来吧,好言难劝找死的鬼。倭寇不肯听话,怎么能把罪责算在你头上?”韩庆之早就料到会是这种结果,笑着向赵小乙摆手,“并且无论倭寇肯不肯投降,你都为弟兄们,争取到了准备的时间。此战结束之后,我这里也少不了给你记上一功。”
“卑职,卑职……”赵小乙没想到自己完不成任务,也有功劳可领,立刻感动得红着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你先歇会儿,想想自己今后的路该怎么走。”韩庆之冲他笑着交代了一句,随即,便将头转向了正在擦汗的邓肯。“你刚才说,行军炮在射程和精度上,对二号佛郎机有绝对优势。我可以努力给你争取几次机会,但是,没有太多时间让你耽搁。”
“守备放心,佛郎机虽然和行军炮大小差不多。但佛郎机是侧装炮,发射时严重漏气。行军炮是前装炮,不漏气,炮膛也更光滑。”提起火炮,邓肯立刻就忘记了疲劳,哑着嗓子高声解释。
“伟重,挑二十名胆大心细的弟兄,帮他推炮。他说停在什么位置,你就停在什么位置!”韩庆之不再哆嗦,立刻给炮组下达了命令。
随即,抽出腰间戚刀,奋力前指,“弟兄们,按照刚才的安排,跟我去杀倭寇!”
“杀倭寇,杀倭寇!”已经调整完毕体力弟兄们高声响应,随即,按照韩庆之先前的部署,快速迈动脚步。
韩庆之自己,则走在了正队伍正前方,一名胆大的亲兵手擎战旗,紧紧跟随在他身后。
在他的左右两侧,还各有一名亲兵。肩膀上背着号角,令旗和重火绳枪,手里则拎着一面半人高的木制盾牌。随时帮他传达命令,并负责为他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这种程度的保护,可以对付鸟铳和羽箭,遇到重火绳枪或者炮弹,毫无作用。然而,韩庆之却面无惧色。
对于这个时代的火器,他实在太了解了。
这个时代的重火绳枪,有效射程也不会超过三百米,用大明军中常用的计量单位,大约是二百步上下。而他此刻距离敌军,还足足有五六百步,即便倭寇用重火绳枪齐射,也休想碰到他一根寒毛。
至于常见的二号佛郎机炮,有效射程也不过是四百米出头,此刻仍然很难打到他的面前。
更何况,佛郎机炮准头,也乏善可陈。对付战舰那么大的目标,都十发难中一发。单独瞄准某个人,得运气好到爆炸,才有打中的可能!
“护卫队,跟着我,正面向前推进!”
“定海队,跟着我,左侧向前斜插!”
方大志和郑大旗两个,对韩庆之身先士卒的行为,早就见怪不怪。立刻招呼各自麾下的弟兄,执行战术安排。
“跟上韩守备,咱们这些人的性命,去年可都是他救下来的!”
“跟上,咱们都是俞帅的兵,可别被一群屯丁给比没了!”
刘永、俞定胜、张青,也不甘落后,带领一百锦衣卫和两百水师弟兄,快步向前推进。
五百多人的队伍,分成了前中后三波,头盔映着日光,起伏宛若海浪。被海水泡透了了战靴踩向地面,发出沉重且稳定的声响。
杨伟重奉命,带着从他父亲那里借来的两百三十多名屯兵,留在了原地做总预备队。
而他父亲专门派来保护他的二十名家丁,则被他尽数拨给了邓肯,帮忙推炮。
知道韩庆之是在照顾自己,杨伟重心中既是感激,又有几分不服气。所以,一眼不眨地盯着走在战场正面的方大志和此人麾下的定海商行护卫队,准备万一对方胆怯后撤,或者损失过重,就带着自己的队伍上前补位。
让他有些佩服,又十分失望的是,从队伍发起进攻,到敌军的佛郎机炮开始射击,都没有任何一名护卫队员掉队。
所有人仿佛都变成了傻大胆儿,只要韩庆之继续向前走,他们就亦步亦趋。
寨墙上火光闪动,五枚炮弹腾空而起,在半空中发出刺耳的声响。韩庆之视而不见,一众护卫队员们,也没有抬头。
炮弹掠过两百五十余步的距离,在大伙面前不远处的泥地上,砸出了数个深坑。韩庆之没有停步,众护卫队员们,也继续端着火绳枪和鸟铳向前推进,仿佛那一枚枚炮弹乃是纸糊的灯笼。
“奶奶的,姓方的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胆大!”杨伟重骂骂咧咧地咬了一下自己的手背,放弃了顶替方大志的想法,将头果断转向郑大旗。
据他所知,屯丁的训练程度,不如护卫队。万一遭到倭寇开炮拦截,有可能因为胆怯败下阵来。
届时,他表现的机会就到了。总预备队么,当然是哪里需要,就往哪里补。
然而,视野里的景象,却再度令他失望。
郑大旗所部的一百屯丁,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已经斜插到了距离寨墙两百步位置,并且,还在继续稳稳地向寨墙靠近。
寨墙内,立刻分出了两门佛郎机炮,疯狂向屯丁们开火。然而,却因为屯丁们队伍过于分散,连续两轮炮击都毫无建树。
”小三才阵,他居然学会了在行进间变阵!”毕竟自幼在军屯中长大,杨伟重本事一般,眼光却不差。很快,就在定海队的阵型上,看出了门道。
总计只有一百人的队伍,竟然又细分成了二十个组。每组只有五名屯丁,单独组成了一个小三才阵。
如此,整个队伍,就变成了由三十个小三才阵,组成的“珠链”。即便不幸被倭寇的火炮蒙中,死伤的人数,也局限在一个小三才阵范围之内。其余弟兄,还可以顶着炮火继续前插。
“二哥偏心,这招没教我!”小声嘀咕了一句,杨伟重无可奈何地将目光转向了邓肯。んτΤΡS://Www.sndswx.com/
暂时替换不了方大志,也替换不了郑大旗,灰头发邓肯,就成了他最后的目标。
按道理,邓肯是化外蛮夷,拿钱做事,应该不会像郑大旗和方大志等人那般拼命。
然而,事实却又一次让他失望,灰头发邓肯,竟然亲自推着一门炮车,一溜小跑从侧面超过了方大志,随即,将炮车稳稳地停在了距离敌军两百步处。快速弯下腰,去调整火炮角度,任凭半空中炮弹呼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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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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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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