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有上百双眼睛,通过千里镜,始终盯着海面上同一个区域。否则,很难发现那六艘帆船的踪影。
而帆船尾部所挑的航灯,又用喇叭状的铁皮卷筒,进行了专门的遮掩,只有紧跟在其后的同伴能够看得见,前、左、右三个方向,则不会漏出任何光芒。
每一艘帆船,都没有这时代海船上常见的首楼和尾楼。三支桅杆,在船前部、中部和船后部高高的耸起。
即便最短一根桅杆,也有船身的四分之三长。每根桅杆之上,悬挂的也不是常见的竹蔑船帆,而是五面大小不一方形布帆,和两面向左右大幅度探出的三角形翅膀。
每一艘帆船上,也没有常见的首楼和尾楼。更没有安装任何火炮。甚至船首部,还有很大一段区域,没有安放任何设施和船上建筑,只有空荡荡的甲板。
这样设计,令船首的重量,远低于船尾。进而导致船前部的吃水,也远比后部来得浅。
每逢波涛起伏,船首就微微抬高,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将它永远抬在海浪之上。
紧跟着,整个船身,就风帆的推动下,劈波斩浪,在船尾后留下一道优雅的航迹。
“天,天啊。这,这船,简直就像在海上飞。”第一艘帆船前部位置,俞庆双手扶着护栏,两眼圆睁,赞誉的话,不绝于口。
现在,他已经完全不怀疑,韩庆之有本事从海盗精心构建的包围圈缝隙插过去,平安抵达厦门岛了。
作为大明水师的一名游击,作为俞大猷的侄孙,他从小到大,接触过的船型不下百种,却从没见到过,像自己脚下这么快,这么稳,模样又这么古怪的海船!
甭说许心素手中的那些福船和大青头,不可能追它得上。就连荷兰人引以为自豪的大盖伦,也只有跟在此船后面吃屁的份儿。
俞庆凭借多年航海经验,刚才悄悄估算了一下。自己所乘坐的这艘怪船,每个时辰(两小时)速度将近七十里。并且还是在风向不完全有利的情况下。
如果是顺风,俞庆怀疑,此船绝对能跑出每个时辰一百里的高速。世间任何其他船只,甚至是骏马,都不可能追它得上。(注:飞剪船凭借风力,每小时最快能跑二十二海里,也就37公里左右。一个时辰能跑74公里。)
此船的唯一缺陷,恐怕就是过于狭长。不象福船那样看起来大腹便便,也不像盖伦船那样沉稳厚重。其长度比宽度,绝对超过了五倍半,甚至有可能达到六。
如此恐怖的长宽比,侧面抗击风浪能力,自然不可能像大盖伦一样优秀。所以,此船很难在侧舷上装备大量火炮。
而船身越窄,能够容纳的货物和辎重就越少。所以,此船也不适合用来长途贩运大宗货物。在素来喜欢经商的福建人眼里,等同于鸡肋。
不过,如果不拿此船充当战舰和货船,只拿它来传递消息或者运送乘客跑短途,此船就令人眼睛发亮了。
日行八百里,根本不是什么传说。而福州港到厦门岛,还不到五百里。所以,也怪不得韩庆之坚信,日出之前,大伙就能赶到厦门。
而日出之前,正是天色最暗,人精神最松懈的时候。负责监视敌情的海盗瞭望手,只要稍一疏忽,六艘哨船,就能从他们眼皮底下溜过去。
而只要哨船能溜过包围圈,海盗们再想追赶,就肯定来不及。毕竟,夜间停泊,船帆通常都会卸下来,甚至还要放下船锚来稳定船身。
等海盗们重新起锚升帆,新式哨船恐怕已经冲出十多里远了。任海盗们帆桨并用,也休想追它得上。
“小心,夜风凉。吹伤了身体,上岸之后没力气杀贼。”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从俞庆身后响起。却是韩庆之在船舱里养足了精神,走出来巡视。
“我早就被吹习惯了。”俞庆的心态,比白天求救之时平稳了许多。笑了笑,低声回应。“倒是你,刚刚睡醒,小心被夜风吹了头。”
“我也早就被吹习惯了。”韩庆之用对方原话回应,随即,快速举目望向远处漆黑绵长的海岸线。
一处为商船和渔民指引航向的灯塔,恰好在此刻亮起。将橘红色灯光,洒向塔身之下的大海。
几只水鸟被惊醒,呼啦啦地飞上了半空。紧跟着,又像飞蛾一般,绕着灯光留恋不去。
“这次,多亏了锦衣卫全力相助。否则,咱们不可能走得这么顺利。”韩庆之的脸上,立刻出现了笑容,压低了声音向俞庆介绍。
这个时代,没有雷达,也没有精密导航设施。即便是他,想要在夜间保证航向不出差错,也得交叉参考陆地上和天空中的标识。
而灯塔和星斗,便是航行的参照。
为了避免出现疏漏,早在哨船出发之前,他就向陈永华那边紧急求援,让福建锦衣卫都指挥使司派出了众多骑术精湛的好手,调动驿马,从陆地赶赴距离厦门岛最近的大屏山。并且检查沿途所有灯塔,保证每一座灯塔在当天夜里,都必须被点燃。
这样做,虽然容易引起海盗们的警觉和猜测,但是,给船队带来的好处,却远远高于风险。ΗtτPS://Www.sndswx.com/
“陈千户是我师叔,我还答应他,这次如果能守住中左所不失,就将我手中的烟厂干股,分两成给他。”俞庆叹了口气,有些郁闷地回应。
“有这种事情?”韩庆之听得微微一愣,本能地低声确认。
在他的印象中,陈永华绝对不是一个贪财的人。更何况,陈永华与俞咨皋两个,关系一直走得很近。于情于理,此人都不该趁着这机会,打俞氏手中烟厂干股的主意。
“我估计,他是替别人要的。”俞庆也认为,陈永华的举止,与自己印象中的那个陈师叔有些不符,想了想,又主动替对方辩解。“正像我手中所持的干股,其实不属于我。他拿到的干股,恐怕落不到他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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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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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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