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重生明末之南浦中兴>第204章 伊比利亚黑猪火腿
  石宏熠本来坚持要离开的,听说从中世纪到近代,欧洲就没什么拿得出手招待贵客的食物。

  何况他还自诩是来自东方美食之国华夏。

  但是查康说要用伊比利亚黑猪火腿招待他,他就有些心动了。

  在后世,他既没钱更没权,这个昂贵的欧洲九大美食之一的伊比利亚火腿只是在网络上了解过。而现实里别说吃,连见都没有见过。

  说起伊比利亚得先从这种特别的猪说起,这种生活环境要求不多、脾气温和稳定、又可以处在溽暑严冬怡然自得的猪,西语叫做伊比利猪。

  伊比利猪是混血的猪种,千年来的混种繁衍使伊比利猪完全适应西班牙南部西南部的气候和觅食环境,而传奇的伊比利火腿也从这种猪而来,纪录可以远溯至十六世纪。

  这种猪经过天然放养生长到一年半后,极限的体重约为一百八十公斤,以饲养猪只来说,这样的时间是很长的,但为了要制作伊比利火腿,这样的等待是值得的。

  伊比利亚火腿的制作时间一般为两到三年。这种火腿的制作流程复杂漫长,在猪长到八十公斤以后就可宰杀。猪被宰杀后,猪腿用高级海盐来腌,没有人工添加剂和化学成分,然后放进低温的冰窖中。十二天后将海盐抹去,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把温度调高至摄氏20度。三个月之后猪腿被悬挂在储藏窖中继续进行腌制晾着,时间长达两年。这项高度工艺化的结果是:肉色由粉红到深红,中间像大理石的纹一样,夹着白色的脂肪,整块肉都会发亮。有特色的、微咸的、带点硬度的火腿。它吃起来又轻又软,有着强烈而精致的味道,和令人愉快的、与众不同的香。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这样制作出来的顶级火腿,在后世每公斤折合人民币近三千元,石宏熠这样的打工仔自然是吃不起。

  就算狠下心来想吃,在华夏内陆小城怕也是买不到的。

  买到的多半也是低质量次品,甚至是假货冒充的。

  这到了大明朝,石宏熠摇身一变成为帝国重要的人物,军事副统帅,国公爵位,位极人臣。

  可是在华夏的战乱形势中,也不容易碰到这样的欧洲美食。

  既然来了,就不要错过吧。

  餐桌上,一只重达几公斤的火腿摆在那里。

  这玩意儿要现切现吃,现切出来的一片片火腿,肉身粉嫩透光,上面布满乳色蛛网油花。

  看品相就是传说中的顶级火腿,这才配得上他查康总督的身份。

  放入口的瞬间,浓郁的坚果香味顿时填满口腔。每嚼一口,就有一些油脂在口中融化,随后的甘香、甜味和微咸在嘴里徘徊久久不散。——这是查康给他介绍的吃法和形容的感觉。

  不过看着查康陶醉的样子,石宏熠两只手指捏起来一小片薄薄的火腿肉放进嘴里,感觉——也就那个样。

  看着石宏熠并没有表现出对这顶级火腿特别的喜爱,查康尴尬的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倡议道:“公爵阁下,来为贵我两国的友谊干杯。”

  杯中是西班牙本国产红酒,查康觉得丝毫不逊色于法兰西红酒。

  石宏熠喝下了一大口红酒,虽然在后世喝过不少红酒,但基本上都是劣质酒。这总督还是会享受,红酒肯定也是顶级的,不过这个时代的酿酒工艺也就那样,石宏熠喝着感觉也比较普通。

  即使质量上乘的红酒,他也品不出来吧。

  西餐加红酒,这是后世那些讲情调的小资们爱玩的,石宏熠这样的粗人不爱好这个。他语出惊人的提议道:“总督阁下,我想换成啤酒喝可以吗?另外,请厨师帮我把这个火腿煎一煎,再放点鸡蛋和青椒什么的炒一炒。”

  通过翻译的嘴说出来,查康和在座的西班牙人都愣住了。这是什么吃法?这还能保持这顶级火腿原来的风味吗?

  而且这啤酒,是下层人士当水喝的,上层贵族就得喝红酒,这东方的公爵阁下不按套路来啊。

  不过惊讶是惊讶,查康还是让人给安排了,客人的提议吧,只要不过分,总是要迁就的。

  而且客人越不跟你客套,你们的合作才更好进行下去。查康想到这里放了心,歉意道:“没有招待好尊贵的公爵阁下,我深表歉意啊。”

  “哪里哪里,很周到了。总督阁下有空以后可以来华夏做客,我可以带阁下吃遍华夏美食。”石宏熠摆摆手道,这应该只是自己不习惯而已,在后世某些人眼里,这绝对是最高规格的接待了吧。

  “好,那我可很是期待了。”查康说完,又跟着石宏熠干了一杯,这次双方都换成了啤酒。

  石宏熠吃完饭就离开了马尼拉,反正是睡觉,回船上睡也是一样的。

  这样可以早一天赶回广州,向张功芃汇报。

  得知已经跟西班牙谈成了同盟,张功芃大喜,随即传令大军移驻福建省永宁卫金门所。

  随同前往的还有广西巡抚兼总兵王定国所部一万兵马,而两广总督鱼孟祥和广东巡抚兼总兵李定国则坐镇广州,防止尼德兰援军沿海袭扰。

  明朝时期的广西省,被明太祖朱元璋拿掉了所有的出海口。后世的“钦北防地区”、以及广东粤西地区、琼州岛,全部都被明太祖朱元璋一股脑的划给了广东,借口是“加强海防”好统一管理。

  就这样,没有了所有海岸线和出海口的广西版图,从明朝时期开始一直延续了数百年。

  张功芃大军到达了永宁卫金门所,也把福建巡抚兼总兵郑成功招了来。此时郑成功所辖兵马两万余,除了各处布防不能脱身的以外,也还带来了一万兵马。

  金门所千户下辖还有几百卫所军,战斗力几乎可以不计,张功芃准备让他们充当水手。

  现在差的就是战船,大明刚刚收复两广,清军肯定不会把战船留下资敌。目前只有郑成功所部有大小船只三百余艘,主要是以中小战船为主,大型战船不到十艘。

  全部满载兵员也就一万六千人左右,如果不再搜集船只,那么就只有这一万六千人出征东番了。

  张功芃与郑成功是第一次见面,此时的郑成功年方二十四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大好年华。

  对于其父背明降清之事,郑成功深感自责,张功芃知道他也无力挽回,只得好言相劝抚慰。

  寒暄完毕,张功芃便向郑成功请教跨海先攻打澎湖列岛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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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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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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