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三狗尝了尝这烤鱼,觉得确实非常美味,心想这有钱人真是好,想吃什么好吃的,只需要有钱给就行。自己跟媳妇在家里,能吃饱就不错了,哎,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啊。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刚刚蔡庆点菜时,都没问这鱼的价格,他不怕贵了吃得心痛吗?此时看着蔡庆满不在乎的大吃大喝,心想这人也真是个败家子。
“赵哥,吃啊,别客气,快吃快吃。”蔡庆看他若有所思的样子,便劝着菜。
“我说小老弟,这,这一盘鱼,得多少钱啊?”赵三狗觉得蔡庆说不定进门时看见了这鱼的价钱,只是自己不识字,别冤枉了对方,这才问道。
“管他呢,吃了再说,能有多贵?别担心。对了赵哥,你刚才说的张老爷、石老爷和项老爷三年前来你家,他们来干嘛呢?”
赵三狗放下筷子,又举起了酒杯,这次是他主动找蔡庆碰杯了。也许刚才吃了菜,稍微缓过来了酒劲,喝完酒他继续说道:“那时候,他们三个人,穿着奇装异服,来我家找我们买衣服。给了一只金戒指,我本来不想换,怕是假的。可我那,我那媳妇见了高兴得很,不但给了他们几身衣服,还,还给了些铜板。”
奇装异服?拿着金戒指来买衣服?蔡庆思索着,这算怎么回事?
“我看他们三个可能是外地人,听说回春堂的霍神医,哦,现在要叫御医了,还有参将袁老爷,据说他们两个是从南洋来的,开始也是穿着差不多的奇装异服。说不定,他们这几个都是南洋人”赵三狗继续说着。
“南洋人?”蔡庆重复着赵三狗的话,脸上也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是的,他们几个来了不久,就,就跟当今的蜀王殿下认识了,被殿下委以重任。你说,你说当初要不是我给他们衣服,他们是不是城都难进?说不定会被抓起来。”赵三狗真的有些醉了,此时觉得自己是三位高官的恩人似的,趾高气扬起来。
“那只戒指呢?还在不在?”蔡庆接着问道。
“哎,在是还在的。可我那媳妇,她,她天天戴着,要不是这次找到了这工做,说不定,我就要把它卖了。家里饭,饭都快吃不上了,还,还戴什么首饰?”
“赵哥,你能不能把这戒指卖给我?我愿意出高价。”
赵三狗斜着脑袋望着蔡庆,疑惑的问道:“你买来做什么?还出,出高价。”
“赵哥,是你说准备要卖的,我怕你到时候卖给别人了,不如卖给我呀。这戒指有多大?我愿意出双倍的价钱。”蔡庆急吼吼的说着。
“好!那,那就一言为定!”赵三狗听了欣喜不已,虽然媳妇喜欢那戒指,可毕竟钱才是最重要的,有人愿意高价买,为什么不卖?
那戒指也就不到四克重,合明朝一钱的黄金,差不多也就一两银子的价钱。现在蔡庆愿意出二两银子来买,相当于平白得半个月工钱了,为什么不卖?
吃喝完毕,蔡庆付了钱,搀扶着大醉的赵三狗回家去了。
次日一早,蔡庆就来到赵三狗家,出了三两银子,把那只金戒指买到手。
本来说好的是二两的,但是赵三狗那媳妇不同意,说是自己的首饰,卖之前居然不跟自己商量。她恼怒着还要打骂赵三狗,赵三狗也是跟着她对骂,闹得乌烟瘴气的。
蔡庆看得头疼,于是加价一两,两人才欢喜的把戒指卖给了他。
……
张功芃骑着高头大马,带着警卫,从内城家中出发,前往外城西门巡视城防。
西门城楼现在是最重要的防守之处,只要有空,张功芃都会前往巡视一番。
来到西门,张功芃翻身下马,随手把马鞭交给随从警卫,便准备上城楼去。这时从远处走近了一男子,高声喊着:“请将军为小民报仇!”
左右警卫警惕的盯着不远处喊叫的那个百姓,要是对方稍有异动,便要有所防备。
张功芃望了左右两眼,虽然觉得在城内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但是对警卫的警惕性还是比较赞赏。
之前朱平林也提醒过张功芃和其他人,现在的南浦人口增加了不少,鱼目混杂,不像以前那么单纯了。需要时刻防备敌人的偷袭活动,特别是对重要人物的刺杀行动。
所以他们制定了天生城的路引制度,那里是重要的兵工厂和采石厂驻地,千万不要被敌人细作搞了破坏。
但是城内,因为巡逻士兵络绎不绝,加上中高层人员都配有不少持枪警卫,倒还不用过于担心。
“你找本官有什么事?”张功芃问道。
“将军,小民是忠州逃难到南浦的百姓,我全家都被张献忠那狗贼杀死,只有我和兄长在山中打猎逃过一劫。眼下我们在南浦是举目无亲,连积蓄也已经快要用尽。我的兄长本想去采石厂做点工,不想那里不允许外地人去。我想去从军,为家人报仇,望将军收留。”
这男子就是蔡庆,只见他说完后,就躬身揖手连连相求。
张功芃正想让他站直身子再说,不想一眼瞟过去,这男子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只小小的金戒指。
这只戒指是那样的眼熟,那形状,那花纹,张功芃一下就认出来了。
“你这只戒指是哪里来的?既然生活困难,为什么不卖掉?”
“将军,这戒指是我从邻居家买的,当时邻居想把他卖掉,我觉得他太不识货,卖掉可惜了,于是趁着还有些钱,便买了过来。”
“噢?你说他不识货?为什么?”张功芃觉得有点意思,便继续问着。
本来张功芃要是在意这戒指,在他发达了以后,随便找人就把这戒指买回来了。不过他本来就是无所谓的态度,觉得就是一小饰品,所以也就没在意这事。
“小民先父擅长占卜算卦,所以我也略知一二。当时看了这戒指,算得这不是平凡之物,不是我们这个年代的东西,能做征战将士的护身符。所以我便买了下来,本想戴着它报名从军,为家人报仇。可是此时见了将军,觉得此物更应该归属将军这样的人所有。小民愿献上,只请将军能够收留我作为帐下一小卒足矣。”
本来当初决定的是蔡庆去采石厂,蔡国去从军的,不知道为何他俩又互换了去向。
张功芃听他说完,想着他说的不是这个年代的东西,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知道是后世的?不可能,只能认为是以前朝代的吧?他略微思考了一会,又问道:“城内有招兵的,你为什么不自己去应征呢?”
“将军,现在招兵很严格,如果不是南浦本地人,外来人员和流民要进入军队只能做步卒。小民和兄长都是猎户,精于射术,希望将军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做个弓手吧。这样我也能发挥所长,早日为全家报仇雪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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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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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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