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小作精女配后,我成了权臣妻>第69章 来了个老头
  雨墨看着一个头发乱糟糟的老头走到苏清歌跟前,苏清歌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别碰她,你要是碰她,我,我跟你拼......”

  可是雨墨哪里还有力气和老头拼命,如果现在再来一匹狼,雨墨只有被吃的份。

  老头丝毫不理会雨墨,低头看着地上躺着的苏清歌。

  “这丫头,胆子倒不小,敢抓住狼尾巴,哈哈哈,老头子活这么大岁数,还没见过。稀罕稀罕。”

  老头走到火圈之外,狼群立刻朝老头涌过来。雨墨焦急的大喊:“快回来——”这老头不要命了,在火圈之内还能保命,出了火圈可就是必死无疑,那群狼能把老头大卸八块。

  奇怪的是,老头站在这里,抬手冲着空中撒了什么东西,狼竟然都退去了,是的,虽然不甘心,但眼里;露出恐惧,一匹一匹往后退,直至消失。

  天光大亮,火灭了,雨墨撑着剑站起来,马车附近一匹硕大的狼还没有死透,不远处还有几匹也已经死透,再远处,还有一堆将熄未熄的火,应该是那匹被苏清歌烧死的狼。

  雨墨蹒跚着走到苏清歌身边,想要把苏清歌抱起来,可是他一点力气都没有。

  “苏小姐,苏小姐——”

  雨墨哭了,这孩子呜呜地哭了。

  “都是我不好,我不该抓了你,要不是我抓了你,你也不会死。你放心,我会把你送回百里城的,方大人要打要杀,小的绝无二话。”

  苏清歌的肩膀已经被血染红,腿上也是血,想着苏清歌一个娇小姐,被他带到这里,被狼咬死,雨墨心里真难受啊!

  “哭什么哭,她又没死。”

  “没死?你,你。你说苏小姐没死?”

  雨墨抹了一把眼泪,也顾不得男女大防,赶紧用手摸了摸苏清歌的脖颈,雨墨长长松了一口气,苏小姐没死,太好了。

  雨墨高兴地跑到马车前。

  “公子,苏小姐没死,没死——”

  可是燕云骁闭着眼没有动静,雨墨又慌了。

  “公子,你,你......”

  雨墨把手放到燕云骁的脖颈,放心了,公子也晕过去了,都没死,太好了。

  雨墨小心翼翼把燕云骁放平,又拐回来把苏清歌抱到马车上。做完这一切,雨墨恭恭敬敬跪在老头面前。

  “多谢老前辈救命之恩。”

  刚才老头冲着狼群撒那一波东西,他看在眼里,民间的奇人异士多得是。这位老人家肯定身怀绝技。何况,刚才那匹狼马上就要咬住苏清歌,可是最后忽然莫名其妙的往后退,最后自己和狼搏斗的时候,已经明显的感觉到狼在害怕。

  没错,一定是老人家做了什么。

  “嘿嘿嘿,小娃娃倒是个明白人。”

  雨墨跪在地上不起来。

  “老前辈,还请救救我家公子和苏小姐。”

  既然知道老头身怀绝技,一事不烦二主,索性求到底。

  老头背着手走到马车前,枯树枝一般的手搭在苏清歌的手腕上。

  “吓晕过去了,没事。这丫头倒是个胆大的,对我的胃口。”

  雨墨缩缩脖子:对胃口?那是苏小姐,不是食物。

  老头又把手搭在燕云骁的手腕上,这一摸,老头眉头皱起来了。雨墨的心突突突狂跳个不停。老前辈皱眉头,难道公子不好?

  “黑风堂的毒?”

  “对对对,老前辈说的对,就是黑风堂的毒。”

  老头翻开燕云骁的眼皮,又扒开燕云骁的衣服看看前胸。

  “是不是用了药浴?”

  “对对对,用了药浴,是苏小姐开的方子,第一次药浴四个时辰,第二次药浴两个时辰,后来因为要赶着回京都,没有再药浴。不过,苏小姐扎破了公子的手指头和脚指头,放出了好多毒血。”

  “放血?还知道放血?”

  老头的山羊胡子翘了翘。

  “药浴和放血都是这丫头做的?”

  “是。若不是苏小姐,公子早就毒发。”

  老头又看看燕云骁的脸色和胸口,摇摇头。

  “药浴和放血没错,可是用药不对。本来慢慢调理个半年,也就能动了。可惜强行催动真气,这下好了,这辈子都成瘫子了。”

  “啊——”

  雨墨腿一软,吓得跪倒在地,一个劲儿地磕头。

  “老前辈救救我家公子,求老前辈救救我家公子,小的给你磕头。”

  雨墨跪在地上咚咚咚磕头,额头磕在石头上,流出了血。

  “行了行了,别磕了,就你那一身伤,再把血流干了,他俩可咋办?”

  雨墨抽抽搭搭起来,公子要是成了瘫子,这辈子就毁了。

  “走吧,总得找个地方,这荒山野岭的,老头我就是想救也没东西啊。”

  雨墨赶紧把马套到马车上,请老头也坐到马车上,马车往百里城方向走。

  苏清歌慢悠悠醒过来,刚才狼张着血盆大口过来,那股子血腥味让她头晕,她以为自己要死了,加上狼的爪子深深的嵌入她的肩膀,疼痛让她瞬间失去了意识。

  这是死了吗?还是又穿越回去了?

  转转头,看着躺在身边的燕云骁,苏清歌叹了一声:还在这儿啊!

  苏清歌忍着疼爬起来,肩膀太疼了,眼冒金星。

  “雨墨,咱们在哪儿?”

  听到苏清歌的声音,雨墨太开心了。

  “小姐醒了!小姐怎么样?咱们正在往百里城赶。”

  苏清歌挣扎着推开车门,却对上一个枯树皮一样满是皱纹的脸。

  “啊——”

  “嘿嘿嘿,胆大丫头,醒了?来来来,把这吃了,能止疼。”

  苏清歌看着枯树皮一样的手递过来的黑漆漆的药丸,一股子恶心。

  “小姐,这位老前辈刚才救了咱们,若不是老前辈,咱们都葬身狼腹了。”

  这时候,雨墨不可能骗她,苏清歌捏起药丸,放入口中。一股清凉顺着喉咙向下,晕晕乎乎的脑袋瞬间清醒了。

  这老头没骗人。

  苏清歌靠在车厢上,冲老头行礼。怎么行礼?行福礼,这是马车上,抱拳吧。

  “多谢老人家救命之恩。”

  “嘿嘿嘿,小丫头胆子不小,敢拽狼尾巴,你是咋想的?”

  苏清歌一听这话就明白了,自己拽狼尾巴救燕云骁的时候,老头看到了。还真是老头救了自己。

  苏清歌后怕无比。

  “生死攸关,就想着拽着狼不让它吃了燕云骁。”

  “燕云骁,噢,就是那个半死不活的年轻人?”hΤTpS://WWω.sndswx.com/

  “对。”

  “嘿嘿嘿,听这小子说,那个燕什么身上的毒是你解的,你学过医?”

  苏清歌脑子一激灵,她要是说没学过,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嗯嗯嗯,看过几本医书。”

  老头捏着山羊胡子又是嘿嘿嘿的笑,他越是这样笑,苏清歌越是心慌。也不敢再问话,蔫蔫的缩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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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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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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